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南法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
3月13日上午,贵南法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对全院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出动员部署。县委第四督导组组长吴建志县长出席并讲话,会议邀请人民陪审员、相关部门领导参加会议。
院党组书记李正虎在动员会上指出,全院干警要深刻认识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自觉统一到中央和省州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要充分认识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人民法院强化司法为民宗旨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实际需要,是加强法院党的建设、推动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必然选择。
李正虎院长强调,要准确把握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各项要求,要深入学习,深化认识,详细了解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任务目标、方法步骤、基本要求等内容,确保法院党的教育实践活动始终能够按照县委部署要求不折不扣地执行。一要准确把握和认真贯彻教育实践活动的总要求;二要准确把握和认真贯彻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三要准确把握和认真贯彻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步骤;四要准确把握和认真贯彻教育实践活动的推进方法;五要准确把握和认真贯彻教育实践活动的工作重点;六要准确把握和认真贯彻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原则。
李正虎院长要求,要注重“四个强化”,切实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加强各项便民服务制度的完善和落实。一要强化司法为民观念,做到公正司法;二要强化便民利民措施,努力提高司法公信;三要强化司法公开,推进阳光司法;四要强化“窗口”建设,做到文明司法。
吴建志组长在讲话中表示,督导组将按照县委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好各项督导工作任务。对本院活动的开展提出了几点督导意见:一是准确把握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要求;二是要把握好关键节点,扎实搞好活动;三是找准工作定位,认真履行职责。对法院教育活动,他指出法院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拟发实施方案、动员讲话切合法院工作实际,规定工作明显到位,自选动作突出,查摆问题深刻,针对性强,督导组表示赞同,希望法院按照县委要求和院党组部署,保证活动达到预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