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海南州妇联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事迹
近年来,州妇联充分发挥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以抓学习、求团结、树典型、结对子、思稳定、促发展为主题,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月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深入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促进民族团结和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以群众性活动为载体,加强民族团结教育
多年来,州妇联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开展了多层次、多形式的民族团结教育,着重坚持了“三抓”:一是抓经常性教育,把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纳入单位干部职工学习计划和全州妇女培训计划,根据当前形势的发展,坚持不懈地在广大妇女干部群众中广泛开展了马克思主义“五观”教育、邓小平民族理论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教育,使团结、平等、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在新形势下不断巩固和发展。二是抓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月活动。州妇联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月活动中,做到早计划、早安排、早部署。坚持民族团结教育常态化,不断创新活动载体,力争做到年年有新的内容,年年有新的办法,年年有新的成效。三是抓重大节日期间宣传教育。州妇联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融入重大节日期间举办的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体活动之中,积极开展了文艺节目演出、送法下乡、演讲比赛、创建“平安建设”知识竞赛等活动。发挥成员单位职责,认真开展维护稳定工作,向全州各级妇联组织印发了《关于在广大妇女中认真做好当前的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通知》和倡议,并深入乡镇宣讲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开展了以“同心创造和谐社会,携手共建平安家园”为主题的宣传一条街活动,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人人关心支持“平安民和”建设的良好氛围。四是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加强12338妇女维权热线建设,进一步畅通维权服务渠道,推行妇女信访代理制度,引导妇女依法、规范、有序表达诉求。以“法律大讲堂—走基层”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持续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创评省级示范县1个。结合“两讲两促”、“三八”维权周和《宪法》宣传日等活动,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海南州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妇女权益保障法》等,将法制宣传与维权服务送到广大妇女身边。全年共办理来信来访26 件次,信访结案率和满意率均达100%;开展普法宣传活动50场次,参与群众1.5万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5万余份。
二、大力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促进民族团结
我州是少数民族自治州,各民族大杂居、小聚居,各民族朝夕相处,休戚与共。州妇联积极把民族团结教育活动与实施“下基层、接地气、访妇情、办实事”活动相结合,大力实施“巾帼关爱行动”,为妇女儿童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一是积极争取政府公共资源,大力推动民生服务。坚持重心下移,不断丰富“吹响海南巾帼建功号”活动内涵,在有效服务妇女儿童上寻办法、下气力。建立健全项目库,去年全州申报 “母亲健康快车”、“全国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等项目25个,两年共争取落实项目资金794.94万元。二是努力发展壮大妇女儿童慈善事业。最大限度地调动社会各界服务妇女儿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服务妇女儿童的项目纳入各类公益慈善项目之中。巩固扩大爱心书屋、音乐之声我要上学助学行动等公益项目成果。加强与省妇联及各界爱心人士的协调力度,共落实慰问物资达76.66万元。三是积极实施“党组织结对共建、党员结对帮扶”制度。向贫困母亲发放 “母亲邮包”;为60岁以上的老人送去了提前量身订做的藏服,捐助“妇女之家”活动经费,全年捐资捐物共计4.13万元。为贵南县茫拉乡上洛哇村高原美丽乡村建设解决资金2万元。
三、深化主体活动,不断提升各族妇女和家庭整体水平
近年来,州妇联以家庭为主阵地,积极开展了“美德在农家”、“和谐文明家庭”、“学习型家庭”、“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和廉政文化进家庭及“双合格”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不断提升各族家庭整体水平。一是深化家庭文明建设。把“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贯穿到“和谐文明家庭”和“最美家庭”创建的全过程,以“巾帼建新功?我的中国梦”为统领,着力打造“文明家庭”创建品牌。丰富和谐文明家庭创建,持续开展 “百万家庭创和谐”、“让最美家庭遍布大美青海” 等活动,不断扩大和谐文明家庭、学习型家庭等活动。两年内寻找出各级“最美家庭”63户,获得全国“最美家庭”提名奖1户,省级“最美家庭”13户,全省“最美家庭”提名奖49户,州级“最美家庭” 11户,各级妇联层层召开表彰大会进行了表彰奖励。开展最美家庭故事会260 场次、“最美家庭”事迹巡讲13场次,举办“一讲堂三走进”活动250余场,为和谐海南建设不断凝聚巾帼正能量。二是深化家庭教育工作。强化农村留守儿童家长及监护人的培训,推动实名制爱心妈妈与留守儿童结对工作。组织开展家庭教育进社区进学校宣讲活动,全州共举办家庭教育专题报告会23次,受益4600余人;组织心理咨询专家开展心理讲座10次,受益1500余人。三是深化精神文明创建。积极参与开展第五届海南州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和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推荐活动。广泛开展“学雷锋?巾帼志愿服务”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农村、社区、学校、企业等基层单位,组织开展社会救助、慈善公益、环境保护、纠纷调解、科普咨询、法律援助等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培树和宣传新时期妇女先进典型,充分发挥优秀女性的感召力和带动力。四是推动文化建设。以“保护三江源 建设美丽家园—巾帼在行动”为载体,组织开展了“建设美丽的海南,爱护我们的家园”万人签名承诺和倡议活动。围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会同州创建办开展以“建生态海南 创和谐家园—巾帼在行动”为主题的“让民族团结之花在高原盛开”庆“三八”大型文艺节目汇演活动。各县妇联在不同的节点结合各自实际组织开展团结和谐向上的文化活动。
四、加大巾帼扶贫力度,统筹城乡各族妇女发展
一是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成效显著。妇女小额担保贷款是新形势妇女得实惠、普受惠、长受惠的民生项目。近两年内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共为全州城乡1717名妇女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45万元。全州共扶持创建巾帼家政服务公司6个,创建“青海省巾帼家政示范基地”2个。二是引领妇女建功立业。大力开展巾帼文明岗、巾帼建功标兵创评活动,不断拓展“双学双比”创建内涵,继续深化“岗位建功引领、创业就业支持、项目助推”三大工程。培育全国和全省“巾帼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各2个,全省“巾帼专业合作社”2个。三是引领妇女提升创新能力。在城镇开展“搭建供需平台,促进转移就业”为主题的春风送岗位行动,全州举办春季招聘会6场次,共有89家企业和用工单位参与活动,提供用工岗位1700个,成功介绍女性就业424人。广泛开展妇女实用技能和“千百十”技能培训。两年内共举办城乡妇女技能普及培训班101期,培训农牧区妇女5608人(次)。继续实施“千人烹饪技能培训计划”,共培训留守妇女2648人。
一直以来,全州妇女儿童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绩,州妇联先后荣获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 全国“母亲邮包”项目优秀组织奖和全省先进集体、全省“农牧区妇女‘两癌’检查工作先进集体”、全省“第二届家庭服务业大赛优秀组织奖”、全省“农村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全省“农牧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作者:州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