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首批省级非遗传承人开始申报
作者:王春燕
来源:西宁晚报
时间:2008-08-17 09:5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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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4日,记者从青海省文化厅了解到,为了有效保护和传承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青海省文化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始申报第一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据了解,申报范围和条件是:必须是已列入青海省第一批、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各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并完整掌握这个项目或特殊技能,具有这个项目公认的代表性、权威性与影响力,能够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等;已是国家级传承人将自动成为省级传承人,不需要重新申报;已有国家级传承人的项目,原则上可继续申报省级传承人;目前在项目领域内有争议的传承人,丧失传承能力、无法履行传承义务的传承人及群体性较强的项目暂不推荐。
据悉,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推荐与命名工作将分批进行,并不定期公布。
据了解,申报范围和条件是:必须是已列入青海省第一批、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各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并完整掌握这个项目或特殊技能,具有这个项目公认的代表性、权威性与影响力,能够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等;已是国家级传承人将自动成为省级传承人,不需要重新申报;已有国家级传承人的项目,原则上可继续申报省级传承人;目前在项目领域内有争议的传承人,丧失传承能力、无法履行传承义务的传承人及群体性较强的项目暂不推荐。
据悉,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推荐与命名工作将分批进行,并不定期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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