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确定首批"红色遗迹"抢救保护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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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文物网
时间:2007-12-09 14:3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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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自治区重要历史和革命文物调查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纪要》的安排部署,本着“普遍调查、突出重点、严格界定、科学规划、统一立项、分步实施、加强保护、有效利用”的原则,自治区“红色遗迹”抢救保护工作办公室从8月份开始,在认真调研、勘察的基础上,确定了首批“红色遗迹”抢救保护项目。这9个项目分别是:中央人民政府驻藏代表楼、将军楼、会议室和工委办公院;十八军军部旧址;西藏军区一、二号院;十八军开荒生产指挥部旧址;西藏工委办公处;克松基层党支部旧址;昌都解放委员会办公旧址;扎木中心县委红楼;昌都烈士陵园。最近,自治区重要历史和革命文物调查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已印发《全区首批“红色遗迹”抢救保护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有关部门做好首批项目的现状保护工作。据了解,今后一段时间,有关部门将从抢救保护项目的保存现状及必要性、可能性等因素出发,按照“抢救维修、复原陈列、立碑保护”等三种保护措施分别对9个项目进行抢救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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