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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求“自选动作”有创新有特色

作者:而见多杰 来源:青海湖网 时间:2014-04-03 17:19:00 点击数:

  为确保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规定动作”做到位、不变通,“自选动作”有特色、不走样,海南州司法局结合业务工作,组织谋划开展三项活动,努力在“自选动作”上下功夫、出实招。
  一是发挥职能优势,开展法律“十送十帮”活动。整合法律人才资源,联合其他相关部门,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努力推进“法治海南”建设,并形成长效机制。送法制宣传进县、乡镇,帮助全民提高法律素质;送法律专业人才进乡镇,帮助乡镇依法行政;送民主法治进村(社区),帮助基层自治组织依法管理;送法律明白人进村进社区,帮助群众依法维权;送规范建设进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帮助基层调委会完善相关制度;送法律顾问进农牧区经济组织,帮助农牧区经济组织健康发展;送帮教服务管理进矫正、帮教对象,帮助矫正、帮教人员解决生活就业困难;送经济法律保障进致富能手,帮助致富能手当好“把关人”;送法律保障进外出务工农牧民,帮助外出务工农牧民维护合法权益;送法律援助进弱势群体,帮助弱势群众顺畅救助通道。
  二是发挥窗口服务作用,开展“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活动。充分利用法律援助工作者、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源,加强和改善法律援助机构网络建设、制度建设、工作流程设置,提高工作能力、工作效率,使每个法律援助需求者,在一小时之内可以找到一家法律援助工作机构提出申请和求助,并在符合条件和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可以得到“一站式服务”,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的需求,真正把法律援助打造成独具海南特色的为民办实事的“民生工程”。
  三是延伸法律服务触角,推进县、乡、村法律顾问工作。组织全州45名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通过结对、担任法律顾问等形式,主动为36个乡镇、20个重点单位和重点村(社区)、重点寺院开展法律服务,真正把法律服务“送上门”,切实将送法律服务下基层转化为司法行政干部转变工作作风的自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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