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墨绘海南·同心筑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美术作品大赛的通知
作者:海南州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
来源:青海湖网
时间:2024-11-27 08:4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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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持续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通过美术艺术形式展现我州各族群众对“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理解和感悟,增强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促进各民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经研究,海南州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暨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海南州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决定联合举办“墨绘海南·同心筑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美术作品大赛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墨绘海南·同心筑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二、组织单位
指导单位:海南州委统战部
主办单位:海南州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暨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海南州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海南州书画家协会、海南州民间文艺家协会
三、参赛对象
全州各族干部群众
四、活动时间
作品征集阶段:2024年11月20日-12月10日
作品评审阶段:2024年12月10日-12月20日
五、参赛作品要求
1.作品类别:绘画类、工艺类
绘画类:包括中国画、油画、水彩水粉画、版画、素描、儿童画、综合材料等。
工艺类:民间工艺品(如藏绣、石刻、唐卡、剪纸等)、手工、陶艺。
2. 作品主题
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展现各民族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美好画面,体现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格局。
3. 作品规格
绘画类:国画作品最大不超过四尺整纸(约138cm×68cm),以竖式为宜,油画作品不超过1.5*1.5米,其他类型作品不超过全开大小。
工艺类:只需提交作品高清图片。
4. 原创要求:所有参赛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不得抄袭他人作品,否则取消参赛资格。
5. 报送要求
参赛作品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提交作品照片(工艺品类)需为JP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5MB以上,并注明创作者姓名发送到指定邮箱。
六、评选及奖励
1. 评选标准
作品主题鲜明,题材新颖,具有思想性、艺术性、地域特色;贴近群众生活,展现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有鲜明的思想内涵、精神内涵和文化内涵,画面富有美感,并有强烈的时代气息和艺术表现力、感染力。
2. 评选流程
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组织专家评审团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将在“海南创建”“海南文艺”等平台进行公示。
3. 奖项设置
奖项设置不分学生、成人及作品类别,共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若干。
4.奖励方式
将对获奖作品颁发荣誉证书、奖杯和价值分别为一等奖500元、二等奖450元、三等奖400元、优秀奖300元的奖品。优秀作品将在“海南创建”“海南文艺”分阶段进行展出,并有机会在《海南文学》《翅雪杰姆》杂志等平台上进行展示。
七、注意事项
1.参赛作品交至州四大班子综合楼7楼732州文联综合科办公室。
邮寄地址:青海省共和县城北州四大班子综合楼海南州文联
邮 编:813099
电子邮箱:137445830@qq.com
联 系 人:豆改措 8510812
2.参赛作品需确保内容健康向上,不得含有违法、违规、低俗等内容。参赛者需确保作品的原创性,如有抄袭或其他侵权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活动组织机构有权对参赛作品进行展览、出版、宣传等用途,不再另付稿酬。
一、活动主题
“墨绘海南·同心筑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二、组织单位
指导单位:海南州委统战部
主办单位:海南州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暨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海南州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海南州书画家协会、海南州民间文艺家协会
三、参赛对象
全州各族干部群众
四、活动时间
作品征集阶段:2024年11月20日-12月10日
作品评审阶段:2024年12月10日-12月20日
五、参赛作品要求
1.作品类别:绘画类、工艺类
绘画类:包括中国画、油画、水彩水粉画、版画、素描、儿童画、综合材料等。
工艺类:民间工艺品(如藏绣、石刻、唐卡、剪纸等)、手工、陶艺。
2. 作品主题
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展现各民族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美好画面,体现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格局。
3. 作品规格
绘画类:国画作品最大不超过四尺整纸(约138cm×68cm),以竖式为宜,油画作品不超过1.5*1.5米,其他类型作品不超过全开大小。
工艺类:只需提交作品高清图片。
4. 原创要求:所有参赛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不得抄袭他人作品,否则取消参赛资格。
5. 报送要求
参赛作品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提交作品照片(工艺品类)需为JP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5MB以上,并注明创作者姓名发送到指定邮箱。
六、评选及奖励
1. 评选标准
作品主题鲜明,题材新颖,具有思想性、艺术性、地域特色;贴近群众生活,展现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有鲜明的思想内涵、精神内涵和文化内涵,画面富有美感,并有强烈的时代气息和艺术表现力、感染力。
2. 评选流程
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组织专家评审团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将在“海南创建”“海南文艺”等平台进行公示。
3. 奖项设置
奖项设置不分学生、成人及作品类别,共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若干。
4.奖励方式
将对获奖作品颁发荣誉证书、奖杯和价值分别为一等奖500元、二等奖450元、三等奖400元、优秀奖300元的奖品。优秀作品将在“海南创建”“海南文艺”分阶段进行展出,并有机会在《海南文学》《翅雪杰姆》杂志等平台上进行展示。
七、注意事项
1.参赛作品交至州四大班子综合楼7楼732州文联综合科办公室。
邮寄地址:青海省共和县城北州四大班子综合楼海南州文联
邮 编:813099
电子邮箱:137445830@qq.com
联 系 人:豆改措 8510812
2.参赛作品需确保内容健康向上,不得含有违法、违规、低俗等内容。参赛者需确保作品的原创性,如有抄袭或其他侵权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活动组织机构有权对参赛作品进行展览、出版、宣传等用途,不再另付稿酬。
海南州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暨
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海南州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海南州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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