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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事迹

作者:本站原创 来源:青海湖网 时间:2016-06-30 20:53:00 点击数:

  近年来,海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将民族团结教育与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巩固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构建和谐社会相结合,始终把“维护民族团结,促进安定和谐”当作追求的目标,当作开展人社保障各项工作的重点。

  一、加强民族政策宣传教育,增进民族团结进步

  我局把学习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民族理论和加强民族团结的政治教育工作渗透到各项日常工作中去,紧密结合学习型机关建设,将民族政策法规及各级领导讲话精神纳入集中学习计划中,做到了有安排、有内容、有重点、有记录、有体会、有笔记,切实抓好学习落实。并将此作为检验和考核工作业绩的一项内容,不断教育广大干部职工贯彻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以民族团结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为了抓好民族团结工作,确保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活动有序开展,我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专门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民族团结活动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全局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和民族团结教育活动有组织、有领导、有内容、有形式的进行,确保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活动有步骤、有计划开展。同时认真检查在落实民族优惠政策等维护少数民族群众合法利益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把省、州委和政府的各项政策转化为推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措施,及时妥善地处理民族关系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消除不安定因素,努力增进民族团结和保持社会稳定。

  二、努力增加农牧民收入,支持民族地区经济发展

  为有效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活动,我局结合人社各项业务工作,大力落实扶持政策,努力做好少数民族就业创业工作。一是加大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农牧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帮助少数民族农牧民增收。利用春节农民工返乡时机,培养和扶持劳动力转移就业返乡创业典型,利用宣传媒介进行典型宣传报道,促进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农牧区劳动力累计转移就业21. 27万人次,其中:跨省转移就业2. 39万人次,省内跨区转移就业7. 07万人次,地区内转移就业11. 81万人次;劳务收入9. 86亿元。二是坚持有重点地开发劳务市场,加强与输入地的沟通联系,充分利用“金秋采棉”、“枸杞采摘”等劳务输出渠道,推动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共组织劳务人员赴海西州诺木洪、大格勒基地采摘构祀6250人,新疆采棉360人,人均采摘枸杞7000斤、人均采棉9000斤。实现劳务总收入8293. 6万元,人均收入12547元。三是召开大型企业用工专场招聘会,为企业用工和农牧区少数民族求职者搭建良好对接平台,鼓励少数民族农民工在当地企业就业,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四是以创业带动少数民族就业。累计向海南州四通融资担保公司推荐符合条件创业担保贷款1820户,放贷金额1. 87亿元,贴息1085万元。五是加大技能培训力度,帮助少数民族群众提高就业技能。我局积极贯彻落实“先培训,后就业”的就业政策,认真开展城镇各类失业人员、农牧区富余劳动力、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技能培训工作,深入基层了解培训需求,制定培训计划,及时召开招投标会议,确定培训单位,优化培训资源。同时,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对培训机构的质量评估和管理力度,着力提高培训质量、培训效果和城乡劳动力就业创业能力。累计免费培训2.38万人。其中:城镇各类失业人员3334人,农牧民 2.04万人;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提高培训1000人;自主创业培训284人;江苏对口援建高校毕业生能力提升培训300人。六是针对有就业需求的少数民族及少数民族大中专毕业生通过“就业援助月”提供失业登记、求职登记、职业介绍等就业援助服务,与社区紧密配合逐步建立完善社区少数民族帮扶台账和帮扶体系。七是在七一、春节等节日重点慰问少数民族老党员、退休干部、困难职工和联点社区特困户,单位筹资,干部职工捐款捐物,以实际行动充分表达党和政府对少数民族群众的重视和关爱。八是扎实做好少数民族扶贫帮困工作,为各族群众办实事、做好事。充分运用就业扶持政策,对少数民族困难家庭、零就业 家庭成员、特困家庭成员和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实现就业。九是大力发展少数民族劳务经纪人,重视发挥劳务经纪人带动城乡劳动者向省内外转移就业的作用,共培训劳务经纪人300名,其中75 名劳务经纪人在发展劳务经济中发挥着示范引带、中介协调、 服务管理、信息反馈的作用。

  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扎实开展维稳工作

  我局稳步推进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障提标扩面,努力实现城乡社会保障全覆盖。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普遍提高,为促进民族团结,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重要作用。坚持维稳工作常态化,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积极开展平安单位创建精神文明单位活动。加强内部学习教育,提高干部安全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值班等各项制度,确保各环节不出差错。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坚决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和越级上访事件,切实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同社区的合作。 落实联系帮扶社区责任制,每逢重大节日和敏感节点深入社区开展维稳工作,协调社区及劳动保障工作站开展维稳值班、 巡逻工作,坚持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己任,通力合作,形成合力,维护、整治社会治安公共秩序。

  四、重视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任用

  培养、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是做好全局工作和实现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保证。制定干部职工学习制度和培养计划,使干部职工的理论学习、业务培训等有章可循,并走上经常化、制度化的轨道。二是重视青年干部的选拔和任用。 坚持任人唯贤,不拘一格地使用好少数民族年轻干部,使一批有知识、有能力、有魄力的少数民族年轻干部走上了中层领导岗位。同时,我局始终围绕经济社会建设对人才的需要,落实人才发展规划,着力抓好高层次、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严格实行公开考录招聘制度,把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口关”。共组织了8个批次、850人的考录招聘,其中:主任科员以下职位公务员43名,面向社会公开考录人民警察(含森林公安)职位64名;考录选聘 “村官”和“三支一扶” 工作人员100名;考录招聘中小学教师350名,特岗教师10 名,乡镇卫生院133名,免费师范生3名,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38名,为我州民族团结进步先行区建设提供才智支持。(作者:州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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