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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州民族歌舞团公开招聘演员公告

作者:海南州人事局 来源:青海湖网 时间:2009-04-10 16:51:57 点击数:
为进一步提高海南州民族歌舞团的艺术创作和演出水平,弘扬民族文化,打造文化强州,推动全州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根据海南州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15期)精神,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一专多能的原则,面向全省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限额外演职人员30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聘用岗位、人数及条件
二、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按照资格审查、报名、笔试、面试、体检、组织考核、聘用等程序进行。报名者必须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比例应达到1:3。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09年4月16日—4月18日
2、报名地点:海南州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报考者需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应届毕业生出具学校学历证明)、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免冠彩照3张,经初试审查符合资格条件的,缴纳考务费100元。
四、考试内容及时间
考试内容分笔试和面试(专业技能考试),根据岗位及专业要求确定。2009年4月21日领取准考证,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一)面试(专业技能考试)。专业技能考试时间:2009年4月22日。地点:州民族歌舞团
1、舞蹈演员:分别进行1.5分钟的基本功技巧组合(跳、转、翻等)及1.5分钟左右的舞蹈作品(不分民族),从动作的规范程度、表演技能、情绪等方面打分。另加简谱视唱。
2、声乐演员:演唱两首正规歌曲(民族、通俗、美声均可),曲目可自选。从音准、节奏、表演、吐字等方面打分,另加视唱、基本乐理知识和译谱,用藏汉双语朗诵一篇短文。
3、器乐演奏员:演奏1首独奏曲目、两首练习曲。从音准、节奏、情绪等方面打分。另加基本乐理知识和译谱。
面试(专业技能考试)采取当场抽题的办法进行,组成面试评委,现场评分,现场公布成绩。面试(专业技能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占总成绩的70%。
(二)笔试。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知识能力,可任选用藏、汉两文答卷。笔试成绩当日公布,占总成绩的30%。笔试时间:2009年4月23日上午9:00—11:00。
五、考核及聘用
(一)体检、考核。依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的顺序,按实际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体检合格者,进行组织考核;体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二)聘用待遇。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经招聘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依照有关程序用人单位予以试用,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内月工资2000元;试用期满正式聘用后月工资2500元,并签订聘用合同,由用人单位(财政)和个人按劳动保障部门现行政策规定缴纳“三金”。
六、组织领导
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海南州人事局、海南州文体广电局及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届时邀请纪检监察部门派员进行全程监督。
联 系 人: 加羊 多杰才让
联系电话: 0974-8523250 0974-8512820
查询网站: 青海人才市场网、青海湖网。

海南州人事局 海南州文体广电局
二00九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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