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清欠农民工工资1460万元
作者:周学真
来源:青海湖网
时间:2015-01-16 1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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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州今冬明春维稳工作安排部署会议精神,切实解决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我州信访、劳动监察、发改、公安等部门多方联动、多措并举,确保了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支付。
一、强化源头管理。根据青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领域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十条措施的通知》(〔2014〕111号)精神,强化源头治理责任,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先后对建筑、交通、水利、能源、餐饮等49家企业依法落实清欠主体职责。在此基础上,严格执行依法逐级走访规定,从行业主管部门抓起,进一步压实属地涉事责任,努力从源头上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信访问题的发生。
二、多方联合办案。针对年末岁初拖欠农民工工资高发时段,全州各级信访、劳动监察、发改等部门提前介入、及早准备,制定工作举措,采取统一进驻群众来访接待中心进行联合接访,通过联合督查办案,对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进行集中核实、清查,并建立详尽的清欠台账。发改、公安等部门督促欠薪企业限期整改,州县劳动监察部门依据考勤、工资标准,核发民工工资,确保每一位农民工按时领取劳动报酬。
三、加大依法处置。对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违法行为,由劳动监察部门协同公安等部门进行依法严厉打击,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截止目前,全州接到举报投诉拖欠农民工工作案件49件,涉及农民工1597人,拖欠工资1670.31万元。截止目前,经信访、劳动监察、发改、公安等部门协调,已处理48件,1498名农民工领取工资1460.3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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