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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藏历新年被列为法定节假日

作者:拉巴次仁 来源:新华社 时间:2009-02-16 11:36:10 点击数:
公元2009年2月25日是西藏传统藏历新年,为了让西藏广大干部职工过好传统新年,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将藏历新年列为自治区法定节假日,决定每年藏历新年放假7天。
    据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介绍,根据《国务院关于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精神,经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2009年藏历新年放假7天,放假时间为2009年2月23日至2009年3月1日。记者从西藏自治区有关部门获悉,西藏其他地区藏历新年放假基本按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放假通知执行。
    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规定在执行全国性法定节假日的基础上,将“藏历新年”、“雪顿节”等藏族传统节日列为西藏自治区的法定节假日,“藏历新年”和“雪顿节”各放七天长假,如当年“藏历新年”和春节长假不重合,西藏的干部职工就能比其他省区市干部职工每年多享受14天的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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