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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州人事编制工作和谐发展呈现四大亮点

作者:才让 来源:青海湖网 时间:2008-01-31 09:16:24 点击数:

2007年,海南州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强人事编制管理,扎实推进人才队伍建设,全州人事人才和编制管理工作得到和谐发展,呈现四大亮点。
亮点之一:高校毕业生就业取得新突破
海南州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作为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州、县成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协调机构,加强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服务,为毕业生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信息发布、求职推荐、人事代理等多种服务,通过安排一定职位或考试加分等办法,加大从高校毕业生中招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力度,全年公开考录公务员50名、招聘32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选派22名高校毕业生到乡镇从事2年的支教、支农(牧)、支医和扶贫工作,组织招募50名大学生赴农村牧区任职锻炼服务,安置50名大学生经短期培训后在社区见习;从州直机关和事业单位腾出工勤岗位,面向高校毕业生考录临时工作人员8名;通过组织参加就业供需洽谈会和开发公益性岗位,131名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实现就业。全年共组织各类招考15次,报考人数达2850名,考试录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从事基层服务人员581名。
亮点之二:公务员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效
严格执行政策,把好公务员登记关,完成了公务员登记和工资套改工作,全州3164名公务员实现实名制、动态化管理;坚持上下对口的原则,积极申报210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审批92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对375名工作人员进行资格核查和考试;严格按照“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进一步规范考试录用制度,从州、县、乡腾出56个行政机关职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50名公务员,充实到州直机关和基层公务员队伍中。去年的公务员报考人数达1001人,公务员职位招录比例达到了1:20,创下历年新高,极大提高了考录工作的公信力;认真组织科级以下公务员参加对口培训,全年组织公务员外出培训280人次,组织在岗在编不具备身份考试合格后予以登记的246名工作人员进行初任培训。
亮点之三:机构改革和编制管理取得新进展
稳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在全面调研、摸清家底的基础上,抓住乡镇职能转变这个重点,研究制定全州乡镇机构改革方案及相关配套措施,坚守乡镇人员编制只减不增和维护稳定两条底线,完成乡镇类别划分和综合岗位设置,核定乡镇编制和领导职数,改革和整合事业站所,稳妥推进全州农村牧区综合改革。通过改革,乡镇个数由41个精简为36个,确定16个一类乡镇和20个二类乡镇,设置“社会发展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综合服务中心”三个机构。规范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执行中编办“五不准”要求,坚持“三个一”制度,切实加强机构编制的控制与管理,调查了解州级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配备情况,合理调整编制 51名、核减34名编制、调整人员15名,在全州机关和事业单位全面实施机构编制信息化实名制动态管理,做到在编人员、在职人员、预算人员、实际在岗人员“四统一”,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管理行为。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按照“规范、发展、搞活”的改革思路,研究探索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事业单位的界定办法,在撤销州委、州政府机关事务局和州农发项目办的基础上,成立了州外事招商局、旅游局、接待办公室;完成州级兽医站、农科所、草原站、农机管理站和农牧经管站5个事业单位整合为州畜牧兽医站、州草原工作站和州农业科技服务中心,州科技情报站和州少数民族科普队整合为州少数民族科普信息中心,各县科技局工作职能从县科技文化局划归到县农牧局,全面完成文化事业单位的机构改革试点工作,健全完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动态调整机制。
亮点之四:规范各项管理有了新举措
一是规范人事管理。按照公务员管理的配套法规,完善人事管理的各项制度,制定《海南州机关及事业单位一般工作人员考录、招聘、交流和调配管理办法》,招考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77人,交流和调配公安干警、财会人员62人,从事业单位调整28名人员充实到交警队伍担任协警员。二是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秩序。完成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规范津贴补贴,认真落实各项工资政策,统筹提高社会低收入群体的待遇,共享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成果。三是规范专业人才队伍管理。摸清全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现状,拟定海南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严格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开展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职称评审工作,为推进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奠定了基础。四是规范临时用工管理。制订《州直机关和事业单位招聘临时工作人员管理办法》,明确临时工作人员的聘用程序、日常管理、考核、劳动报酬,完善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工作,逐步实现由固定用人向临时用工、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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