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内民族自治地方的交通标志一律使用双文字
作者:多杰卓玛
来源:青海湖网
时间:2009-04-24 10:3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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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青海省交通厅于近日决定,凡青海省民族自治地方公路沿线所有交通标志(含农村公路)全面使用双文,即汉文和当地主体少数民族文字,数字共同使用阿拉伯数字,以图案示意的将不再更改,青海省境内高等级公路、G109线及通往省内主要观光景点的道路交通标志,要同时使用汉字和英文。
据了解,青海省各民族自治州内公路沿线标牌文字较混乱,绝大多数均未设当地主体少数民族文字,这对维护交通安全、公路畅通及当地少数民族群众出行带来了诸多不便,也不符合《民族区域自治法》的相关规定。对此,海南藏族自治州在2008年率先着手整治海南州境内国省道公路沿线标牌文字的混乱现象,由海南州藏语文工作委员会牵头,联合州地名管理委员会、州交通局、州公安局和州建设局等有关部门,提出了整治和规范自治州境内国省道公路沿线交通标志及各汽车站点、行政区划名称标牌,使其达到“双文化”的规范要求。凡需用图号和文字并示的指路标志、道路施工安全标志和纯文字性标志,一律表明藏汉两种文字,并制定了标牌藏汉两种文字的排列次序、比例以及字体要求,目前,海南州公路沿线交通标志图已由海南州藏语文工作委员会设计完成,具体实施工作有望于今年在海南全州范围内统一规划落实。
据了解,青海省各民族自治州内公路沿线标牌文字较混乱,绝大多数均未设当地主体少数民族文字,这对维护交通安全、公路畅通及当地少数民族群众出行带来了诸多不便,也不符合《民族区域自治法》的相关规定。对此,海南藏族自治州在2008年率先着手整治海南州境内国省道公路沿线标牌文字的混乱现象,由海南州藏语文工作委员会牵头,联合州地名管理委员会、州交通局、州公安局和州建设局等有关部门,提出了整治和规范自治州境内国省道公路沿线交通标志及各汽车站点、行政区划名称标牌,使其达到“双文化”的规范要求。凡需用图号和文字并示的指路标志、道路施工安全标志和纯文字性标志,一律表明藏汉两种文字,并制定了标牌藏汉两种文字的排列次序、比例以及字体要求,目前,海南州公路沿线交通标志图已由海南州藏语文工作委员会设计完成,具体实施工作有望于今年在海南全州范围内统一规划落实。

海南州公路沿线交通标志设计图

海南州公路沿线交通标志设计图
民族自治地区公路沿线交通标志的整治和规范对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建设和文化旅游,推动规范使用民族语文等方面均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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