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健康提示(2022年第27期)
作者:海南州疫情防控指挥部
来源:海南州疫情防控指挥部
时间:2022-08-20 21: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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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健康提示
(2022年第27期)
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健康提示
(2022年第27期)
8月12日以来,我州已发现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阳性感染者,州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及时切断病毒传播途径,遏制疫情蔓延,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进一步筑牢我州疫情防线。现将有关事项健康提示如下:
一、积极履行主动报备义务。请8月5日以来有西藏、海南、新疆、甘肃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8月13日以来有海西州格尔木市、德令哈市、都兰县旅居史,8月10日以来有玉树州玉树市、囊谦县旅居史及7日内有涉疫地区旅居史的来 (返)州人员,立即向所在村 (社区)、单位、宾馆(酒店)、属地疾控中心报备,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所有拟来(返)州人员,提前24小时通过信用青海公众号信康码“来青返青报备程序”主动报备行程信息。
二、积极配合核酸检测。核酸检测是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第一防线和有效举措,是发现风险隐患的唯一途径。广大农牧民群众要按照检测范围和检测频次要求,主动接受辖区组织的区域核酸检测,积极服从现场组织安排,加强个人防护,保持2米安全距离,期间不乱跑、不停留,采样结束后立即返回,做到应检尽检,应检必检,有效杜绝疫情传播风险。
所有来(返)州人员凡不主动报备、全州农牧民群众不主动参加区域核酸检测造成疫情传播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海南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年8月19日
2022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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