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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州工商局州消协发布消费警示四种奶粉不要买

作者:青海湖网 来源:青海湖网 时间:2008-09-25 10:31:25 点击数:
海南州工商局、海南州消费者委员会发布消费警示:购买奶粉需谨慎,四种奶粉不要买。
一、“黑名单”奶粉不要买。消费者要特别注意政府及有关部门分批公布的不合格奶粉“黑名单”,坚决不要购买或食用劣质奶粉。
二、标志不齐的奶粉不要买。消费者在购买奶粉时,要仔细检查标签中的内容,凡是标签不清楚的,内容不齐全的,无厂名、厂址、产品标准号的“三无”产品,坚决不购买、不食用。
三、没有食品安全市场准入“QS”标志的奶粉不要买。因为具有该标志的食品是经过国家有关部门审核、检测合格,取得市场准入证的产品。按规定获取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加印(贴)食品质量安全的市场准入标志,方可在市场销售。
四、没有“警句”标签的婴幼儿奶粉不要买。国家《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母乳代用产品包装标签上,应用醒目的文字标有说明母乳喂养优越性的警句。没有“警句”标签的婴幼儿奶粉和标有“不适合喂哺婴幼儿”警示句的奶粉不能购买,更不能当母乳代用品用于喂哺婴幼儿。
●凡购买“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或公布的相关品牌“问题”婴幼儿奶粉的消费者如有疑问,可拨打12315咨询;发现有经营者仍销售有上述品牌的奶粉,请立即与工商部门联系或拨打12315举报。
●已经食用“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或公布的相关品牌“问题”婴幼儿奶粉的消费者,请立即停止食用,妥善保管好相关购买凭证,并对剩余奶粉做好封存,保留相关证据,找“三鹿”牌奶粉经销商进行退货、退款处理。如没有购买凭证,请与有关的销售商进行协商,出具购买证明;再与22个品牌“问题”婴幼儿奶粉总代理联系、处理。
●已食用“三鹿”或分批次公布的品牌“问题”奶粉的婴幼儿如出现小便困难等异常症状,马上到县级以上的人民医院接受治疗,证实是奶粉原因引发的,医院将提供免费治疗,并请妥善保管就医凭证和病情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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