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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观精要》汉译本二

作者:根登曲佩著 白玛旺杰译 来源:本站 时间:2010-05-05 16:31:00 点击数:

《中观精要》
根登曲佩著  白玛旺杰译 

        如果你有一种天然的悟性,口头上不承认任何观点,也同样可以体悟到佛法的正见。否则,我们无法对圣天菩萨所说的「戒禁不言」一语,其深奥意趣,能够有个真实的了解。某日,古印度商人给孤独(26),诚邀世尊,到其花园卸用午斋,但,世尊沉默未答,然而,给孤独从世尊沉默的表现中,领悟到世尊接受邀请之用意。如果商人给孤独缺乏一种悟性的话,他不可能对世尊的这种默许,产生一丝的领悟。
          细腰美女(27)在自己盲儿面前所称赞的「你是征服宇宙的统治者」,是一种承许。盲儿问美女母亲:「那么,汝之所言,是你自己的肺腑之言,还是为了照顾我的情面」时,细腰美女也只能如此作答「我所讲的全是我的肺腑之语」。事实上,细腰美女如此的承许,完全是害怕伤害了盲儿的情感,而言不由衷地讲出来的,在美女的心底里,绝对不会相信,其双目失明的盲儿,就是征服宇宙的统治者。像盲儿的存在一样,我们也无法回避外部世界的力量,诸如火的烧毁能力,水的冰冻能力,以及风的摇撼能力。但是,我们必须把对现象的承认,与自己由衷而发的「自方承许」区别开来。关于这点,在宗喀巴大师问任达瓦(28)的问答录中有详细的阐述,祈望以一个公正,不带偏私的态度去细心研读之。
          纵观现在的当下心,我们日常生活中的所有心思活动,莫一不是从愤恨,贪执与迷茫中演化而来的。如果说,在我们每天的心思活动中,有一个思想是合理,正确的话。那么,从无始轮回起,经过无数劫的生命流转,到今天,我们心思的增长依旧如此的微小,真是奇也怪哉。猫和狗,只能用最简单的三四个鸣叫音符,来表达它们经验到的所有情感世界。比起那些已经证悟了的菩萨,我们凡夫俗子,连猫狗的层次都没有达到。以如此低下的小人之腹,怎么能够测度遍知一切的佛陀,以无上智慧所证见到的,无边无际,广如虚空的法界呢?怎么能够把佛的证悟,限定在所谓的「无遮」与「非遮」的逻辑框架之内呢?
        「不承许任何观点,本身是一种承许」的说法,与前面所提的,从未经验过糖果甜味的藏北牧人,顽固地坚持「唯有奶子才是甘甜」,是一样的道理。以镜子口面的大小,测度外部世界,认为外部世界的大小,只有镜子口面一样大,并认为未能在镜中显现出来的所有世界,属于理智分析与排除的东西之列。所以,我们应该意识到这种以管窥天的态度,是体悟深奥妙法的最大障碍。
         另外,假如说,那些立论者,在心中不承许任何一种观点,只是在口头上,他们承许了各种各样的观点。其所承许的观点,如果是一种口是心非的谎言的话。那么,那些心中怀有残缺不全实执心的敌论者,他们所论证的所谓「诸法非实有」,不也就成了一句空话了吗?我们接触各种各样的人,当他们的行为情趣与我们完全不一样时。不论他们高低贵贱如何,最巧妙的办法,莫过于我们把自己的外部行为与内心世界区别开来。但是,如果对凡夫俗子的一般行为,也需要进行如此精细的分门别类的话。那么,很显然,对已经远远超越了菩萨十地阶段的世尊佛,更有必要将他本人微妙的意趣,与他在引导渡化众生时,所采用的善巧方便之间加以区别了。
         提起所谓的「正见」,那些瑜珈师们用「远离言说思意的般若」,「心境不二的智慧」等等来描述之。而逻辑学家们则用「非有则无,非无则有」之类的语言来表达他们对「正见」的了悟。总之,无论法界之究竟为如何,我们所能够思及、议及,和表述到的「法界」,依然没有超越出「有无」的二元范畴。所以,当然地,我们仍然需要那些誉满天下的智者,来为我们提示这些道理。但,诸如「法界」,「哲人的声望」,「自然本性」,「合理逻辑」,「远离戏论」,「明了四边」等等,只不过是人们在表达自己对「正见」的了悟时,所选用的言辞而已。
         总之,一旦我们达到了,能够把「剎那」转化成「万劫」,「极微」转化为「宇宙」,的最终境界时。世上所有的不同原理,将会统统融化为一体。
         明亮清晰的「子光明」,与证悟空性的智慧相互依存。而「母光明」(基元光明),则具有双体特征;一与异,有与无。而「母子」两种光明的特征在金刚阂母双面一体之上合二为一时,此即究竟意义上的母子光明之相遇,即「解脱」也。   根据经院辩论的原则,立论者云:「须弥山,应高八万由旬」
                      敌论者答:「承认」
                      立论者云:「极微,应是无有边际」
                      敌论者答:「承认」
                      立论者云:「那么,在单个的极微中,不应该能够容纳与极微同等数量的整个世界。因为八万由旬大的物体,不能容纳于微尘之中。敌论者只能如此回答:「你所承许的,只是流行于世的常识罢了。微尘中容纳大千世界,不应在常列之中」。如果你可以如此地破格常列,另立特殊的话,对那些不懂「否定之否定」原理的人,所承许的诸如「若不是非有,则应是无」,也应给与特殊体谅了。
         简而言之,如果我们敬信大乘佛法,就必须信服其不可思议的方面。否则,在非常炽热的末日大劫火中央,独处一丝清凉月光;在炙热的太阳底下,开着一朵娇嫩的莲花;手持兵刃,杀气腾腾的愤怒佛,怀中却拥抱一尊佛母,爱欲缠绵等。如此这般的情景,在严格的逻辑推理下,纯粹是一种水火不容的相违反体了。但实际上,这些都仅仅是一种象征,跟唐卡中所表现的意义是一样的;表现主观与客观,爱欲与愤恨,炎热与寒冷,清净与污染合二为一,双融任运的智慧之体。或,身心自然合一的双运身。
         如果说报身与化身的应现,纯粹是为了利他的目的。其三十二功德圆满相与八十微妙细相,也完全是为了激发信众对佛陀产生喜乐之情的话。那么,完成了福德与智慧资量的积修,诸相圆满的受用身身上,为何还会出现猪面,狮面之类的怪相呢?
         因此,在大乘佛教,尤其在金刚密乘里,要求我们把自己的上师视为佛本人。从这个基本的修持开始,到观想自己为金刚持佛,最后,坚信自己的血肉之躯像代表宇宙的曼陀罗一样完美无暇。这种心智训练的目的,是为了彻底改变我们当下的这个「正量标准」。据说,在密乘里,以「五肉」(29),「五甘露」(30)来奉侍敬佛,其目的纯粹是为了摧毁世俗间,人们奉持的一般理念,以及与此理念为伍的逻辑思维。否则,对神圣的顶礼处所,供养一些不净垢物,不但违背「正量标准」,也违背了一般的情理,更违背了地方的法律戒规。正如颇章喜哇俄所言:「不净污秽敬世尊,可怜泥中众有情」。
         总之,我们必须得明白,以上所说「视污秽为清净,视不合理者为合理」。都是为了改变凡夫俗子的观念而宣说的。一旦达到了这样的境界;即没有尘土与极珍供品「佛目」(31)的分别;也没有什么主神与主神眷属之间的区别时,所有主体与客体,将融合
为一的了。
         我们最大的缺陷之一,就是把常规世界和绝对世界的所有原理,企图归纳到自己的思想和语言里。并且顽固地坚持到,这些原理,与我们的思想达到一致,并且在口头表述上,能够达到顺利、圆滑、通融为至。尤其以口头上的随意表述为主要目的。一旦获得如此感觉时,就自以为是地认为找到了终极的理论。但是,实际上,这只是一种「贪肉得肉,贪酒获酒,得其所爱」而已,得到的只是自己感觉所喜爱的那部份了,怎么可能会是佛菩萨的那种深奥境地呢?
         所以,佛陀非但没有从否定、消极,虚无的角度,把凡夫俗子的观念转引到最自然的本性之上。反而,只是从肯定、积极,存在的角度,指点诸法真相。并以因成责难的方式,驳斥对方的所有承许,而自己不承许或保留任何观点。用这种方法,阐明神圣佛法不住、无为的最高精要。
         因此,佛法正道的最大障碍就是我们的思维。阿阇梨法称(32)也言:「冲破思想网罗,得证深广之法」,陈那说「思维法性,偏离佛道」。《正量释论》对以上所作的批注中也讲到:「不考查诸法与诸法自性,复合与单一之间的原理。仅凭世俗的常规知识,智者们创立种种法门与法门的修行方式,来引道众生进入佛道圣义」  「绝对的虚无,不能充当非存在;常规意义上的存在,可以算是存在」。这句话的真实含义是「菩萨的智慧所未证见到的,即不能算是非存在;凡人的意识所体验到的,可算作是存在」。这样,除了像「绝对意义上并无自性成」,「兔角非绝对有」之类,没有「空」的根基的事物之外,如果还不能够找到一个「绝对的虚无,可算作非存在」的话,那么,它不仅不可以算作是「虚无」,反而还可说它是「存在」呢。当我们宣布「兔角非绝对有」,对所要否决的「兔角」,给予特征区分时,就已经暗示了「兔角」,在常规阶段就已经存在了。否则,就没有必要区别「没有兔角」与「兔角非绝对有」之间语气上的强弱之别了。因此,月称菩萨在《破数论论》中,对「绝对」给予特征区分时也讲到:「从绝对意义而言,没有什么「主我」所生的了」,「外道不承认常规真理和绝对真理,他们同时否认常规和绝对。所以,当我们破斥外道的邪见时,也就没有必要对「绝对」给予什么特征区分了」,既然如此,从常规与绝对两方面,皆不存在的「兔角」,也没有必要给予什么「绝对」上的特征区分了。「兔角绝对非有」,与认识「兔角绝对非有」的那颗心,是不是「空性」与证悟「空性」的心。认识到「兔角绝对不存在」的心,已经把兔角是白色的,或者是黑色的,等等虚构的特征自然地给否定了,兔角「实有」的虚妄心。因之也给彻底否定了。
         如果我们把「烦恼」当作道修上的障碍,我们就会这样说:「应该把「烦恼」彻底地消除,这样,就不需要用什么「绝对」之类的词来形容「烦恼」的了」。既然如此,当有人说:「兔子头上没有一个硕长而尖利的黑角」时,回答:「可以用『长』,『尖』之类的词形容兔角的,但,兔子头上没有一个『实有』的角。」请问,为何对「兔角」,就不能用「绝对」来形容其特征呢?
         所谓「道修障碍」的烦恼心,无疑地,是在前念心消亡之后,继而新将产生的一种念头。如果说,我们对这样一种念头,还不需要从绝对的意义,进行特征区分的话,那么,对逻辑与理性分析的对象,我们为何就需要。从绝对的意义,进行特征区分的呢?
         总之,如果我们忽略我们内在的实执心,与外境自体存在的实有,而另外寻找一个东西去否认的话,诚如尊者章嘉仁波切所说:「把活生生的现象世界,搁置于一边,寻求一个像『兔角』一样,根本不存在的东西,去进行否认。」
         某次,嘉木样胁巴大师(33),就中观应成派与中观自续派之间见地上的区别,请教桑结坚措(34)。桑结坚措用手指着寝室内的一根柱子,说道:「根据中观自续派的观点,这根直挺挺的木桩是柱子,但在中观应成派看来,这根木桩只是「柱子」的概念的依所,是概念之上设有的一个空洞名称而已」。还有一次,华芒班智达(35)去拜见阿柔格西(36),阿柔格西问华芒班智达:「在五部经论中,你擅长于哪一部?」,华芒班智达回答说:「回敬大格西,在五部经论中,在下比较熟悉中观」,「那么,根据中观应成派的观点,这是什么?」,阿柔格西指着面前的一张桌子问道。华芒班智达回答:「回敬大格西,依在下之见,此即桌子也」。阿柔格西立刻否决道:「非也,此非桌子,是桌子概念的依所」。华芒班智达闻之,无言以答。这两则故事,点出了中观应成派与中观自续派的核心思想。但是,如果把面前的这张正方形的木板,被当成一张桌子的话,就是应成派眼中的「实执心」,自续派眼中的「常规真理」了。同理,把正方形的木板,被当成桌子,也会成为中观应成派的「他方承许」,与中观自续派的「自方承许」了。所以,当有人问道:「面前的这个东西是否是正方形木板」时,回答将是:「面前的这个东西,只是正方形木板的概念的依所,而非正方形木板」。如此以来,「面前的存在,也只是面前存在的概念依所,而不是面前的存在了」。这样,在先的依所,引生出另外一个虚设的依所,最后,关于本体的任何一个主张,从概念与概念实体的角度而言,
        都是空的。有益的「离戏」,与有害的「非遮」,除了名相上的差别外,成为大同一体的了。达到这种没有善恶,大小的二元分别,即是断除轮回的关键所在。反过来,我们也可以这样说:「面前的这个东西是一块正方形木板」,「正方形木板是一张桌子」,「桌子上的一个宝瓶」等等,来迎合平民百姓们,没有被任何宗派观点影响的朴素思想。但是,很难说清楚,一个人的思想,是否受到了宗派观点的影响。从另一方面来说,那些目不识丁的粗汉们,如果相信「某某是一位大好人」之类的传言,他们的思想,实际上也是完全受到了一种观点的影响。但是,如果从宗教本质的角度而言,区分我们的思想,是否受到宗派观点的影响,也是极难的。正如宗喀巴大师说的:「一切存在,缘起有故,中观派则认为均无自性。而其它宗派,则因之而认为,一切事物都有它的自性。但,各方所执的,只是各自宗派的观点而已,没有必要争个孰是孰非了」。总之,除了把以比量推断出来的结果,当成宗派观点,从直接经验中得到的,当成一般的自然心之外,再也没有其它的判别方式了。
         从五蕴聚合的「执我」中产生的「我」,是与生俱有的无明创造出来的一种「自我」。这种「自我」具有三种特性。是故,它是由人们被宗派之见影响了的心识——遍计心识所创造出来的。但是,孰人可以分辨出,不依赖于任何名相概念,于众生心中自然流露出来的,独立存在的「无明」,与清辩论师(37)创立的「虽无实有,但有自性」的新论点,改变人们思想的「遍计心识」之间的区别。婴儿们认为,他们可以随地大小便的心,是否就是自然心呢?如果有朝一日,当他们意识到,不能在地毯上大小便时,他们此刻的心,是否就是在父母教训的影响下而改变了呢?
         总之,在这个世界上,或许有很多人,他们的思想,从来没有被佛教四部宗派影响过,也没有被其它六十种非佛教的哲学影响过。但是,绝对不可能有一个,没有被自己本人的思想影响过的人。我们现在所肯定的「此是彼非」的种种「知识」,都是在父母及同辈人们传授的教言,结合自己理性判断之后获得的。
         可惜的是,应成派的大师们在确定「常规真理」的原理时,其思想所达到的极限,也仅仅是这点皮毛而已。所以,他们始终把一种流行于世的东西,当作「常规真理」的原理了。
         因此,每一个个体都在受其感觉的局限;人不能够超越人的感觉局限;鬼不能超越鬼的感觉局限;狗也不能超越狗的感觉局限。但是,鬼眼中的鬼窝,与人眼中的房子,在人与鬼各自的眼里,却是实实在在的存在。但是,如果有人认为,一个从人与鬼的感觉中产生的——即非人屋,也非鬼窝,鬼和人都看不见的东西,真实存在的话。这与数论派(38)所宣称的「自性恒实」论,没有什么两样的了,跟唯识宗派的观点,也比较接近。中观自续派们,不承认「视觉」有一个共同的感觉基础,比如说,「一杯水」,是六道众生,产生完全不同感觉的感觉基础。他们认为,六道轮回中不同层次的生命,对「一杯水」的看法,竟有如此之大的悬殊,乃纯粹是因为,不同生命形态,其深层中的「阿赖耶识」(39),在受到其自身的习气后,自然焕发出来的一种结果。有偈云﹕
         业因的异熟,形成六种不同的生命,           其感觉经验的差别,自不待而言。
         同为人类的躯体,
         我们也在经受
         一个没有共同基础的六种感觉。
          总而言之,在「七相道理」(40)的逻辑分析之下,我们一般人所感觉到的世界,是一个支离破碎,不成体统的现象。但是,我们的感觉不会因为逻辑的分析,而有丝毫的改变。显而易见,这种顽固的感觉,纯粹是在智障本身,或是在智障的影响之下产生的。故此,我们的眼睛不能够透过围墙,看见围墙背后的东西。而佛,却能够看得见围墙背后的东西。所以,「如果能从理论上摒弃感觉的所有原则,即消除了「烦恼障」;如果从心底里摒弃感觉的所有原则,即消除了「智慧障」,月称菩萨跟佛陀本人一样,已经彻底摆脱了「烦恼」与「智慧」的障碍。
         从心底里相信,有桌子的存在,此即「烦恼障」;仅仅通过眼睛,看见桌子的存在,这就是「智慧障」。寂天大师(41)在比较「烦恼障」与「智慧障」时,把观看魔术表演的观众,对变幻出来的美女,产生情感的现象,列为「烦恼障」;而魔术大师对自己魔变出来的美女,动之一情的现象,则列在「智慧障」之内。      在完全摆脱了「此即彼非」的概念网络后,「一」与「异」将汇为一体。一个超越了我们心思的——深奥不可测底的——包含宇宙万象的——法身。在优劣层次不等的,善男信女的心目中,定会永恒地传播一个尽善尽美的福音。我向您——至圣的普贤如来顶礼。
         一旦我们意识到「一切现象皆无自性」,这个最关键的本质问题后。我们所看到的大地、岩石、山脉等现象,将完全不同于别人眼中的大地、岩石和山脉的了。所以,当一个人提起「岩石」二字时,其人所指的,实际上是一个「实有」的「岩石」。而你所说的,却是一个「没有自性」的「岩石」了。所以,「无自性,乃非岩石」,与「如是岩石,就应该有自性」,这两种思维方式,很难在一个点上达成共识的了。这或许也就是,在中观应成派与小乘实事派(42)之间,从来没有什么「共同话题」的原因了。假如说,一位印度人和一位中国人在一起,他们对对方国家的情况一无所知,而当他们同声高呼「吾王万寿无疆」时,中国人心中出现的,将是一位留着很长发须,身穿黑色龙袍的国王形象,而印度人心里的国王,将会是一位剃着光秃秃的头,脸上不留一点胡须,身穿白色长袍的形象。但是,从另外一个方面来说,「国王」二字所指的含义,在双方看来都是一样的,所以,他们之间,没有必要为「吾国国王」而争执不休的了。
         实际上,无论口头上的「承许」,还是来自内心的「承许」,都是对自己心中某一想法的自我相信,或自我肯定。这种是自我的肯定,是「自方承许」;如果承认一种不符合自己想法的观点,去迎合他人,即为「他方承许」。承认一种从未在自己心中出现的现象,诸如「四圣谛」呀,「五圣道」啦等等,是一种对虚幻现象的承认。但是,如果我们在修持过程中,不依靠这些虚幻的修行次第,我们又何以能够证悟究竟法性呢!寂天大师说:「佛法像一艘渡海的船」,「要息灭痛苦,就不能阻止痛苦的结果——迷惑」,作为痛苦之果的迷惑(佛法),就像上面提到的船一样有用,它可以乘载我们达到生命轮回的彼岸,一旦达到彼岸,就应当把它连同此岸的轮回世界一起丢弃。
         我们攀爬阶梯时,通常是先爬到第一台阶,然后,把第一台阶抛弃到后面,爬升到第二台阶;从第二台阶,爬升到第三台阶时,又把当初作为基础的第二台阶抛之于后。这样,每上一个台阶时,都得把原先作为基础的那个台阶抛弃掉。同样的道理,如果一个人不脱离少年的稚气,他就永远进入不了成熟的壮年时代,与豁达的老年时代了。所以,不脱离通常人的感觉,就永远无法进入佛的境界了。   当实事派以「若无自性,业果从何而生」的问题,诘难中观应成派时,后期的应成派们将会这样回答:「虽然没有自性,但并非『绝无』,所以,『无自性』与『业果』之间没有什么矛盾」。而早期应成派们的回答将会是这样的:「本宗派不承许什么自性的『有』或『无』,『是』或『非』,是故,言『无自性,有业果』,也没有什么不妥的了」。
         总之,与实事派截然不同的风格,恰恰是中观派最重要的特色;实事派们利用「否定存在」的理论,却去证明一个「非存在」;而用「否定非存在」的理论,却证明一个「存在」出来。这样,却只是拆了东墙,在补西墙而已。中观应成派们,则与此完全相反,他们不仅把对方的承许,无一例外地,彻底地否定之外,用同样的方法,把自方的任何承许,也毫无保留地否定掉。当有人听到龙树菩萨在中论中所说的:「已去无有去」这句话后,说「如果行走是对『去』的否定,那么,『未去』之中便含有『走』之意思了」的话。紧接着,龙树菩萨又说道:「未去无有去」。那么,是否在「去」与「没去」之外,还有一个「行走」呢?龙树菩萨继续说:「在『去』与『未去』之外,那儿还有什么步伐呢?」,很明显,龙树在这里,否认了在「去」与「未去」之外,另有一个所谓的「行走」。
         当我们把禅思中所证悟到的「无」,与禅思之后的感觉,结合在一起时。我们就会明白禅思中「空无所有」,与禅思之后「一切显现」,结合为一的真实妙用。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在真实意义上一切皆空」,「在常规意义上一切存在」的真正含义。
         早期的藏地学者们认为无自性,是个体缺乏自我特征(人无我)的表现;四边离戏,是事物缺乏自我特征(法无我)的表现。而后期的藏地学者们则认为,应该把一切事物本身,当作空性存在的理由,再去辨别其是否缺乏两种自我特征。所以,瓶之无自性,乃表现瓶本身缺乏自我特征;柱子之无自性,乃表现柱子本身缺乏自我特征。「我」与「我有」之无自性,乃为「我」与「我」本身,缺乏个体自我特征的表现,瓶之无自性,也是瓶子本身,缺乏事物的自我特征之表现。早期学者们认为,个体缺乏自我特征,事物缺乏自我特征,其两种不同的证悟,在见地上有天壤之大的差别。在他们看来,与平常人之「事物真实存在」,持相反态度的观点,是个体缺乏自我特征的表现。但是,实际上,他们的这种观点,最终也未能超越出常规的思维。我们的思想所能达到的最极限度,要么可能在「存在」之内;要么可能在「非存在」之内;要么可能在「两者皆非」之内;要么可能在「两者皆是」之内。总之,我们的思想超越不出这「四种可能」的了。所以,「四种可能」之外的思想,便是一个没有条件,或者,超越了常规的绝对。也就是说,「非能言语的绝对」。
         《入菩萨行论》中言:「心识不能体认绝对真义,因为心识还在常规阶段」,「当心中没有真实与虚无之分时,心底坦坦荡荡,无有任何挂碍,此即大寂静」,「彼时圣法无所缘」,「佛法无边」。佛世尊的教法,之所以远远地优胜过其它外道的原因,在于佛法从来不把由分别心识创造出来的「有无」,与「是非」,以及其所嗜好的概念,当作自己立宗的依据。而是教导我们,应该从自己心识概念的桎梏中解脱出来。尽管有一些人,总是装模作样地在谈论什么佛法的奥义。但,实际上,他们所谈的那些,只不过是人们与生俱有的无明心,被所谓的感觉经验与逻辑理论装饰后,企图使自己的理论更加巩固的一种努力。宗喀巴大师也说:「世尊!因为对您深奥教义的误解,我(宗喀巴)虽然经历了千辛万苦的努力,却没能得悟出您教义的要旨。过患与罪业,仍然挥之不去。我执的思想愈加强烈」。这些话,道出了佛法中的深奥意趣。
         凡夫俗子们在其共同的思想背景下,争论「不可言说」,是否是一种「表达」。这样的争论,与患有黄胆性肝炎的立论者与敌论者,在为「一切黄色的东西,是否是海螺」的争论,是一样的道理。肝炎患者的心,跟做梦人在梦中,认为梦里发生的一切是错误的心是一样的。前者之心,受到肝疾的影响,而后者之心,则受到睡梦的影响。但是,至到肝炎患者,从肝炎的疾病中完全康复;做梦人,彻底从沉睡之中清醒过来为止,我们的心,不得不屈从于「此是彼非」的原则。应该明白,这种情形本身,即是无明的过患,同时,也是因缘法则的功德。
         一般而言,如果我们把口中发出的所有声音,统统当做一种「承许」的话。那么,立论者在辩论过程中,保持沉默,一言不发时,敌论者也便没有任何机会与理由,对立论者进行攻击辩难的了。但是,我们不可能没有任何一种自己的「承许」或「主张」。故此,对别人任何形式的「承许」,我们也就没有理由去否决了。要不然,「无承许」也罢,「沉默」也罢,统统都是一种主张,或者是一种表达。所以,我们可以由着自己的性子去进行否决了。唯有在中观应成派与实事论派之间,才会出现诸如「不作任何主张,实际上是一种主张」呀!「不作主张本身是一种答非所问的主张」啦!等等攻击对方的辩论。实际上,「无自性」一词,在实事论派看来,代表一种「自性」,所以,主张「无自性」,实际上,也就成了一种答非所问的主张了。这跟「若全无自性」汝之言语,也成空洞乏意了」的诘难,没有什么两样了。还有,「如果说你不作任何主张,那么,你为什么要主张一个『无主张』,来当着你的主张呢」﹐这样的诘难﹐也跟前面所述是一样的。所以,龙树菩萨说:「无主张,本身就是你的一种主张;主张白色的海螺为黄色,也是你的一种主张」。由此观之,「主张」或「承许」的定义应该是这样的:陈述者对自己所陈述的对象,一种发自内心的信念。但是,根据这样一个严格定义的原则的话,佛陀为诱导众生而宣说的「不了义」经,以及平常人所讲的谎言等,都是不可能产生的。所以,如果我们对不同观念,不同情形,不同理论,不同想法,以及不同主张,均不加任何区别的话,我们就不可能对佛法的神圣性,产生一丝的信仰。所以,经中讲道「如果我们可以凭赖自己的感觉器官,把它作为判定是非的正量标准的话,那么,圣道的修持,也就没有任何意义了」。换句话,也就是说,如果你可凭自己的感觉,决定一切是非的话,圣道的修持,与你何益之有呢﹖
         如果人们在自己心中,先树立起一个神圣的权威人士,然后,再把权威人士所说的话,当成至理名言,备加顶礼的话。那么,这个人的思想,就完全在别人的支配之下了;如果,首先证明理论的权威性,再去遵循创立者的言教,这是理论大师们所一贯遵循的原则。但是,服应权威之后,是否就必须得遵循其所定之原则呢?这就要看人们对可知事物的直接现象,间接内容,以及最隐秘部分的认知程度。也就是说,对所信从之对象及其真实性的了解与信任程度。当我们信从某一位精神导师,或者推崇某一教法的理论时,我们都会宣布说:「这位精神导师」,或者「这一教法理论」,是最「真实」的。但,实际上,「真实」与否,完全取决于我们在信从权威或权威之言教之后,所获得的利益,或遭受到的损害了。所以,遵循善逝佛陀「扬善,弃恶」的教诫后,信徒们在信仰中获受饶益的原因也在于此。但是,善恶因缘法则,是佛陀引诱众生的方便之道,如果人们未能领悟「隐藏于其中的密意」,并对之产生怀疑的话。「世尊却用空性的道理,使人们信服,惟有证悟空性,才是最真实的解脱」。有言道:「要旨不偏,可以信从」。
        也就是说,如果对佛法最精要的内容,没有什么偏离性的误解。那么,追求人天善趣,福德圆满,修持以世俗利益为原则的大众教法,有百利而无一害,我们为何不从信而修之呢?这跟小孩子听从自己母亲的话是一样的道理,母亲告诉自己的小孩:「外面有老虎,如果你出家门口的话,老虎会咬掉你的耳朵」,我们尚且不论母亲如此的宣说,是一种诱骗,还是一种真话实说。但,肯定的一点则是,母亲如此这番的用意,不在于让孩儿永远不足踏门外,而是想让孩儿永远听从她的话。
         故此,世尊言:「泼妇,应该像新娘一样,举止端壮;在家俗人,应该把裤裙高高挽上;渡淌小溪流水,或玩打竞赛之后,应该把僧衣下盖至踝骨之上」。由此可见,从遵守最细微的戒律行为,到体悟究竟法性的实相,世尊佛陀始终一贯地采用善巧方便,迎合各种不同根器的人,引领他们步入开悟之道。但是,我们必须明白,佛陀在传法时,为迎合对方领悟能力而宣讲的法,与他自己的实证体悟,有很大的区别。对佛陀本人而言,「六群比丘」(43)的裤裙上挽到膝盖,或者下盖到踝骨,都是一样的。但,考虑到舍卫城(44)善男信女们的情绪,佛陀制订了一个穿裤裙时的高低尺度,顺应了居民们的愿望。所以,显而易见,佛陀所讲的「虚空没有边际,但有中心;轮回没有开始,但有结束」,也是为了迎合舍卫城的居民们,对三界轮回的认识而随机宣讲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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