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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德安得广厦千万间实现全县百姓俱欢颜

作者:牛文华 来源:青海湖网 时间:2015-07-01 09:14:00 点击数:

  近年来,贵德县把加快推进城乡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作为改善民生的首要任务,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项目支撑,层层落实责任,全力推进工作落实,基本实现了老百姓“住有所居”。自2008年实施以廉租房和公租房为主的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以来,我县累计建设各类城镇保障性住房10248套(廉租房8238套、公租房2010套)。2009年以来实施农村困难群众危旧房改造7559户,农村奖励性住房9100户,农村节能示范户605户,游牧民定居工程1771户。
  一是明确责任抓落实。县委、县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县级领导任组长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形成了分管领导亲自抓、各成员单位齐抓共管的工作氛围。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任务,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责任主体,将责任制切实落实到日常工作开展过程中,健全了管理体制,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落实政策不走样。在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中,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保障型住房建设和运营有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免征建造、管理保障性住房涉及的城镇土地使用费、征地管理费、征地代办服务费,管理保障性住房涉及的印花税;转让旧房作为保障型住房房源,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三是资金严管促安全。按照《海南州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办法》对项目资金实行严格管理。对中央和省级下达给我县的各类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认真进行核算分配,确保建设资金及时足额发放,促进项目建设顺利安全推进。
  四是加强监管抓透明。严格要求项目建设单位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条文》等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住房建设的强制性标准执行项目报建、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验收备案等建设程序。抽调有经验、懂技术、会管理的老干部组成社会监督团,经常深入工地现场监督,并实行项目建设联络员制度,做好各项协调服务工作,全力推进项目进度、施工质量、施工安全措施的落实,有力地保证了项目的顺利实施。同时,严格实行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信息公示制度,对年内保障房建设计划、开工、竣工项目信息,通过网站等媒体定期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增加保障房建设的透明度。
  五是后续管理提水平。为确保已建成的各类城镇保障性住房后续分配、入住和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了《贵德县城镇低收入家庭廉租房分配实施方案》、《贵德县廉租住房分配管理办法》和《贵德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从住房最困难的家庭入手,坚持困难程度轮候安排的原则,严格按照本人申请、乡镇和社区居委会调查核实、保障办审批的二级审核、二级公示程序确定入住对象。廉租住房补贴按照无房或住房面积不足12平方米,且为城镇低保户的要求,以每户补贴35平方米,每平方米8元的补助标准,通过一折通的方式发放。同时,为切实做好保障性住房的后续管理工作,成立贵德县保障性住房管理办公室,规范管理保障性住房小区,协调联系资质齐全、管理经验丰富的物业管理公司对已建成入住的麻黄台、城西保障性住房小区进行了托管,有效的改善了保障性安居小区物业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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