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好文明家庭:米可军
作者:本站原创 编辑:拉毛太 时间:2012-03-05 09:32:00 来源: 点击数:0


米可军家庭

米可军,女,1980年10月参加工作,现为青海省海南州贵南县民政局低保办主任,贵南县第十二、十三、十四届人大代表,贵南县第十、十一届政协委员。工作三十一年来,她默默无闻,任劳任怨,无私奉献,甘做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拥护者、和谐社会的建设者、文明家庭的引领者,在9个单位22个岗位上做出了突出贡献。2004年-2010年,她的家庭连续7年被评为“贵南县五好文明家庭”。米可军本人先后被中华全国总工会表彰为“三五普法先进个人”、“巾帼建功先进工作者”, 2005、07、09年被贵南县委、县政府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拥政爱民先进个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2010年,被海南州委、州政府表彰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2011年,被贵南县委、县政府表彰为“先进民政干部”。
  “立身立德门风正,克勤克俭家业兴;习劳习苦香自寒,自信自谦人品贤”。她没有明星的闪耀光环,到处鲜花鼓掌;她,没有英雄的豪迈壮举,那么可歌可泣。可她的家庭,赢得了所有人的强烈共鸣;她家的故事,在贵南县广为传颂。真情溢满八十平米小屋,孝善奏出家庭的幸福音符,就是这样五口人用持久的孝心和爱心营造了一个文明、温馨、幸福的家庭。
  这个家庭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五好文明家庭”的深刻内涵,是我县爱党爱国、遵纪守法、明礼诚信、孝老敬亲、科学教子、友邻乡里、热爱公益的突出代表。她们一家同舟共济、血浓于水、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其乐融融的幸福生活打动了身边每一个人,是我县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典型,是我县推进家庭美德及和谐家庭建设树立的标杆,在社会上起到了极大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得到全县的一致肯定和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