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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州今后三年将建成2425套廉租住房和755套经济适用住

作者:杜金萍 来源:青海湖网 时间:2008-03-19 14:22:57 点击数:
日前从全州城镇廉租房建设会议上获悉,为强化政府住房保障职能,海南州制定《海南州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要求2008年底前逐步进行实物配租,力争到“十一五”末,保障范围由城镇低保家庭扩大到城镇住房困难的低收家底,全面建立以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制度为重点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这是我州为解决好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实施的又一项便民举措。
据了解,廉租住房只适用于无自有住房和自有住房面积在8平方米以下的低保家庭,保障方式以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为主,保障标准每户35平方米为准。经济适用住房出售给符合条件的城镇低收入家庭。全部实行政府划拨用地、优先供应、单独列出。新建、改建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给予税收优惠和金融支持。实施住房租赁补贴和建设廉租房的资金需要总额为16965.10万元,其中省财政补助资金11876.68万元,地方政府自筹5088.42万元,将采用财政预算安排为主,土地出让净收益的10%以上资金及其它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初步规划用三年时间,建设用地157.04亩,建成总建筑面积118690平方米约2425套廉租住房和建筑面积45025平方米约755套经济适用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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