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着力提高城镇“房源”供给水平
海南州针对全州房源供给不足,供需矛盾突出的实际,把加快房地产业开发,特别把加大中小户型房源建设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着力从五个方面扎实推进房地产开发,提高全州房源供给水平。一是全面完善房地产开发规划。按照省、州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切实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以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相关政策规定,以满足城镇居民住房需求为目标,结合地区城镇建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近期建设规划,进一步完善住房建设规划,合理确定年度住房建设计划,通过统一规划,变先建房、后配套为先策划、后建房,打破以往散乱、小规模、插花式开发局面,科学指导地区房地产业发展。二是调整优化住房供应结构。积极发挥政府的调控职能,坚决遏制大规模开发中、大户型住房的势头,加快建设以商品房建设为主,以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和政府主导下的普通低价商品房为保障,以工矿企业自建房为补充的“五类”住房供应机制,保证房地产开发总规模中,中低价位、套型面积标准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商品住房(包括经济适用房)达到70%以上,通过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住房的供应数量,提高房源供给能力,满足城镇不同收入群体的基本住房需求。三是培育壮大房地产开发企业。充分运用行政制约和行业管理手段,制定和落实扶优扶强房地产企业的政策措施,提高房地产企业的市场准入门槛,促使那些资金实力雄厚、市场占有份额大的开发企业不断发展壮大,提升开发能力。同时,将房地产企业资质与开发项目的规模、数量结合起来,按不同资质确定建设用地计划、商品房建设计划,严格实行项目资本金制度,切实限制实力差的开发企业进入,通过保证市场主体的开发实力,提高房地产开发的整体水平。四是拓展房地产开发空间。通过建立完善的土地储备和供给制度,科学调整住房发展规划和住宅用地布局,本着集中连片开发的原则,加快推进旧城改造步伐,确保房地产开发土地的有效供给;紧密结合城镇发展规划和城镇住房需求变化,以扩大城镇规模为目标,引导房地产开发从城镇中心向周边和城郊拓展。五是强化房地产开发服务。切实清理制约房地产业发展的政策性、体制性障碍,进一步简化和规范行政审批程序,全面规范房地产开发、销售和管理环节的各种审批事项,扎实做好旧城改造、居民拆迁安置工作的指导服务,严厉打击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着力营造公开、公平、规范的房地产业发展环境。要积极落实金融信贷支持政策,各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联社要完善住房信贷管理,调整住房贷款结构,增加住房信贷投入,大力开展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落实有关利率下浮的优惠政策,努力促进城镇住房建设和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