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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州就业再就业工作

作者:本站原创 来源:青海湖网 时间:2010-07-01 17:18:00 点击数:
  今年以.来,海南州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加大就业再就业和劳务输出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协调推进各项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截止目前,全州城镇新增就业1289人,完成目标任务的50%;四类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556人,完成年任务的56%;公益性岗位安置“4045"人员实现就业1 7人,’完成年任务的17%。全州小额担保贷款放贷47人、放贷金额247万元。全州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34 393人(次),完成年任务的63%。就业再就业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进一步解决。
  就业再就业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由于地方财政困难,再就业资金配套难度大,劳务输出和技能培训投入不足,影响了再就业政策的全面贯彻落实和劳务输出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劳动力市场建设相对滞后,劳务输出工作基础相对薄弱,服务体系和信息网络不完善,阻碍着劳动力的跨地区合理流动。三是全州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机构不健全,各项社会保险覆盖面窄,扩面征缴难度大,社会保障体系需进一步完善。四是工伤保险覆盖面窄,基金积累少,风险大,发生重大工伤事故,缺口资金地方财政无力垫付。五是就业压力进一步加大,受金融危机影响,就业形势更加严峻。一方面城镇失业人员和农牧区富余劳动力、高校毕业生对就业期望值过高存在就业难;另一方面州内部分企业严重短缺员工,存在劳动报酬偏低、劳动强度较大、多数员工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保险得不到应有的保障,对本地求职者缺乏应有的吸引力。六是技能培训不能满足市场需求。职业培训机构基础设施薄弱,规模小,效益低,师资力量薄弱,技术含量不高,软、硬件建设均不能适应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推动素质就业、技能就业工作的需要。
  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进一步扩大就业和促进再就业。一是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认真落实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坚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继续把就业再就业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层层落实目标任务,做到工作责任、政策落实、资金投入、保障措施到位。千方百计增加岗位,高度重视和发展就业容量大的第三产业、中小企业、劳动密集性企业和社区服务业,充分发挥非公有制经济在创造就业岗位方面的积极作用。鼓励下岗失业人员和大中专毕业生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全面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二是进一步深化就业服务。重点加强就业指导和职业培训,积极开展创业培训和企业技能人才培训,努力在培训方面取得实效,以培训促进就业。全面完成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目标任务。进一步强化各级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劳动力市场和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的服务功能,认真搞好用工信息搜集、发布和岗位开发,通过开展再就业援助、招聘洽谈会等形式,为促进就业再就业提供良好的服务平台。三是加强失业调控。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职工安置和经济性裁员的监控力度,妥善解决国有企业改革中的职工安置、社会保险接续和劳动关系处理、档案托管等方面的遗留问题,切实做好失业调控工作,保持就业局势的稳定。四是开发就业岗位,积极应对再  ’就业困难问题,选择适当时机召开“恰h恰地区201 0年秋季用工招聘会”,同时充分利用扩大内需和实施重大建设项目的机遇,增加就业岗位,使就业困难群体早日实现就业。五是继续根据省、州有关小额担保贷款文件精神,加大海南州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开展力度,鼓励金融机构积极提供融资支持,搭建小额贷款融资平台。同时,落实好放贷及贴息的责任机制,积极促进新增创业者就业。六是继续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在开展“订单”、“定向”培训的同时,开办半年至一年的中长期培训班,使劳动力由“体力型”向“智力型”、“技能型”、“管理型”转变,以培训促输出,不断提高务工人员就业的竞争能力和就业稳定性。认真搞好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对有创业愿望和具备创业条件的城乡劳动者开展创业培训,以推动创业促就业为重点,积极探索促进就业的新路子,使全州培训就业工作顺利开展。
  二、统筹城乡就业,加强劳务输出工作。一是继续宣传贯彻落实省政府Ⅸ关于进一步加强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印发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普通高等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以及《海南州关于加强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新的培训就业政策,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是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按照“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方针,通过提供用工信息、发放服务卡、维权手册等, 对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劳动报酬支付、劳动环境改善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为农牧区劳动力跨地区流动就业提供良好的环境和就业服务。三是加大组织引导力度。积极培育和发展城乡劳动力市场,进一步完善县、乡、村劳务输出组织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公共职业介绍、乡镇劳务工作站的作用,加强省外劳动力供求信息的收集和发布,有重点地开拓省外劳务市场,积极创造条件,继续在经济发达和用工量大的省区以及劳务输出较为集中的地域建立劳务管理服务机构,培育发展省外长期稳定的劳务输出基地。认真落实优惠政策,大力培育和发展劳务经纪人和中介组织,充分发挥劳务输出带头人的作用,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四是促进劳动力就地转移。把引导农牧民实现流动就业与调整农牧区经济结构,发展二、三产业及推进小城镇建设结合起来,积极鼓励和B』导农牧民向采集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第三产业及小城镇转移,实现就地转移就业。
  三、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一是继续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发放率和社会化发放率达100%,力争社会化服务率达到90%以上。二是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重点将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社会保 范围。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三是进一步完善失 业保险制度,规范失业保险业务流程,加强基金管理,确保失业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加大失业保险基金支持和扩大就业的功能。四是加快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在抓好扩面工作的同时,加大清缴欠费力度,通过签订目标责任、加强督促检查,重点解决好各地财政医疗保险费到位率低的问题,力争当年到位率达到100%,确保不发生新的拖欠,确保医疗保险基金收支平衡。五是进一步完善政策,积极推进工伤保险。
   四、依法开展劳动监察和劳动争议处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加强劳动合同基础管理,重点督促非公有制企业、国有改制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建筑施工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重视劳动保障信访工作,继续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和处理工作,提高仲裁质量和效率,二是完善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体系。继续推进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指导三项制度。搞好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工作,在非国有企业大力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三是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重点检查和查处用人单位恶意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及不参加社会保险、 规范劳动用工等问题。不断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和支付保证金制度。力争当年农民工工资支付率达到100%。
  五、切实加强劳动保障系统能力建设.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提升劳动保障部门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服务质量,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完善相应制度,建立监督机构,强化监督管理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全面推进劳动保障事业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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