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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民族宗教工作会议在西宁召开

作者:孟忠元 来源:青海湖网 时间:2011-01-21 11:32:00 点击数:

  日前,青海省民族宗教工作会议在西宁召开。青海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强卫和省委副书记、省长骆惠宁分别作出重要批示,省政府副省长马顺清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省民宗委主任普日哇作工作报告。
  会议深入学习了贾庆林、回良玉同志在全国统战部部长会议、全国城市民族工作座谈会、首届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传达学习了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体会议、第三次全国少数民族古籍工作会议、全国民委主任会议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了2010年全省民族宗教工作,安排部署了2011年工作任务。
  强卫指出,民族宗教工作事关全省工作大局,必须始终摆在重要位置抓紧抓好。近年来,全省统战、民宗系统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主动作为,锐意进取,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平安寺院、加强寺院管理和参与玉树抗震救灾等各项工作,有力促进了民族团结,维护了社会稳定,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强卫强调,当前,青海省“十二五”的美好蓝图已经绘就,新青海建设正处于承前启后的关键阶段。全省统战、民宗系统要继续弘扬优良传统,奋发有为,积极进取,努力创造新成绩,作出新贡献。要站在历史和全局高度,深刻把握民族宗教工作规律,创造性地贯彻落实好党的方针政策,努力在推进民族宗教工作创新发展方面走在前列。要继续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积极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努力在各民族大团结方面走在前列。要继续加强寺院社会管理、民主管理,推进平安寺院建设,努力在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方面走在前列。希望全省统战和民族宗教系统再接再厉,不辱使命,为我省全面实现“十二五”目标任务、推进新青海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骆惠宁指出,民族问题、宗教问题始终是青海省实现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必须处理好的重大问题。过去的一年,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省民宗委各委员单位和各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全力以赴,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平安寺院建设为载体,创造性地开展民族工作和宗教工作,积累了新的经验。在新的一年里,希望以创建民族工作示范区为统领,以坚持寺院管理机制为重点,在夯实基础上下功夫。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做出新贡献。
  副省长马顺清在讲话中指出,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新一轮西部大开发第一年,也是落实藏区扶持政策的关键年,更是玉树灾后重建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的民族宗教工作,对于“十二五”开好局、起好步,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认清形势,增强隐患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认真贯彻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体会议精神,切实做到“五个坚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为各族人民谋福祉的使命感,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族宗教工作。各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要力求突破,着力推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为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贡献力量;要把握重点,着力做好城镇民族工作,把民族工作有效融入社区建设,提升社会管理水平,并努力建设稳定的长效机制;要抢抓机遇,着力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确保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与全省同步实现全面小康;要落实责任,着力深化“平安寺院”建设,使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在全社会形成共识;要综合协调,着力凝聚推动民族宗教工作的合力,确保民族宗教工作有领导分管、有专人去做、有经费保障;要再接再厉,着力推进玉树宗教活动场所灾后重建工作,按时完成各项重建任务。
  马顺清最后强调,各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要紧紧围绕“四个发展”战略目标,牢固树立自信开放创新的青海意识,大力弘扬玉树抗震救灾精神,发扬“人一之、我十之”的实干精神和“五个特别”的青藏高原精神,努力推动全省民族宗教工作再上新台阶,以优异的成果迎接建党90周年。
  会议表彰了2010年度全省民族宗教工作优秀单位和全省民族宗教系统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省民宗委与各州市地民宗委签订了2011年民族宗教工作目标责任书。会议还进行了分组讨论,省民宗委各副主任就分管工作作了发言。
  青海省直有关部门、省民宗委各委员单位及各州、市政府、地区行署分管领导出席会议,各州市地民宗委、各县(区、市)民宗局、各自治州民族语文(古籍)部门、省民宗委各处室、省级各宗教团体、宗教院校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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