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语言文字事业的繁荣发展
作者:尹蔚彬、侬群华
来源:《中国藏学》2025年第4期
时间:2025-11-10 13:4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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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我国一直重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事业的繁荣发展,文章回溯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西藏自治区成立后,涉藏语言文字事业的发展历程。文章从国家法律政策保障、民族语言文字管理机构、教学机构、出版和翻译机构的设立、国家级语言文字项目立项等方面,论述西藏语言文字事业的繁荣发展突出表现在自治区政策法规的出台施行,藏语文工作指导委员会的设立,藏语文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以及藏文古籍的整理保护、研究和开发利用等领域取得了突出成就,说明在党和政府重视和支持下,西藏语言文字事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当前,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需求,大力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与科学保护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二者并行不悖。
关键词:西藏;语言文字事业;繁荣;发展
一、引言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多语种、多文种的国家。新中国成立初期,根据当时社会历史情况,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涉及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法律法规,为当时民族地区的全面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随着时代的演进,法律法规的内容也与时俱进不断调整,更好地适应了民族地区的社会发展,促进了边疆地区稳定和语言文字事业的繁荣。语言文字事业是指国家在语言文字领域所进行的规划规范、研究推广、保护发展等一系列工作,旨在促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同时保护和发展各民族语言文字,维护国家语言安全和文化多样性。2012年,《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下文简称《纲要》)强调“语言文字事业具有基础性、全局性、社会性和全民性特点,是国家文化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历史文化传承和经济社会发展,事关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事关国民素质提高和人的全面发展,在国家发展战略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1)同时,《纲要》指出语言文字工作要服务国家发展大局。
二、国家对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事业的重视
(一)国家层面立法保障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使用和发展
语言文字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使用和发展民族语言文字是国家赋予广大少数民族的权利,中国共产党一直很重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使用和发展。新中国成立之前,1931年11月7日,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关于中国境内少数民族问题的决议案》,该决议第四条和第五条声明:苏维埃共和国必须为国内少数民族设立完全应用民族语言文字的学校、编辑馆与印刷局,允许在一切政府的机关使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2)“凡是居住苏维埃共和国的少数民族劳动者,在汉人占多数的区域,亦须和汉族的劳苦人民一律平等,享有法律上的一切权利义务,而不加以任何限制与民族的歧视。”(3)这是我们党制定的有关解决民族问题的第一个法律文件,该文件是我国后来民族语言政策的基础。
1949年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明确指出“各少数民族均有发展其语言文字、保持或改革其风俗习惯及宗教信仰的自由。人民政府应帮助各少数民族的人民大众发展其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的建设事业”(4)。1954年颁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章第三条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各民族一律平等”,“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5);第二章第七十一条规定:“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在执行职务的时候,使用当地民族通用的一种或者几种语言文字”(6);第二章第七十七条规定:“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人民法院对于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当事人,应当为他们翻译。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杂居的地区,人民法院应当用当地通用的语言进行审讯,用当地通用的文字发布判决书、布告和其他文件”(7)。这些条款核心内容在之后制定的所有涉及民族语言的法律法规中都得到保留,反映了我国保障民族语言文字权利和地位的一贯性。
1984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四十九条增加了民族语言教学、教育和鼓励各民族的干部互相学习语言文字的内容。(1)1995年9月1日颁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一章第十二条明确规定:“汉语言文字为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可以使用本民族或者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教学。”(2)强调民族语言文字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并重。
2000年10月31日,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3)将民族语言文字的使用和发展提升到了新的高度。2005年5月19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国务院令第435号)第二十二条:“国家鼓励民族自治地方逐步推行少数民族语文和汉语文授课的‘双语教学’,扶持少数民族语文和汉语文教材的研究、开发、编译和出版,支持建立和健全少数民族教材的编译和审查机构,帮助培养通晓少数民族语文和汉语文的教师。”(4)该规定重申了各民族的语言权利,有力推进了民族语言的发展和语言教学。
2021年11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5)[国办(30)号文件,下文简称《意见》],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以国办名义下发的全面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对当时和其后一个时期的语言文字工作作出了全面系统部署,把语言文字事业进一步提升到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战略高度。《意见》明确了大力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构建和谐健康的语言生活等为未来语言文字工作的主要方向。上述法规政策的出台,充分说明我国十分重视语言文字事业。
(二)各领域全方位落实民族语言文字工作精神
1. 设立少数民族语言管理机构,建立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教学机构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1951年2月发布了《关于民族事务的几项决定》,决定第五条提出的主要任务是拟成立民族语文工作机构和解决少数民族的文字问题。(6)我国少数民族语言管理由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文化宣传司、全国少数民族古籍整理研究室、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民族教育司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下属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办公室等多个部门协同负责。其中,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文化宣传司主要负责少数民族文化、语言文字的规划、保护和发展;全国少数民族古籍整理研究室专项负责民族古籍(含语言文字)的抢救整理;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统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与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民族教育司负责民族地区双语教育政策的制定、实施与监督;国家语委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办公室主要负责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信息化标准制定和语言资源保护工程的实施。我国少数民族语言管理机构形成了一套多部门协同工作、各司其职、互补的管理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民族地区发展建设亟需人才,国家作出了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专业人才的决定。为此,我国不断推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教学机构建设和人才培养:新中国成立后,西北民族学院、西南民族学院、中央民族学院、云南民族学院、青海民族学院等院校相继建立;这些高校培养了一大批少数民族干部、专业人才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者,为新中国的建设和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
2. 创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研究的学术期刊杂志、出版机构和翻译机构
新中国成立后,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研究逐渐确立,标志性事件是国家级语言文字专业研究期刊如《中国语文》《民族语文》等创刊。1979年2月,国家级民族语言研究期刊《民族语文》创刊,主要报道民族语文的使用发展、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以及相关研究情况等。此外,涉藏语言文化研究刊物如《西藏研究》《中国藏学》等相继创刊。1988年《中国藏学》汉、藏文版同时创刊,2003年英文版出刊,以刊登高水平藏学学术论文为主,涉及西藏社会历史、哲学宗教、藏医藏药、传统科技、语言文学、文化艺术、民族教育、文献档案目录等领域。
除专业期刊,国家多个部门还创建了反映民族地区发展和时代精神的民族类画报和杂志。1955年2月《民族画报》创刊,周恩来总理题写刊名。《民族画报》为时政类综合大型月刊,用6种文字出版,包括汉文、藏文对照版。2000年《民族画报》获“第一届全国百种重点社科期刊”称号,2019年以来,连续获得中国画报界最高奖项金睛奖“年度最佳画报”称号。(1)1982年4月,《布达拉》外宣系列书册陆续对外发行。1990年6月,《布达拉》正式出版,以藏、英两种文字一年出版4期。2002年8月,《布达拉》正式注册为月刊,采取藏英合刊方式出版。2025年5月,《布达拉》藏英文版杂志在尼泊尔落地出版,受到当地民众普遍欢迎,成为很多人学习、了解中国西藏及藏族文化的重要窗口。(2)
各地民族出版社的成立,为民族语文事业和文化发展繁荣作出了巨大贡献。1953年,国家级综合性出版社——民族出版社成立(3)。之后各民族地方的出版机构陆续建立,如四川民族出版社、云南民族出版社、广西民族出版社、甘肃民族出版社、青海民族出版社,这些出版社为少数民族文字图书出版发行、教材的印刷发行作出了很大贡献。国家相关部门曾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扶持发展民族文字出版事业,强调加强民族文字报刊、图书的出版力度。1988年12月成立的中国藏学出版社(4)是涉藏语言文字类和藏学类图书专门出版机构、国家公益性出版单位。
1955年12月12日,中国民族语文翻译中心(局)成立,(1)该中心是新中国诞生后创建的担负党和国家重要翻译任务的机构,用蒙古文、藏文、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朝鲜文、彝文、壮文等7种民族语言文字翻译出版各类书籍,把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传递到边疆民族地区。
3. 重视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工作
1984年10月,“全国首届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信息处理学术研讨会”在内蒙古呼和浩特成功举办,会议涉及蒙古、藏、维吾尔、哈萨克、朝鲜、壮等6种少数民族文字的计算机处理。(2)1992年11月,国务院下发《国务院批转国家语委关于当前语言文字工作请示的通知》,指出“语言文字工作关系到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社会的进步和国际的交往;实现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是普及文化教育、发展科学技术、提高工作效率的一项基础工程,对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必须给予高度的重视。”(3)1995年,全国术语标准技术委员会少数民族语特别分委会成立。2004年11月,全国语言文字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分技术委员会成立并召开第一次工作会议。2005年7月,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在新疆乌鲁木齐召开“中国民族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建设及信息化工作会议”,强调要大力加强民族语文规范标准建设。(4)2013年11月,全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建设及信息化座谈会在成都召开,会议强调进一步树立进取意识、成效意识、机遇意识,扎扎实实做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建设及信息化工作。(5)
2017年3月,《国家民委“十三五”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规划》(6)文件指出,要加快制定传统通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基础规范标准,推进术语规范化,做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工作;进一步完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标准体系,支持研究制订社会应用和信息化急需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基础规范标准;支持建立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新词术语审定发布制度,定期发布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新词术语审定公告。进一步开展民族语文机器翻译软件、民汉智能语音翻译软件、民族语文文本识别软件和民族语文翻译著作电子书、有声读物、双语词典、电子词典等有关软件的研发及相关标准的研制,推动互联网信息民族语文搜索能力建设。加大民族语文应用软件成果转化与普及推广力度。(7)
2025年2月21—24日,“第20届全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信息处理学术研讨会”在广西民族大学举行,会议围绕“聚焦民族语文处理,赋能数字化文化传承”主题进行深入交流与探讨。(1)
我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信息化建设,从国家相关部门发起、学界研讨、行业实践探索到标准的制定推广、逐步实现民族语言文字标准产业化转型,探索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信息化发展道路。语言文字承担着国家建设与边疆文化繁荣稳定的重任,其信息化水平已成为衡量国家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信息化是国家信息化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西藏语言文字事业的发展繁荣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西藏自治区成立以来,西藏语言文字事业开启了新篇章,藏语文事业进一步发展繁荣。
(一)自治区政策法规的出台施行,是藏语文事业发展的保障
1965年,西藏自治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西藏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条例》,其中涉及语言的条款规定;“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使用藏、汉语言文字,并且为不通晓藏、汉语言文字的其他少数民族代表准备翻译。”“自治区各级人民委员会和所属各级工作部门,在执行公务的时候,使用藏、汉语言文字。”(2)该条例明确指出各级政府在执行公务时使用藏、汉两种语言文字。
1987年7月19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出《关于颁布〈西藏自治区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1988年12月29日《关于发布西藏自治区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的若干规定(试行)的实施细则》发布实施。(3)这部法规结合藏语文的实际情况和自身发展规律,正确处理了语言学习、使用与发展之间的关系;强调语言的使用和教学,设立了专门的藏语言管理机构,确立了政府在藏语文工作中的管理和服务职责。
2002年5月22日通过施行的《西藏自治区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的规定》(4)第九条:自治区积极发展藏语文的教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事业。自治区采取措施培养藏文教师、编辑、记者、作家和秘书等人才,重视培养研究藏语文的专门人才。为了加强城市社会用字的管理,2001年11月16日拉萨市人民政府首次以政府令的形式,发布了《拉萨市社会用字管理办法》(试行)。(5)2015年12月13日,《中共拉萨市委员会拉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藏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发布(6),意见提出,发展藏语言文字是促进西藏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的客观需要。不断加快推进藏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进程,大力支持科研机构、社科机构、大专院校及专家学者对藏语言文字的科学研究。
2024年,西藏自治区藏语委办(编译局)向全区发放《公共服务领域藏文译写规范》(以下简称《规范》)。(1)《规范》为通用类(含功能设施、警示警告、限令禁止、指示指令、说明提示等)和道路交通、公共交通、旅游、文化、娱乐、体育、教育、医疗卫生、邮政、电信、餐饮、住宿、商业、金融服务等常用服务领域的22类公共服务信息提供了规范译文4200余条。《规范》内容较为全面,指导性、实用性强,是西藏公共服务领域藏文翻译的基础性规范,进一步规范和统一了西藏公共服务领域的藏文译写,有助于提升社会用字规范化水平,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环境。
(二)设立专门的藏语文管理机构
1988年2月9日,西藏自治区决定成立藏语文工作指导委员会(现更名为西藏自治区藏语文工作委员会)。西藏自治区藏语文工作委员会是领导、监督和检查全区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工作的权威性领导机构。它的职责是:研究并决定自治区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指导自治区藏语文教学、科研、编译、出版等部门和单位的工作;协调各方面力量,督促解决和落实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任务;监督、检查自治区各级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的工作。(2)1995年4月17日,西藏自治区各地市设立藏语文工作指导委员会。此外,自治区各部委厅局也都设有藏语文工作领导小组。自治区和各地(市)、县也设有翻译机构。(3)截至2008年,西藏有100多个藏语文翻译机构,专门从事各类翻译和藏语文工作的人员近1000人。(4)目前,西藏自治区和各地市的藏语文机构正在服务于西藏的建设与发展。
(三)各领域全面使用、发展藏语文
西藏自治区不同年度出台的关于藏语文使用和发展的规定,各有侧重,但主线是保障藏族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明确藏语文的语言地位,内容涉及藏语文的“教”“学”“出版印刷”“使用”“发展”以及“人才队伍建设”等多方面。特别是政务文件使用藏语文与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强调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法规,西藏各级人民政府及所属部门下达的正式文件和发布的公告都使用藏、汉两种文字。室外的标识等各语言景观、路标等,均使用藏、汉两种文字,充分保障了藏语文的使用和发展。
藏语文在媒体和科研领域的使用也实现了突破。1954年4月22日《西藏日报》(藏、汉文)创刊。(5)1958年12月28日西藏人民广播电台首次试播,(6)1960年11月8日正式播音,这是西藏第一座无线广播电台,用藏、汉两种语言播音。(1)
1999年10月1日西藏电视台卫视频道开播,每天播放藏语节目和藏语译制片。2000年,西藏自治区广播电视每天藏语播出时间达20多个小时。电影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农牧区,每年保证有25部新译制的藏语电影在各地放映。(2)西藏所有文艺团体都用藏文创作节目,用藏语表演。(3)
藏文图书报刊迅猛发展。1982年1月1日学术刊物《西藏研究》用藏、汉两种文字出版发行。(4)1995年,在西藏编辑出版的图书中,藏文图书占70%,藏文图书报刊也已经能够用计算机输入排版。(5)《西藏科技报》和《西藏科技信息报》都创办了藏文版,深受广大农牧民欢迎。截至2022年底,西藏公开发行藏文期刊17种、藏文报纸11种,累计出版藏文图书7959种、4501.3万册。(6)藏语传媒迅猛发展,在传统报刊、广播、影视和网络的基础上,藏语新媒体应运而生,各种官方账号和社交媒体不断涌现,大大开拓了藏语言文字使用的范围。(7)
藏语文教育也开启了新纪元,藏语文学习得到保障。西藏自治区教育系统全面推行以藏语文授课为主的双语教育体系,已经编译出版了从小学至高中所有课程的藏文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8)昌都小学、拉萨小学、拉萨中学等一系列中小学的成立标志着西藏语言文字教育进入到现代教育阶段;学校基础教育基本上使用藏、汉双语教学,不同时期藏、汉课时的配比略有不同。1981年12月24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教育厅《关于我区中、小学教育调整的报告》,报告提出调整的原则是:从西藏实际出发,按教育规律办学,继承和发展民族文化,加强藏语文学习,重视民族语言教学。(9)1994年用藏语文授课的教学体系在西藏已初步形成,中小学藏族学生已基本做到以藏语文为主、藏汉双语教学同步发展。2023年11月发布的《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的实践及其历史性成就》白皮书指出,西藏中小学校均开设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课程和藏语文课程,保障了藏语文在基础教育阶段的传承与学习,促进了藏语文人才的培养。(10)
(四)藏语文高等教育与后备人才培养
藏语文在职业技能培训和高等教育领域也得到充分发展。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个藏语班,诞生于1951年5月,由北京大学东语系的藏语专业和中央民族学院筹备期间的第一个藏语班合并而成(1);第一个藏语班为新中国、新西藏建设培养了大量藏语文人才。新中国成立后建立起来的各民族院校,例如中央民族大学(原中央民族学院)、西北民族大学(原西北民族学院)、西南民族大学(原西南民族学院)等均设有藏语文专业。
1952年1月12日,西藏军区藏文藏语训练班正式开学。该训练班后改为西藏干部学校。(2)1965年4月,西藏民族学院建立,后更名为西藏民族大学。(3)2001年5月14日,西藏大学藏语专业招收首批共68名学习藏语的汉族本科大学生,经过4年的专业学习,他们已能汉藏文兼通。(4)2002年7月12日,西藏大学、西藏藏医学院首届硕士研究生毕业典礼在拉萨举行,共有10名学生获得硕士学位,其中西藏大学6名、西藏藏医学院4名。西藏高等教育和研究生教育从无到有,是西藏教育史上的里程碑。(5)
西藏大学是西藏自治区唯一一所综合性大学,其藏文专业本科教育享有盛誉。西藏大学文学院成立于2004年6月,其前身是1951年中国人民解放军进藏干部创办的藏文干部训练班。西藏大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为国家级重点学科。1998年,西藏大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藏语言文学)被国务院学位办批准为自治区首批硕士学位授予点。(6)此外,西藏自治区其他专科型院校、高等职业院校也设有藏语文专业。
西藏自治区成立60年以来,在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下,西藏地区的教育已建立起包括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高等教育在内较为完善的少数民族基础教育体系,特别是藏语文的人才培养,形成了本科、硕士和博士培养的高等教育体系;特别是博士学位点的设立,体现了藏语文人才培养的专业水准。
(五)高度重视藏语文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
藏语文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是西藏语言文字事业发展史上的大事。1987年,西藏自治区辞书审定领导小组成立,负责编纂审定汉藏对照行业词典。1995年,全国藏语新词术语标准委员会(以下简称“术标委”)在民族出版社成立。在术标委的领导下,西藏自治区藏语委办和编译局定期收集审定出现频率较高的新词术语,以活页形式发布,报送全国藏语术语标准化委员会。(7)
2014年4月,中国藏语文领域第一个全国性专家组织——全国藏语新词术语翻译审定专家委员会正式成立,通过了《新词术语藏文翻译规范和推广应用办法》。(8)此后,委员会分别于2018年和2022年发布《党的十八大以来审定的藏语新词术语》(近1500条)和《党的十九大以来藏语新词术语(汉藏对照)》(2200条),进一步完善了藏文新词术语翻译的规范。(1)截至2025年7月,《藏文名词术语规范公报》已公布168期。(2)
2019年9月《汉藏对照术语规范词典》出版,收录了1995年以来西藏藏语委办(编译局)和西藏规范委员会翻译审定和规范的近10000条术语和短语,这是继2012年出版《汉藏对照新词术语词典》以来,西藏藏语言文字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又一重大成果。(3)2025年7月24日,第七次全国藏学工作协调会在京召开,会上正式发布《汉藏对照新词术语词典(2012—2024)》,是藏语术语规范化的最新成果。
在国家有关部委组织和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下,1997年7月,藏文编码方案通过ISO审定,藏文成为我国第一个制定并通过计算机编码国际标准的少数民族文字。(4)随后,《信息技术、信息交换用藏文编码字符集——基本集》(GB16959-1997)、《信息技术藏文编码字符集扩充集A》《信息技术藏文编码字符集扩充集B》(GB/T 22238-2008)等正式颁布实施,标志着藏文成为中国第一个完成国际标准制定的少数民族文字,迈向数字时代;随之,西藏第一个互联网主页诞生。(5)2014年,我国研发全球首款智能移动操作系统藏文版问世,西藏各类移动电话支持处理藏文信息,说明藏文信息技术研发和应用与时代发展同频共步。(6)如今,各类藏文移动终端应用已较为成熟,藏语文智能化丰富了广大民众的语言文化生活。
为适应科技发展和信息时代的需求,国家颁布了一系列语言文字规范和藏文信息处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了新词术语使用和翻译规范,出版了系列词典辞书,规范了人名地名音译。藏文操作系统和数字出版系统从无到有;藏文OCR识别系统、语音识别系统和机器翻译系统实现了成果转化。(7)藏语文信息化助推了藏语新媒体快速发展,各种官方账号和社交媒体不断涌现,拓展了藏语文的使用范围,促进了西藏社会的繁荣发展。
(六)充分重视藏文古籍的整理、保存、研究和开发利用,传承民族文化
国家一贯重视藏文古籍的抢救整理、保护和开发利用。1979年,成立《格萨尔》抢救小组;1986年,中央政府批准对勘出版《中华大藏经》(藏文部分),将其列为国家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科研项目和国家出版计划;1987年,中国藏学研究中心成立《大藏经》对勘局,开展搜集、整理、对勘、编辑和出版工作。2011年,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完成了《大藏经》的对勘、编辑,出版了藏文版的《中华大藏经》。1995年11月13日,《中国民族文化大观》(藏族、门巴族、珞巴族卷)发行,该书集理论性、科学性、系统性、广泛性、知识性于一体,涵盖藏族、门巴族、珞巴族的历史、语言文字、宗教、文学艺术等各个领域,是了解西藏和其他涉藏地区的一部百科全书。(1)2009年,在“中华古籍保护计划”推动下,西藏正式开启了历时十年之久、迄今为止规模最大的古籍普查工程。为做好西藏古籍普查和保护工作,2011年西藏自治区文化厅在原古籍办公室基础上成立了“西藏自治区古籍保护中心”。(2)2009—2019年间,中央和自治区累计投入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支持西藏古籍文献普查保护工作。截至2019年,西藏已累计修复近3000页濒危古籍文献,完成14个基层古籍收藏单位条件改善项目,新建2个古籍保护点。(3)
2013年7月,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启动国家“十二五”重点文化工程项目《中华大典·藏文卷》编纂工程,计划用15年时间,出版从吐蕃时期至西藏和平解放前的藏文文献典籍,(4)目前已完成200余函文集的整理,正式出版201卷,这是我国保护和弘扬藏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又一个标志性工程。(5)2014年11月,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古象雄大藏经》汉译与研究”立项。(6)2017年,西藏古籍中心正式启动西藏自治区图书馆“馆藏珍贵古籍文献数字化建设项目”。(7)2022年10月,已完成超千万叶珍贵古籍文献的普查登记工作,持续实施布达拉宫古籍文献(贝叶经)抢救性修复、预防性保护和数字化建档。(8)
(七)加大藏语方言的记录、研究与科学保护力度
新中国成立初期,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少数民族语言文化事业,在当时经济还很紧张的情况下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进行藏族语言文化的调查研究。1956年开展的语言大调查,初步摸清了藏语方言的情况,为后续保存和研究藏族语言文化奠定了坚实基础。大量调查报告和专题论文见刊,学界出版了《藏语简志》(9)、《藏语拉萨日喀则昌都话的比较研究》(10)、《阿里藏语研究》(11)、《藏语韵母研究》(1)、《藏语方言概论》(2)、《藏语卫藏方言研究》(3)、《藏语拉萨话语法》(4)、《藏语康方言称多话的示证范畴》(5)、《藏语词族研究》(6)、《藏汉对照拉萨口语词典》(7)、《藏语研究文论》(8)、《工布藏语构词法》(9)、《安多藏语口语词典》(10)、《藏语安多方言词汇》(11)、《安多藏语语音研究》(12)等论著和工具书,推进了藏语方言的研究。
20世纪90年代初,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和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文化宣传司主编的《中国少数民族语言使用情况》(13)、《中国少数民族文字》(14)和《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使用和发展问题》(15),这套丛书全面调查了20世纪80年代末全国56个民族以及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13个自治县(旗)和15个有少数民族分布省的民族语言文字使用情况,其中就涉及西藏自治区语言文字的使用和发展。这是自新中国民族语言文字大调查30年以后,对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使用国情的第二次系统调查,对进一步了解和认识西藏语言文字工作具有重要的价值。
2015年国家实施的“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2015—2020)(16),涉及西藏地区藏语方言土语的音视频录制和文本整理,单就藏语而言目前就有40多个点的数据,该项目对于藏族语言或方言的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上述事实充分说明,党和政府一直重视藏语文事业,专门成立了教学机构、语言文字管理机构,培养了大批藏语文人才,实施了一系列语言文化保护工程,客观上促进了西藏语言文字事业的繁荣和发展。
四、西藏语言文字事业的成功经验
西藏和平解放以来,特别是西藏自治区成立后,西藏各项事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现代化的语言文字事业从无到有,语言文化保护和传承发展取得了重大成就,总体上看,西藏的语言文字事业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各级党委、政府引领语言文字事业
新中国成立以来,与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保护相关的政策法规陆续出台并日益完善。语言文字政策的研讨、制定、出台和实施等诸多环节,各级党委、政府和人大发挥着主导作用,国家相关职能部门是语言文字事业与和谐语言生活的引领者。例如,党和政府非常重视西藏的语言文化建设,《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第九条规定:“依据西藏的实际情况,逐步发展西藏民族的语言、文字和学校教育”(1),这是新中国最早以文字形式体现保护和发展藏语言文字的文件。为了保障藏语文的良性发展,中央和地方先后出台了一系列适用于当地语言实际情况的政策法规和条例。
(二)因地制宜、藏语文事业实现了全方位跨越式发展
西藏和平解放前,旧西藏经历了漫长的封建农奴制社会,广大农奴的生存得不到保障,更不用说享受语言文字教育。西藏和平解放后,藏语文教育、翻译出版、词典编纂、藏语文信息化建设、藏语文人才培养等事业从无到有,不断发展,藏语文在各行业领域得到充分应用。1965年9月,西藏自治区成立后,学校教育基本延续了西藏和平解放以来形成的中小学教学体系,现代民族教育得到进一步发展。广大民众的语言文字能力得到提升,语言文字的使用权、受教育权得到充分保障,比如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都提供藏语同声翻译和藏文版的大会报告,体现了藏语文在国家政治生活中重要地位。
(三)立足人民,满足广大社会文化生活需求
201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2)强调开展少数民族特色文化保护工作,加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建设工作和经典文献的保护和传播。1989年,国家新闻出版署下发(89)新出图字第146号文件,“同意正式建立藏文古籍出版社”(3)。西藏藏文古籍出版社始终以科学的态度搜集、整理、出版藏文古籍为宗旨,建社36年来,抢救、搜集、整理濒临失传的手抄本、孤本、珍本等数百部,出版了《苯教大藏经》《西藏重大历史史料选编》《西藏简明通史——松石宝串》等藏文古籍类图书。之后,多个音像电子出版社成立,除了出版传统的藏语文音像作品外,还包括数字化出版、多媒体出版、电子出版物出版等。
党和政府一直致力于发展、传承好各民族语言文字,国家根据民族地区发展的实际情况,不断调整语言文字政策,目的是促进民族地区更好地发展。比如从新中国成立之初,语言文字工作的重点在于开展语言普查,创立和完善少数民族文字;后来逐渐推动民族语言文字在各行业领域的使用,注重教学、出版和研究;再到后来的人才培养,语言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以及语言文化保护等的变化。在不断调适中,我国探索出一条符合西藏地区区情的现代化发展道路,日益满足西藏地区民众语言文化生活需求。科技进步和现代藏语文信息化的发展,是西藏语言文字事业繁荣发展的保障。
(四)与时俱进,重视藏语文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和智能化建设
藏语文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和智能化建设,是对藏语文和藏族传统文化的系统保护与发展。藏语文信息化是西藏语言文字事业发展史上的大事,也是提升民族地区社会治理能力、教育质量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藏语文事业的现代化转型,在国家语言政策、多民族和谐共处和文化多样性保护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藏语文信息化的建设和应用,让藏语文在使用中不断发展,特别是随着数智时代的到来,国家对民族语言文字应用研究高度重视,藏语文在自然语言处理、语音识别、机器翻译、智能搜索等领域取得瞩目成就;如今藏语语音交互系统、智能翻译和聊天机器人及藏语大模型等工具日益完善,服务于西藏地区人民日常生活,藏语文信息化和智能化建设是未来藏语文事业可持续发展的新生长点。
(五)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与藏语文并重
西藏自治区出台的很多文件都强调:确保少数民族学生基本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高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水平。(1)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高民族地区人口的文化素质,是西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学好、用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有助于提高西藏地区整体教育水平,有助于引进现代化发展理念、先进生产技术,有助于促进地区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事实证明,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与藏语文的使用发展互相促进。要充分认识藏语文事业与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事业之间关系的重要性。
西藏语言文字事业,从西藏和平解放初期的教育、出版,藏语文的规范化工作,逐步发展为涵盖语言文化保护传承、科技创新、藏语文信息化和智能化发展等多维度的国家工程,反映了国家和西藏自治区推进西藏语言文字事业发展的光辉历程。语言作为一种独特的资源,在信息沟通、文化传播、国家治理、民族与国家认同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党中央和各级党委、政府一直致力于把西藏语言文字事业发展好、传承好;西藏的语言文字事业,符合我国多民族、多语言和多文种的国情,符合西藏地区现代化发展的需要;特别是西藏自治区成立60年来,西藏语言文字事业,取得了开创性的成就,向世界彰显了中华文化的特色与魅力,为世界语言文化多样性的传承保护贡献了中国经验和中国方案。
注:论文注释删省,引用请据《中国藏学》2025年第4期
关键词:西藏;语言文字事业;繁荣;发展
一、引言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多语种、多文种的国家。新中国成立初期,根据当时社会历史情况,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涉及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法律法规,为当时民族地区的全面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随着时代的演进,法律法规的内容也与时俱进不断调整,更好地适应了民族地区的社会发展,促进了边疆地区稳定和语言文字事业的繁荣。语言文字事业是指国家在语言文字领域所进行的规划规范、研究推广、保护发展等一系列工作,旨在促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同时保护和发展各民族语言文字,维护国家语言安全和文化多样性。2012年,《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下文简称《纲要》)强调“语言文字事业具有基础性、全局性、社会性和全民性特点,是国家文化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历史文化传承和经济社会发展,事关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事关国民素质提高和人的全面发展,在国家发展战略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1)同时,《纲要》指出语言文字工作要服务国家发展大局。
二、国家对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事业的重视
(一)国家层面立法保障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使用和发展
语言文字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使用和发展民族语言文字是国家赋予广大少数民族的权利,中国共产党一直很重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使用和发展。新中国成立之前,1931年11月7日,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关于中国境内少数民族问题的决议案》,该决议第四条和第五条声明:苏维埃共和国必须为国内少数民族设立完全应用民族语言文字的学校、编辑馆与印刷局,允许在一切政府的机关使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2)“凡是居住苏维埃共和国的少数民族劳动者,在汉人占多数的区域,亦须和汉族的劳苦人民一律平等,享有法律上的一切权利义务,而不加以任何限制与民族的歧视。”(3)这是我们党制定的有关解决民族问题的第一个法律文件,该文件是我国后来民族语言政策的基础。
1949年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明确指出“各少数民族均有发展其语言文字、保持或改革其风俗习惯及宗教信仰的自由。人民政府应帮助各少数民族的人民大众发展其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的建设事业”(4)。1954年颁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章第三条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各民族一律平等”,“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5);第二章第七十一条规定:“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在执行职务的时候,使用当地民族通用的一种或者几种语言文字”(6);第二章第七十七条规定:“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人民法院对于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当事人,应当为他们翻译。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杂居的地区,人民法院应当用当地通用的语言进行审讯,用当地通用的文字发布判决书、布告和其他文件”(7)。这些条款核心内容在之后制定的所有涉及民族语言的法律法规中都得到保留,反映了我国保障民族语言文字权利和地位的一贯性。
1984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四十九条增加了民族语言教学、教育和鼓励各民族的干部互相学习语言文字的内容。(1)1995年9月1日颁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一章第十二条明确规定:“汉语言文字为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可以使用本民族或者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教学。”(2)强调民族语言文字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并重。
2000年10月31日,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3)将民族语言文字的使用和发展提升到了新的高度。2005年5月19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国务院令第435号)第二十二条:“国家鼓励民族自治地方逐步推行少数民族语文和汉语文授课的‘双语教学’,扶持少数民族语文和汉语文教材的研究、开发、编译和出版,支持建立和健全少数民族教材的编译和审查机构,帮助培养通晓少数民族语文和汉语文的教师。”(4)该规定重申了各民族的语言权利,有力推进了民族语言的发展和语言教学。
2021年11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5)[国办(30)号文件,下文简称《意见》],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以国办名义下发的全面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对当时和其后一个时期的语言文字工作作出了全面系统部署,把语言文字事业进一步提升到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战略高度。《意见》明确了大力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构建和谐健康的语言生活等为未来语言文字工作的主要方向。上述法规政策的出台,充分说明我国十分重视语言文字事业。
(二)各领域全方位落实民族语言文字工作精神
1. 设立少数民族语言管理机构,建立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教学机构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1951年2月发布了《关于民族事务的几项决定》,决定第五条提出的主要任务是拟成立民族语文工作机构和解决少数民族的文字问题。(6)我国少数民族语言管理由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文化宣传司、全国少数民族古籍整理研究室、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民族教育司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下属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办公室等多个部门协同负责。其中,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文化宣传司主要负责少数民族文化、语言文字的规划、保护和发展;全国少数民族古籍整理研究室专项负责民族古籍(含语言文字)的抢救整理;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统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与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民族教育司负责民族地区双语教育政策的制定、实施与监督;国家语委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办公室主要负责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信息化标准制定和语言资源保护工程的实施。我国少数民族语言管理机构形成了一套多部门协同工作、各司其职、互补的管理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民族地区发展建设亟需人才,国家作出了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专业人才的决定。为此,我国不断推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教学机构建设和人才培养:新中国成立后,西北民族学院、西南民族学院、中央民族学院、云南民族学院、青海民族学院等院校相继建立;这些高校培养了一大批少数民族干部、专业人才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者,为新中国的建设和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
2. 创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研究的学术期刊杂志、出版机构和翻译机构
新中国成立后,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研究逐渐确立,标志性事件是国家级语言文字专业研究期刊如《中国语文》《民族语文》等创刊。1979年2月,国家级民族语言研究期刊《民族语文》创刊,主要报道民族语文的使用发展、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以及相关研究情况等。此外,涉藏语言文化研究刊物如《西藏研究》《中国藏学》等相继创刊。1988年《中国藏学》汉、藏文版同时创刊,2003年英文版出刊,以刊登高水平藏学学术论文为主,涉及西藏社会历史、哲学宗教、藏医藏药、传统科技、语言文学、文化艺术、民族教育、文献档案目录等领域。
除专业期刊,国家多个部门还创建了反映民族地区发展和时代精神的民族类画报和杂志。1955年2月《民族画报》创刊,周恩来总理题写刊名。《民族画报》为时政类综合大型月刊,用6种文字出版,包括汉文、藏文对照版。2000年《民族画报》获“第一届全国百种重点社科期刊”称号,2019年以来,连续获得中国画报界最高奖项金睛奖“年度最佳画报”称号。(1)1982年4月,《布达拉》外宣系列书册陆续对外发行。1990年6月,《布达拉》正式出版,以藏、英两种文字一年出版4期。2002年8月,《布达拉》正式注册为月刊,采取藏英合刊方式出版。2025年5月,《布达拉》藏英文版杂志在尼泊尔落地出版,受到当地民众普遍欢迎,成为很多人学习、了解中国西藏及藏族文化的重要窗口。(2)
各地民族出版社的成立,为民族语文事业和文化发展繁荣作出了巨大贡献。1953年,国家级综合性出版社——民族出版社成立(3)。之后各民族地方的出版机构陆续建立,如四川民族出版社、云南民族出版社、广西民族出版社、甘肃民族出版社、青海民族出版社,这些出版社为少数民族文字图书出版发行、教材的印刷发行作出了很大贡献。国家相关部门曾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扶持发展民族文字出版事业,强调加强民族文字报刊、图书的出版力度。1988年12月成立的中国藏学出版社(4)是涉藏语言文字类和藏学类图书专门出版机构、国家公益性出版单位。
1955年12月12日,中国民族语文翻译中心(局)成立,(1)该中心是新中国诞生后创建的担负党和国家重要翻译任务的机构,用蒙古文、藏文、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朝鲜文、彝文、壮文等7种民族语言文字翻译出版各类书籍,把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传递到边疆民族地区。
3. 重视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工作
1984年10月,“全国首届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信息处理学术研讨会”在内蒙古呼和浩特成功举办,会议涉及蒙古、藏、维吾尔、哈萨克、朝鲜、壮等6种少数民族文字的计算机处理。(2)1992年11月,国务院下发《国务院批转国家语委关于当前语言文字工作请示的通知》,指出“语言文字工作关系到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社会的进步和国际的交往;实现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是普及文化教育、发展科学技术、提高工作效率的一项基础工程,对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必须给予高度的重视。”(3)1995年,全国术语标准技术委员会少数民族语特别分委会成立。2004年11月,全国语言文字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分技术委员会成立并召开第一次工作会议。2005年7月,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在新疆乌鲁木齐召开“中国民族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建设及信息化工作会议”,强调要大力加强民族语文规范标准建设。(4)2013年11月,全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建设及信息化座谈会在成都召开,会议强调进一步树立进取意识、成效意识、机遇意识,扎扎实实做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建设及信息化工作。(5)
2017年3月,《国家民委“十三五”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规划》(6)文件指出,要加快制定传统通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基础规范标准,推进术语规范化,做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工作;进一步完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标准体系,支持研究制订社会应用和信息化急需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基础规范标准;支持建立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新词术语审定发布制度,定期发布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新词术语审定公告。进一步开展民族语文机器翻译软件、民汉智能语音翻译软件、民族语文文本识别软件和民族语文翻译著作电子书、有声读物、双语词典、电子词典等有关软件的研发及相关标准的研制,推动互联网信息民族语文搜索能力建设。加大民族语文应用软件成果转化与普及推广力度。(7)
2025年2月21—24日,“第20届全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信息处理学术研讨会”在广西民族大学举行,会议围绕“聚焦民族语文处理,赋能数字化文化传承”主题进行深入交流与探讨。(1)
我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信息化建设,从国家相关部门发起、学界研讨、行业实践探索到标准的制定推广、逐步实现民族语言文字标准产业化转型,探索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信息化发展道路。语言文字承担着国家建设与边疆文化繁荣稳定的重任,其信息化水平已成为衡量国家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信息化是国家信息化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西藏语言文字事业的发展繁荣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西藏自治区成立以来,西藏语言文字事业开启了新篇章,藏语文事业进一步发展繁荣。
(一)自治区政策法规的出台施行,是藏语文事业发展的保障
1965年,西藏自治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西藏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条例》,其中涉及语言的条款规定;“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使用藏、汉语言文字,并且为不通晓藏、汉语言文字的其他少数民族代表准备翻译。”“自治区各级人民委员会和所属各级工作部门,在执行公务的时候,使用藏、汉语言文字。”(2)该条例明确指出各级政府在执行公务时使用藏、汉两种语言文字。
1987年7月19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出《关于颁布〈西藏自治区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1988年12月29日《关于发布西藏自治区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的若干规定(试行)的实施细则》发布实施。(3)这部法规结合藏语文的实际情况和自身发展规律,正确处理了语言学习、使用与发展之间的关系;强调语言的使用和教学,设立了专门的藏语言管理机构,确立了政府在藏语文工作中的管理和服务职责。
2002年5月22日通过施行的《西藏自治区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的规定》(4)第九条:自治区积极发展藏语文的教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事业。自治区采取措施培养藏文教师、编辑、记者、作家和秘书等人才,重视培养研究藏语文的专门人才。为了加强城市社会用字的管理,2001年11月16日拉萨市人民政府首次以政府令的形式,发布了《拉萨市社会用字管理办法》(试行)。(5)2015年12月13日,《中共拉萨市委员会拉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藏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发布(6),意见提出,发展藏语言文字是促进西藏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的客观需要。不断加快推进藏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进程,大力支持科研机构、社科机构、大专院校及专家学者对藏语言文字的科学研究。
2024年,西藏自治区藏语委办(编译局)向全区发放《公共服务领域藏文译写规范》(以下简称《规范》)。(1)《规范》为通用类(含功能设施、警示警告、限令禁止、指示指令、说明提示等)和道路交通、公共交通、旅游、文化、娱乐、体育、教育、医疗卫生、邮政、电信、餐饮、住宿、商业、金融服务等常用服务领域的22类公共服务信息提供了规范译文4200余条。《规范》内容较为全面,指导性、实用性强,是西藏公共服务领域藏文翻译的基础性规范,进一步规范和统一了西藏公共服务领域的藏文译写,有助于提升社会用字规范化水平,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环境。
(二)设立专门的藏语文管理机构
1988年2月9日,西藏自治区决定成立藏语文工作指导委员会(现更名为西藏自治区藏语文工作委员会)。西藏自治区藏语文工作委员会是领导、监督和检查全区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工作的权威性领导机构。它的职责是:研究并决定自治区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指导自治区藏语文教学、科研、编译、出版等部门和单位的工作;协调各方面力量,督促解决和落实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任务;监督、检查自治区各级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的工作。(2)1995年4月17日,西藏自治区各地市设立藏语文工作指导委员会。此外,自治区各部委厅局也都设有藏语文工作领导小组。自治区和各地(市)、县也设有翻译机构。(3)截至2008年,西藏有100多个藏语文翻译机构,专门从事各类翻译和藏语文工作的人员近1000人。(4)目前,西藏自治区和各地市的藏语文机构正在服务于西藏的建设与发展。
(三)各领域全面使用、发展藏语文
西藏自治区不同年度出台的关于藏语文使用和发展的规定,各有侧重,但主线是保障藏族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明确藏语文的语言地位,内容涉及藏语文的“教”“学”“出版印刷”“使用”“发展”以及“人才队伍建设”等多方面。特别是政务文件使用藏语文与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强调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法规,西藏各级人民政府及所属部门下达的正式文件和发布的公告都使用藏、汉两种文字。室外的标识等各语言景观、路标等,均使用藏、汉两种文字,充分保障了藏语文的使用和发展。
藏语文在媒体和科研领域的使用也实现了突破。1954年4月22日《西藏日报》(藏、汉文)创刊。(5)1958年12月28日西藏人民广播电台首次试播,(6)1960年11月8日正式播音,这是西藏第一座无线广播电台,用藏、汉两种语言播音。(1)
1999年10月1日西藏电视台卫视频道开播,每天播放藏语节目和藏语译制片。2000年,西藏自治区广播电视每天藏语播出时间达20多个小时。电影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农牧区,每年保证有25部新译制的藏语电影在各地放映。(2)西藏所有文艺团体都用藏文创作节目,用藏语表演。(3)
藏文图书报刊迅猛发展。1982年1月1日学术刊物《西藏研究》用藏、汉两种文字出版发行。(4)1995年,在西藏编辑出版的图书中,藏文图书占70%,藏文图书报刊也已经能够用计算机输入排版。(5)《西藏科技报》和《西藏科技信息报》都创办了藏文版,深受广大农牧民欢迎。截至2022年底,西藏公开发行藏文期刊17种、藏文报纸11种,累计出版藏文图书7959种、4501.3万册。(6)藏语传媒迅猛发展,在传统报刊、广播、影视和网络的基础上,藏语新媒体应运而生,各种官方账号和社交媒体不断涌现,大大开拓了藏语言文字使用的范围。(7)
藏语文教育也开启了新纪元,藏语文学习得到保障。西藏自治区教育系统全面推行以藏语文授课为主的双语教育体系,已经编译出版了从小学至高中所有课程的藏文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8)昌都小学、拉萨小学、拉萨中学等一系列中小学的成立标志着西藏语言文字教育进入到现代教育阶段;学校基础教育基本上使用藏、汉双语教学,不同时期藏、汉课时的配比略有不同。1981年12月24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教育厅《关于我区中、小学教育调整的报告》,报告提出调整的原则是:从西藏实际出发,按教育规律办学,继承和发展民族文化,加强藏语文学习,重视民族语言教学。(9)1994年用藏语文授课的教学体系在西藏已初步形成,中小学藏族学生已基本做到以藏语文为主、藏汉双语教学同步发展。2023年11月发布的《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的实践及其历史性成就》白皮书指出,西藏中小学校均开设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课程和藏语文课程,保障了藏语文在基础教育阶段的传承与学习,促进了藏语文人才的培养。(10)
(四)藏语文高等教育与后备人才培养
藏语文在职业技能培训和高等教育领域也得到充分发展。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个藏语班,诞生于1951年5月,由北京大学东语系的藏语专业和中央民族学院筹备期间的第一个藏语班合并而成(1);第一个藏语班为新中国、新西藏建设培养了大量藏语文人才。新中国成立后建立起来的各民族院校,例如中央民族大学(原中央民族学院)、西北民族大学(原西北民族学院)、西南民族大学(原西南民族学院)等均设有藏语文专业。
1952年1月12日,西藏军区藏文藏语训练班正式开学。该训练班后改为西藏干部学校。(2)1965年4月,西藏民族学院建立,后更名为西藏民族大学。(3)2001年5月14日,西藏大学藏语专业招收首批共68名学习藏语的汉族本科大学生,经过4年的专业学习,他们已能汉藏文兼通。(4)2002年7月12日,西藏大学、西藏藏医学院首届硕士研究生毕业典礼在拉萨举行,共有10名学生获得硕士学位,其中西藏大学6名、西藏藏医学院4名。西藏高等教育和研究生教育从无到有,是西藏教育史上的里程碑。(5)
西藏大学是西藏自治区唯一一所综合性大学,其藏文专业本科教育享有盛誉。西藏大学文学院成立于2004年6月,其前身是1951年中国人民解放军进藏干部创办的藏文干部训练班。西藏大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为国家级重点学科。1998年,西藏大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藏语言文学)被国务院学位办批准为自治区首批硕士学位授予点。(6)此外,西藏自治区其他专科型院校、高等职业院校也设有藏语文专业。
西藏自治区成立60年以来,在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下,西藏地区的教育已建立起包括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高等教育在内较为完善的少数民族基础教育体系,特别是藏语文的人才培养,形成了本科、硕士和博士培养的高等教育体系;特别是博士学位点的设立,体现了藏语文人才培养的专业水准。
(五)高度重视藏语文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
藏语文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是西藏语言文字事业发展史上的大事。1987年,西藏自治区辞书审定领导小组成立,负责编纂审定汉藏对照行业词典。1995年,全国藏语新词术语标准委员会(以下简称“术标委”)在民族出版社成立。在术标委的领导下,西藏自治区藏语委办和编译局定期收集审定出现频率较高的新词术语,以活页形式发布,报送全国藏语术语标准化委员会。(7)
2014年4月,中国藏语文领域第一个全国性专家组织——全国藏语新词术语翻译审定专家委员会正式成立,通过了《新词术语藏文翻译规范和推广应用办法》。(8)此后,委员会分别于2018年和2022年发布《党的十八大以来审定的藏语新词术语》(近1500条)和《党的十九大以来藏语新词术语(汉藏对照)》(2200条),进一步完善了藏文新词术语翻译的规范。(1)截至2025年7月,《藏文名词术语规范公报》已公布168期。(2)
2019年9月《汉藏对照术语规范词典》出版,收录了1995年以来西藏藏语委办(编译局)和西藏规范委员会翻译审定和规范的近10000条术语和短语,这是继2012年出版《汉藏对照新词术语词典》以来,西藏藏语言文字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又一重大成果。(3)2025年7月24日,第七次全国藏学工作协调会在京召开,会上正式发布《汉藏对照新词术语词典(2012—2024)》,是藏语术语规范化的最新成果。
在国家有关部委组织和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下,1997年7月,藏文编码方案通过ISO审定,藏文成为我国第一个制定并通过计算机编码国际标准的少数民族文字。(4)随后,《信息技术、信息交换用藏文编码字符集——基本集》(GB16959-1997)、《信息技术藏文编码字符集扩充集A》《信息技术藏文编码字符集扩充集B》(GB/T 22238-2008)等正式颁布实施,标志着藏文成为中国第一个完成国际标准制定的少数民族文字,迈向数字时代;随之,西藏第一个互联网主页诞生。(5)2014年,我国研发全球首款智能移动操作系统藏文版问世,西藏各类移动电话支持处理藏文信息,说明藏文信息技术研发和应用与时代发展同频共步。(6)如今,各类藏文移动终端应用已较为成熟,藏语文智能化丰富了广大民众的语言文化生活。
为适应科技发展和信息时代的需求,国家颁布了一系列语言文字规范和藏文信息处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了新词术语使用和翻译规范,出版了系列词典辞书,规范了人名地名音译。藏文操作系统和数字出版系统从无到有;藏文OCR识别系统、语音识别系统和机器翻译系统实现了成果转化。(7)藏语文信息化助推了藏语新媒体快速发展,各种官方账号和社交媒体不断涌现,拓展了藏语文的使用范围,促进了西藏社会的繁荣发展。
(六)充分重视藏文古籍的整理、保存、研究和开发利用,传承民族文化
国家一贯重视藏文古籍的抢救整理、保护和开发利用。1979年,成立《格萨尔》抢救小组;1986年,中央政府批准对勘出版《中华大藏经》(藏文部分),将其列为国家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科研项目和国家出版计划;1987年,中国藏学研究中心成立《大藏经》对勘局,开展搜集、整理、对勘、编辑和出版工作。2011年,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完成了《大藏经》的对勘、编辑,出版了藏文版的《中华大藏经》。1995年11月13日,《中国民族文化大观》(藏族、门巴族、珞巴族卷)发行,该书集理论性、科学性、系统性、广泛性、知识性于一体,涵盖藏族、门巴族、珞巴族的历史、语言文字、宗教、文学艺术等各个领域,是了解西藏和其他涉藏地区的一部百科全书。(1)2009年,在“中华古籍保护计划”推动下,西藏正式开启了历时十年之久、迄今为止规模最大的古籍普查工程。为做好西藏古籍普查和保护工作,2011年西藏自治区文化厅在原古籍办公室基础上成立了“西藏自治区古籍保护中心”。(2)2009—2019年间,中央和自治区累计投入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支持西藏古籍文献普查保护工作。截至2019年,西藏已累计修复近3000页濒危古籍文献,完成14个基层古籍收藏单位条件改善项目,新建2个古籍保护点。(3)
2013年7月,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启动国家“十二五”重点文化工程项目《中华大典·藏文卷》编纂工程,计划用15年时间,出版从吐蕃时期至西藏和平解放前的藏文文献典籍,(4)目前已完成200余函文集的整理,正式出版201卷,这是我国保护和弘扬藏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又一个标志性工程。(5)2014年11月,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古象雄大藏经》汉译与研究”立项。(6)2017年,西藏古籍中心正式启动西藏自治区图书馆“馆藏珍贵古籍文献数字化建设项目”。(7)2022年10月,已完成超千万叶珍贵古籍文献的普查登记工作,持续实施布达拉宫古籍文献(贝叶经)抢救性修复、预防性保护和数字化建档。(8)
(七)加大藏语方言的记录、研究与科学保护力度
新中国成立初期,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少数民族语言文化事业,在当时经济还很紧张的情况下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进行藏族语言文化的调查研究。1956年开展的语言大调查,初步摸清了藏语方言的情况,为后续保存和研究藏族语言文化奠定了坚实基础。大量调查报告和专题论文见刊,学界出版了《藏语简志》(9)、《藏语拉萨日喀则昌都话的比较研究》(10)、《阿里藏语研究》(11)、《藏语韵母研究》(1)、《藏语方言概论》(2)、《藏语卫藏方言研究》(3)、《藏语拉萨话语法》(4)、《藏语康方言称多话的示证范畴》(5)、《藏语词族研究》(6)、《藏汉对照拉萨口语词典》(7)、《藏语研究文论》(8)、《工布藏语构词法》(9)、《安多藏语口语词典》(10)、《藏语安多方言词汇》(11)、《安多藏语语音研究》(12)等论著和工具书,推进了藏语方言的研究。
20世纪90年代初,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和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文化宣传司主编的《中国少数民族语言使用情况》(13)、《中国少数民族文字》(14)和《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使用和发展问题》(15),这套丛书全面调查了20世纪80年代末全国56个民族以及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13个自治县(旗)和15个有少数民族分布省的民族语言文字使用情况,其中就涉及西藏自治区语言文字的使用和发展。这是自新中国民族语言文字大调查30年以后,对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使用国情的第二次系统调查,对进一步了解和认识西藏语言文字工作具有重要的价值。
2015年国家实施的“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2015—2020)(16),涉及西藏地区藏语方言土语的音视频录制和文本整理,单就藏语而言目前就有40多个点的数据,该项目对于藏族语言或方言的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上述事实充分说明,党和政府一直重视藏语文事业,专门成立了教学机构、语言文字管理机构,培养了大批藏语文人才,实施了一系列语言文化保护工程,客观上促进了西藏语言文字事业的繁荣和发展。
四、西藏语言文字事业的成功经验
西藏和平解放以来,特别是西藏自治区成立后,西藏各项事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现代化的语言文字事业从无到有,语言文化保护和传承发展取得了重大成就,总体上看,西藏的语言文字事业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各级党委、政府引领语言文字事业
新中国成立以来,与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保护相关的政策法规陆续出台并日益完善。语言文字政策的研讨、制定、出台和实施等诸多环节,各级党委、政府和人大发挥着主导作用,国家相关职能部门是语言文字事业与和谐语言生活的引领者。例如,党和政府非常重视西藏的语言文化建设,《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第九条规定:“依据西藏的实际情况,逐步发展西藏民族的语言、文字和学校教育”(1),这是新中国最早以文字形式体现保护和发展藏语言文字的文件。为了保障藏语文的良性发展,中央和地方先后出台了一系列适用于当地语言实际情况的政策法规和条例。
(二)因地制宜、藏语文事业实现了全方位跨越式发展
西藏和平解放前,旧西藏经历了漫长的封建农奴制社会,广大农奴的生存得不到保障,更不用说享受语言文字教育。西藏和平解放后,藏语文教育、翻译出版、词典编纂、藏语文信息化建设、藏语文人才培养等事业从无到有,不断发展,藏语文在各行业领域得到充分应用。1965年9月,西藏自治区成立后,学校教育基本延续了西藏和平解放以来形成的中小学教学体系,现代民族教育得到进一步发展。广大民众的语言文字能力得到提升,语言文字的使用权、受教育权得到充分保障,比如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都提供藏语同声翻译和藏文版的大会报告,体现了藏语文在国家政治生活中重要地位。
(三)立足人民,满足广大社会文化生活需求
201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2)强调开展少数民族特色文化保护工作,加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建设工作和经典文献的保护和传播。1989年,国家新闻出版署下发(89)新出图字第146号文件,“同意正式建立藏文古籍出版社”(3)。西藏藏文古籍出版社始终以科学的态度搜集、整理、出版藏文古籍为宗旨,建社36年来,抢救、搜集、整理濒临失传的手抄本、孤本、珍本等数百部,出版了《苯教大藏经》《西藏重大历史史料选编》《西藏简明通史——松石宝串》等藏文古籍类图书。之后,多个音像电子出版社成立,除了出版传统的藏语文音像作品外,还包括数字化出版、多媒体出版、电子出版物出版等。
党和政府一直致力于发展、传承好各民族语言文字,国家根据民族地区发展的实际情况,不断调整语言文字政策,目的是促进民族地区更好地发展。比如从新中国成立之初,语言文字工作的重点在于开展语言普查,创立和完善少数民族文字;后来逐渐推动民族语言文字在各行业领域的使用,注重教学、出版和研究;再到后来的人才培养,语言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以及语言文化保护等的变化。在不断调适中,我国探索出一条符合西藏地区区情的现代化发展道路,日益满足西藏地区民众语言文化生活需求。科技进步和现代藏语文信息化的发展,是西藏语言文字事业繁荣发展的保障。
(四)与时俱进,重视藏语文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和智能化建设
藏语文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和智能化建设,是对藏语文和藏族传统文化的系统保护与发展。藏语文信息化是西藏语言文字事业发展史上的大事,也是提升民族地区社会治理能力、教育质量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藏语文事业的现代化转型,在国家语言政策、多民族和谐共处和文化多样性保护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藏语文信息化的建设和应用,让藏语文在使用中不断发展,特别是随着数智时代的到来,国家对民族语言文字应用研究高度重视,藏语文在自然语言处理、语音识别、机器翻译、智能搜索等领域取得瞩目成就;如今藏语语音交互系统、智能翻译和聊天机器人及藏语大模型等工具日益完善,服务于西藏地区人民日常生活,藏语文信息化和智能化建设是未来藏语文事业可持续发展的新生长点。
(五)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与藏语文并重
西藏自治区出台的很多文件都强调:确保少数民族学生基本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高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水平。(1)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高民族地区人口的文化素质,是西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学好、用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有助于提高西藏地区整体教育水平,有助于引进现代化发展理念、先进生产技术,有助于促进地区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事实证明,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与藏语文的使用发展互相促进。要充分认识藏语文事业与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事业之间关系的重要性。
西藏语言文字事业,从西藏和平解放初期的教育、出版,藏语文的规范化工作,逐步发展为涵盖语言文化保护传承、科技创新、藏语文信息化和智能化发展等多维度的国家工程,反映了国家和西藏自治区推进西藏语言文字事业发展的光辉历程。语言作为一种独特的资源,在信息沟通、文化传播、国家治理、民族与国家认同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党中央和各级党委、政府一直致力于把西藏语言文字事业发展好、传承好;西藏的语言文字事业,符合我国多民族、多语言和多文种的国情,符合西藏地区现代化发展的需要;特别是西藏自治区成立60年来,西藏语言文字事业,取得了开创性的成就,向世界彰显了中华文化的特色与魅力,为世界语言文化多样性的传承保护贡献了中国经验和中国方案。
注:论文注释删省,引用请据《中国藏学》2025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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