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第四次少数民族语文工作会议在西宁召开
作者:多杰卓玛
来源:青海湖网
时间:2009-08-05 09:4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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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第四次少数民族语文暨民族语文翻译工作会议现场
8月4日,青海省第四次少数民族语文暨民族语文翻译工作会议在西宁召开。会议主要任务是交流和总结全省少数民族语文暨少数民族语文翻译工作、分析新时期新阶段民族语文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今后的民族语文工作。青海省委统战部、省政府办公厅、省民委、省文化厅、省教育厅、省广电厅以及各自治州民语工作部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期为1天。

青海省民委主任普日哇在会上做工作报告
会议强调了新时期民族语文工作的主要任务:深入贯彻党和国家的民族语文政策,保障各民族学习使用语言文字的权利;鼓励各民族互相学习语言,加强民族语文翻译工作;进一步完善民族语文法制体系,加大贯彻落实和监督检查力度;推动民族语文新闻出版、教育、广播、影视、古籍整理工作;推进民族语文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搞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学术研究、协作交流和人才培养工作。
会议指出,民族语言文字是民族的重要标志和特征之一,是民族文化的重要载体,保障各民族使用和发展本民族的语言文字,是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各级政府、各有关单位要提高少数民族语文文字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使命感,坚定工作信心,做好民族语文工作;要始终保持民族语文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始终不渝地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本地自治条例,将党和国家关于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方针、政策宣传到位,落实到位,充分保障少数民族学习和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依法加强对民族语文社会应用的监管,有序推进民族语文的使用和发展;要加强部门合作,有效整合资源,切实推进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工作,着力增强民族地区的信息化水平,保障国家信息安全;努力做好民族语言文字的保护、发展和科研工作,努力构建符合社会实际、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民族语文管理体系。
会议强调,要加强政策性文件、重要讲话、法律法规的翻译力度,增强政策法律宣传的实效性和针对性,扩大民族语文翻译的群众覆盖面和影响力,更好地服从于全省民族工作大局,服务于广大少数民族群众,满足少数民族群众对获悉政治、经济、科技、文化、教育等方面信息的需求。要加强民族语文管理人员的自身建设,提高队伍整体水平,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要加强民族语文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形成政府统一领导、各级部门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共同推进的工作运行机制,逐渐形成“行政推动、部门协调、专家支持、社会参与”的民族语文工作格局,为切实推进青海省民族语文及民族语文翻译工作的新发展,构建多语和谐的语言生活,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做出贡献。
会议指出,民族语言文字是民族的重要标志和特征之一,是民族文化的重要载体,保障各民族使用和发展本民族的语言文字,是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各级政府、各有关单位要提高少数民族语文文字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使命感,坚定工作信心,做好民族语文工作;要始终保持民族语文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始终不渝地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本地自治条例,将党和国家关于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方针、政策宣传到位,落实到位,充分保障少数民族学习和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依法加强对民族语文社会应用的监管,有序推进民族语文的使用和发展;要加强部门合作,有效整合资源,切实推进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工作,着力增强民族地区的信息化水平,保障国家信息安全;努力做好民族语言文字的保护、发展和科研工作,努力构建符合社会实际、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民族语文管理体系。
会议强调,要加强政策性文件、重要讲话、法律法规的翻译力度,增强政策法律宣传的实效性和针对性,扩大民族语文翻译的群众覆盖面和影响力,更好地服从于全省民族工作大局,服务于广大少数民族群众,满足少数民族群众对获悉政治、经济、科技、文化、教育等方面信息的需求。要加强民族语文管理人员的自身建设,提高队伍整体水平,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要加强民族语文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形成政府统一领导、各级部门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共同推进的工作运行机制,逐渐形成“行政推动、部门协调、专家支持、社会参与”的民族语文工作格局,为切实推进青海省民族语文及民族语文翻译工作的新发展,构建多语和谐的语言生活,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做出贡献。

获得少数民族语文翻译工作先进集体的单位
会议还表彰了青海省少数民族语文和少数民族语文翻译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与会领导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颁奖。青海藏文报、青海民族教材编译中心、海西蒙古藏族自治州民语办、刚察县藏语办做了大会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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