居·格桑谈《果洛州藏语文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
作者:多杰卓玛
来源:青海湖网
时间:2009-08-06 16: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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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洛州藏语文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居·格桑先生
继6月23日青海藏语广播电台375直播节目就如何贯彻落实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这一内容对海南州藏语文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进行采访讨论后,在社会上引起了一定的反响,据广大听众的强烈要求,就青海省各民族自治州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通过本节目进行系统分析和讨论。6月29日,果洛州藏语文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居·格桑先生受邀接受了375直播节目的采访,以下为本期节目采访内容:
主持人:居·格桑先生,您好!首先,我代表青海藏语广播375直播节目全体工作人员感谢您通过电话接受我们的采访。
居·格桑:好的,谢谢!我也祝愿375直播节目越办越好,扎西德勒!
主持人:今天我们节目所要讨论的话题依然是如何贯彻落实好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首先请您简要介绍一下《果洛州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实施单位果洛州藏语文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情况。
居·格桑:好的,各位听众大家好!果洛州藏语文工作部门与其他各民族自治州稍有区别,果洛州藏语文工作机构的全称为果洛藏族自治州民族语言工作办公室,同时设有果洛州藏语文工作委员会,属于县级单位。各民族自治州藏语文工作部门成立时间也有所不同,对于果洛州而言,在1973年成立藏语文工作部门时,隶属于果洛州人民政府的一个科室,当时的名称是“翻译科”,级别为科级单位。在1984年的机构改革中,原翻译科升级为县级单位,更名为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翻译室,并决定将州政府翻译室列入州政府职能部门,更名为果洛藏族自治州藏语文工作办公室;1991年根据青海省机构改革第127号文件有关规定,将原翻译室更名为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1995年青海省统一机构改革时,被纳入事业单位,现在属于一种兼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1996年果洛州将附有政府行政职能的藏语文工作委员会设在了本部门;2001年又将果洛州古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本部门,古籍领导小组组长由政府部门有关领导兼任,民族古籍的搜集和整理本身也是属于藏语文工作的范畴之内。为了更好地开展藏语文工作中搜集和整理古籍这一块工作内容,将果洛州古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了本单位。目前,单位核定编制人数为8人。
主持人:青海省内各藏族自治州设立藏语文工作部门的时间都不一致,但是,所从事都是一项很重要的藏语言文字工作。所以,藏语文工作条例的实施情况尤为重要,请您谈谈果洛州实施藏语文工作条例的大概情况。
居·格桑:《果洛藏族自治州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于1993年颁布实施,并在全州范围内进行了认真的宣传,对于《条例》的具体实施情况社会各界的看法和认识都会有所不同,我个人对《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还比较满意,这些年也对《条例》的具体实施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回顾,有做的好的地方,也有不足之处。总之,我个人认为还没有能够按照《条例》实行的主要有自治州生产的商品的商标,服务行业的经营项目、牌价、票据等均未按规定使用藏汉两种文字。这主要是因为对于自治州而言没有如商标、票据等此类的制作权,必须通过省级部门统一印发。其次,青海的省徽城市也并不是民族自治地区,所以,具体实施方面肯定会比较困难。
主持人:任何一个自治州都可以通过当地的门牌,标识物、路牌等体现出重视本地区民族文化的程度,那么《果洛州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自1993年7月颁布实施以来有没有修改过?
居·格桑:1993年颁布的《果洛州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也遇到了很多困难和问题,因为条例中的一些规定与现在的社会形势和州情不符,有些条款已不能完全适应改革发展的要求,失去了原有的法律效力。所以,通过州委、州政府决定并批准于2008年着手修改了《条例》,立足于州情和时代发展需要,结合本地区民族文化,从重视和加强藏语言工作实际出发,并参考了国内外有关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条例,也认真学习了有关法律法规,添加了适合在本地区适用的一些内容,条例共近50多条内容,并计划于今年年内颁布实施。
主持人:《果洛州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取得的主要成果有哪些?
居·格桑:《条例》实施以来取得的主要成果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简单总结:首先,从藏语言文字的使用方面。果洛州是一个纯牧业自治州,广大群众百姓大都为牧民。为了更好地使基层牧民群众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自治州的各项现行政策措施,州级部门下发给县、乡基层第一线的文件材料都有藏文译件。每年的人代会、政协会及政府大型会议就更不例外,会议所有材料基本实现了藏汉双文同时使用。另外,在社会市面用文的整治方面也取得了较好的成果。每年都成立一个社会市面用文检查小组,进行2至4次对各单位门牌、公章、横幅、标语及全州范围内的市面用文进行全面整治。特别是今年,为统一和突出民族特色,美化、规范市容文化风貌,对全州范围的门牌进行了统一,以显现民族特色为主。目前,除了大武地区之外,其他各县已基本完成了统一制作门牌工作。其次,从藏语言文字的学习方面。果洛州自80年代就在全州干部职工范围内实行了藏文大扫盲,并通过举办藏文扫盲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对懂藏语而不懂藏文或稍懂一点藏语而与藏族群众沟通还是较困难的干部职工进行了培训并取得了一定成果。自2008年以来,通过《条例》相关规定,对州、县、乡级45岁以下汉族干部或藏族干部中不懂藏语的干部职工实施了藏文培训,历时一年半,目前正处于培训测试阶段,通过测试大部分干部的藏语水平得到了一定的提高,州委、州政府对此项工作的开展也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再次,从继承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抢救和弘扬地方特色文化方面。果洛州为进一步实施《果洛州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相关规定。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下,我们克服种种困难,集中一切力量,开展了一系列挖掘、抢救果洛地方古籍工作。
主持人:《果洛州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有那些?
居·格桑:说到困难和问题,首先,我想任何一个自治州从事藏语文工作者都会有同样的感受,对于民族语文工作部门来说,除了主动地、开创性地开展一些工作之外,上级部门以及社会对我们工作的认识就只局限于单纯的公文翻译,所以从人员、经费、设备、办公条件、交通工具等各个方面给予关心和支持力度不够。其次,虽然提倡的是“以法治州,以法治县”理念,但还是缺乏对民族语文法规的认识。再次,语言文字是政府与群众联系的纽带和桥梁,在民族自治地方不使用本民族语言,任何时候都将无法开展工作。所以,加强学习和使用当地民族语言文字对于建立民族关系、民族地区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都会起到一定的作用。
主持人:由于时间关系,本次话题就只能谈到这里,感谢居·格桑先生参与375直播节目,再见!
居·格桑:好的,再见!
主持人:居·格桑先生,您好!首先,我代表青海藏语广播375直播节目全体工作人员感谢您通过电话接受我们的采访。
居·格桑:好的,谢谢!我也祝愿375直播节目越办越好,扎西德勒!
主持人:今天我们节目所要讨论的话题依然是如何贯彻落实好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首先请您简要介绍一下《果洛州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实施单位果洛州藏语文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情况。
居·格桑:好的,各位听众大家好!果洛州藏语文工作部门与其他各民族自治州稍有区别,果洛州藏语文工作机构的全称为果洛藏族自治州民族语言工作办公室,同时设有果洛州藏语文工作委员会,属于县级单位。各民族自治州藏语文工作部门成立时间也有所不同,对于果洛州而言,在1973年成立藏语文工作部门时,隶属于果洛州人民政府的一个科室,当时的名称是“翻译科”,级别为科级单位。在1984年的机构改革中,原翻译科升级为县级单位,更名为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翻译室,并决定将州政府翻译室列入州政府职能部门,更名为果洛藏族自治州藏语文工作办公室;1991年根据青海省机构改革第127号文件有关规定,将原翻译室更名为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1995年青海省统一机构改革时,被纳入事业单位,现在属于一种兼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1996年果洛州将附有政府行政职能的藏语文工作委员会设在了本部门;2001年又将果洛州古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本部门,古籍领导小组组长由政府部门有关领导兼任,民族古籍的搜集和整理本身也是属于藏语文工作的范畴之内。为了更好地开展藏语文工作中搜集和整理古籍这一块工作内容,将果洛州古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了本单位。目前,单位核定编制人数为8人。
主持人:青海省内各藏族自治州设立藏语文工作部门的时间都不一致,但是,所从事都是一项很重要的藏语言文字工作。所以,藏语文工作条例的实施情况尤为重要,请您谈谈果洛州实施藏语文工作条例的大概情况。
居·格桑:《果洛藏族自治州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于1993年颁布实施,并在全州范围内进行了认真的宣传,对于《条例》的具体实施情况社会各界的看法和认识都会有所不同,我个人对《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还比较满意,这些年也对《条例》的具体实施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回顾,有做的好的地方,也有不足之处。总之,我个人认为还没有能够按照《条例》实行的主要有自治州生产的商品的商标,服务行业的经营项目、牌价、票据等均未按规定使用藏汉两种文字。这主要是因为对于自治州而言没有如商标、票据等此类的制作权,必须通过省级部门统一印发。其次,青海的省徽城市也并不是民族自治地区,所以,具体实施方面肯定会比较困难。
主持人:任何一个自治州都可以通过当地的门牌,标识物、路牌等体现出重视本地区民族文化的程度,那么《果洛州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自1993年7月颁布实施以来有没有修改过?
居·格桑:1993年颁布的《果洛州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也遇到了很多困难和问题,因为条例中的一些规定与现在的社会形势和州情不符,有些条款已不能完全适应改革发展的要求,失去了原有的法律效力。所以,通过州委、州政府决定并批准于2008年着手修改了《条例》,立足于州情和时代发展需要,结合本地区民族文化,从重视和加强藏语言工作实际出发,并参考了国内外有关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条例,也认真学习了有关法律法规,添加了适合在本地区适用的一些内容,条例共近50多条内容,并计划于今年年内颁布实施。
主持人:《果洛州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取得的主要成果有哪些?
居·格桑:《条例》实施以来取得的主要成果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简单总结:首先,从藏语言文字的使用方面。果洛州是一个纯牧业自治州,广大群众百姓大都为牧民。为了更好地使基层牧民群众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自治州的各项现行政策措施,州级部门下发给县、乡基层第一线的文件材料都有藏文译件。每年的人代会、政协会及政府大型会议就更不例外,会议所有材料基本实现了藏汉双文同时使用。另外,在社会市面用文的整治方面也取得了较好的成果。每年都成立一个社会市面用文检查小组,进行2至4次对各单位门牌、公章、横幅、标语及全州范围内的市面用文进行全面整治。特别是今年,为统一和突出民族特色,美化、规范市容文化风貌,对全州范围的门牌进行了统一,以显现民族特色为主。目前,除了大武地区之外,其他各县已基本完成了统一制作门牌工作。其次,从藏语言文字的学习方面。果洛州自80年代就在全州干部职工范围内实行了藏文大扫盲,并通过举办藏文扫盲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对懂藏语而不懂藏文或稍懂一点藏语而与藏族群众沟通还是较困难的干部职工进行了培训并取得了一定成果。自2008年以来,通过《条例》相关规定,对州、县、乡级45岁以下汉族干部或藏族干部中不懂藏语的干部职工实施了藏文培训,历时一年半,目前正处于培训测试阶段,通过测试大部分干部的藏语水平得到了一定的提高,州委、州政府对此项工作的开展也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再次,从继承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抢救和弘扬地方特色文化方面。果洛州为进一步实施《果洛州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相关规定。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下,我们克服种种困难,集中一切力量,开展了一系列挖掘、抢救果洛地方古籍工作。
主持人:《果洛州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有那些?
居·格桑:说到困难和问题,首先,我想任何一个自治州从事藏语文工作者都会有同样的感受,对于民族语文工作部门来说,除了主动地、开创性地开展一些工作之外,上级部门以及社会对我们工作的认识就只局限于单纯的公文翻译,所以从人员、经费、设备、办公条件、交通工具等各个方面给予关心和支持力度不够。其次,虽然提倡的是“以法治州,以法治县”理念,但还是缺乏对民族语文法规的认识。再次,语言文字是政府与群众联系的纽带和桥梁,在民族自治地方不使用本民族语言,任何时候都将无法开展工作。所以,加强学习和使用当地民族语言文字对于建立民族关系、民族地区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都会起到一定的作用。
主持人:由于时间关系,本次话题就只能谈到这里,感谢居·格桑先生参与375直播节目,再见!
居·格桑:好的,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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