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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语文翻译工作经验交流会在西昌召开

作者:本站原创 来源:青海湖网 时间:2011-09-12 12:30:00 点击数:


会议现场

        日前,国家民委民族语文暨民族语文翻译工作经验交流会在四川省西昌市召开,来自国家民委、教育部,以及内蒙古、辽宁、黑龙江、湖南、广西、四川、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新疆等省区的120名从事民族语文和民族语文翻译工作的领导、专家、学者等参加了会议。青海省民宗委副主任司法臣率委民族语文处、省政府翻译室、海南、黄南民语委负责人参加了本次经验交流会。
         国家民委教育司司长田联刚在会上指出,此次交流会是国家“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民族语文和民族语文翻译工作的一次盛会,也是国家民委2010年发布《关于做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民族语文翻译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后首次召开的全国性的调研民族语文及民族语文翻译工作的会议,意义重大。他强调,各级民族及民语工作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民族语文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牢掌握当前我国民族语文工作的重点和着力点,把民族语文和民族语文翻译工作做好,更好地为少数民族群众服务。
        中央民族语文翻译局、内蒙古、广西、贵州、云南、西藏、青海、新疆的代表先后在会上作了经验发言。他们先后介绍了本地区、本部门在民族语文和民族语文翻译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总结了基本经验,提出了存在问题和困难。
        会议强调,民族语文翻译工作是党和国家以及各有关地方政府联系少数民族的桥梁和纽带,是继承和弘扬民族传统文化的有效载体,担负着向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传播科学文化知识,宣传介绍其他民族优秀文化,促进各民族互相交流、互相学习的重要任务。各地要以这次会议为新契机、新起点,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政策法规,深化交流合作,积极学习借鉴其他少数民族语文工作的成功经验,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更好地为地方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建设服务。要加大改革和创新工作,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民族语言翻译人员的素质,要加强民族语文的信息化发展工作,要进一步加快对濒危民族语言的抢救暨保护工作。要正确对待和处理好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与少数民族语文之间的关系,大力营造和谐相处、共同发展的语文生活环境,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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