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妇联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
近日,海南州妇联在认真学习贯彻省妇联十二届一次常委(扩大)会议精神的基础上,组织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召开专题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中发〔2015〕4号)精神,州妇联主席赵桂莲主持会议。
学习会上,州妇联党组主要领导首先就中央《意见》系统地进行了研读,逐字逐句地对《意见》精神进行了全面解读,并达成了认识上的共知,认为《意见》是站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高度,明确了新时期群团事业和群团工作的定位作用,阐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的核心内容,提出了加强党对群团工作领导和做好群团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党指导群团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州妇联主席赵桂莲还对结合全州妇联工作实际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意见》精神提出三点具体要求:
一、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要义。要结合省妇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意见》的安排部署,把学习贯彻《意见》精神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制定全州的详细学习计划,进一步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和坚定性,采取领导带头学、完善制度学、活化方式学、培训研讨学、专题辅导学等方式,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重大意义,深刻认识《意见》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把《意见》精神作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化为提升修养、破解难题、推动工作的过程,使《意见》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理论联系实际,制定具体措施。一要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去年“三基”调研成果,对《海南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妇联工作的意见》进行再修改再完善,促使“三基”调研成果尽快转化为推动全州妇联工作的重要保障;二要把《意见》精神纳入全州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内容,作为今年村(社区)妇代会主任轮训必修课程来抓,引导全州各级妇女干部深刻理解和把握党对群团组织尤其是对妇联组织在新形势下发挥作用的新要求新任务新期待,增强贯彻落实《意见》精神的自觉性主动性。三要把贯彻落实《意见》精神贯穿至今后各项工作始终,要把学习《意见》精神转化为推动我州妇女儿童工作创新发展的思路和举措,转化为解决妇女儿童迫切问题的实际行动,工作中自觉做到“三结合”:把学习贯彻落实《意见》精神与妇联各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与加强“三基”建设活动结合起来,与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结合起来,以《意见》精神推进妇女儿童事业各项工作落实,以各项工作的落实不断深化对《意见》精神的认识。
三、创新思维方式,推动工作落实。围绕《意见》提出的目标任务,逐条进行梳理,对照《意见》提出的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认真总结这些年来我州妇联组织在工作理念、方式方法、服务手段、组织形式等方面的实践探索,深入思考如何把成熟的经验和做法上升为制度性安排、机制性运作模式,更好地指导和推进妇联组织和工作的创新实践。对照《意见》提出的群团组织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相适应的突出问题,紧紧围绕妇女所急、党政所需、妇联所能,坚持问题导向,认真研究妇联组织和工作需要改革和改进的地方,认真调研,深入思考解决问题的途径和办法,提出富有针对性的思路和举措,进一步准确定位妇联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