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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心基金”资助慰问活动今日启动

作者:佚名 来源:西藏政府网 时间:2008-01-03 09:17:26 点击数:
19日下午,自治区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区直党员、干部“爱心基金”管理委员会开展“爱心基金”资助慰问特困职工和大病重症患者活动的情况。今日,区国资委系统、交通厅系统、电力公司系统以及邮政公司系统的40户特困职工和大病重症患者将领到资助金。
    扶持对象 算算能拿多少资助金
    2007年党的十七大召开以后,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区党委七届三次全委会精神,关注民生、关注弱势群体、关心困难职工生活,让弱势群体感受到党的关怀和温暖,促进社会和谐,区直党员、干部“爱心基金”管理委员会决定,在“三大节日”来临之际,从“爱心基金”中拿出200万元,开展对区直(中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部分特困职工和大病重症患者进行资助慰问活动。
    经过区直党员、干部“爱心基金”管理委员会对各单位上报特困户的情况审核,此次“爱心基金”资助慰问活动将资助慰问特困职工家庭988户(人均收入不足350元),每户一次性资助1000元;资助慰问大病重症(指患有恶性肿瘤、脑血栓后遗症、器官切除或移植后恢复期、糖尿病Ⅱ型等疾病)患者,资助标准分成3个档次:一是家庭月人均收入为500元以下的,一次性资助6000元;二是家庭月人均收入为500-1000元的,一次性资助5000元;三是家庭月人均收入为1000元以上的,一次性资助4000元。
    资助金额 直接送到扶持对象手中
    今年开展的“爱心基金”资助慰问活动,采取上门慰问的形式,把资助金直接送到特困职工和大病重症患者手中。具体分两步走,第一步,今日由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各一名领导带队,率领“爱心基金”管理委员会成员和被慰问单位的有关领导及机关有关人员,组成4个慰问小组,分别慰问区国资委系统、交通厅系统、电力公司系统、邮政公司系统的40户特困职工和大病重症患者(每组10户);第二步,从12月21日开始,由区直各单位领导带队,率机关有关人员,组成慰问小组,分别到各自的特困职工和大病重症患者家中慰问,12月30日前完成整个慰问活动。
    基金来源 区直机关党员干部捐献
    2002年7月,根据当时国有企业下岗职工较多、部分职工生活比较困难的实际,经区党委领导同意,区直工委组织开展了区直机关党员干部向区直国有企业特困职工献爱心活动。区党委领导和全体省级干部带头捐款,共有90个单位的22967名党员干部捐款,共捐款792.8万元。为了合理使用好这笔捐款,建立了“爱心基金”,并制定了“爱心基金”管理办法,成立了“爱心基金”管理委员会,并由专人监管。
    5年来,“爱心基金”管理委员会先后开展了4次较大规模的救助活动,帮助困难职工解决生活困难、治疗重大疾病、资助子女上学共1097人次,发放救助资金252.1万元,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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