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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带头落实《海南藏族自治州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管理条例》的倡议书

作者: 来源:海南州人大 时间:2023-12-27 10:04:44 点击数:
全州各级人大代表:
       经青海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批准,《海南藏族自治州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4年1月1日正式施行,为了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引领作用,推动《条例》更加有效贯彻执行,特向全州各级人大代表发出如下倡议:
       一、增强生态意识,发挥政治引领作用。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理念,自觉加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全面学习掌握《条例》的主要内容,引领全州广大人民群众统一思想和行动,凝聚共识和力量,提升参与禁塑、限塑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增强责任意识,发挥宣传引领作用。立足代表密切联系群众优势,充分利用“两室一平台”等载体,积极主动开展《条例》和禁止、限止塑料制品目录的宣传,让《条例》精神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带动群众熟悉、遵守、执行条例,推动全社会形成个人带动家庭、家庭影响社会,全民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增强代表意识,发挥行为引领作用。各级人大代表要积极参与《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监督活动,运用“智慧人大”等履职平台,及时反映《条例》落实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推动相关问题解决,切实践行“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庄严承诺。
       四、增强自觉意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倡导绿色、循环、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带头使用绿色环保产品,从自我做起、从点滴做起,示范引领身边的干部群众踊跃参与到禁塑、限塑行动中来,自觉当先锋、做表率。
       全州各级人大代表要满怀“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责任感、使命感,切实履行神圣职责,全力推动《条例》落地生根,为建设“清洁海南”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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