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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海南州严肃换届选举期间的纪律要求

作者:本站原创 来源:青海湖网 时间:2011-04-28 11:20:00 点击数: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中央组织部
2011年换届期间“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的纪律要求

  要严格执行换届工作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政策法规,针对换届中容易出现的突出问题,进一步严明纪律,坚决维护换届工作的严肃性。
  严禁拉票贿选。不准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委托或者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举办联谊活动等形式,请求他人给予自己关照;不准贿赂代表;不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对拉票贿选的,一律排除出考察人选,已列为候选人的取消候选人资格,已经提拔的责令辞职、免职、降职或者依法罢免,贿选的还要依纪依法处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的,比照为自己拉票贿选的行为给予相应处理。
  严禁买官卖官。不准以谋取个人职务晋升、调任、转任、留任或者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为他人谋取职务晋升、调任、转任、留任或者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索取、收受或者变相索取、收受贿赂。对买官卖官的,一律先予停职或者免职,再根据情节轻重进一步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通过行贿手段获取的职务坚决予以撤销。
  严禁跑官要官。不准采取拉关系、走门子或者要挟等不正当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不准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调动说情、打招呼。对跑官要官的,一律不得提拔重用,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相应的组织处理,并记录在案;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跑官要官的人疏通关系、说情、打招呼的,要严肃批评,造成用人失察失误等严重后果的还要追究责任。
  严禁违规用人。不准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不准突击提拔调整干部;不准任人唯亲,指定提拔调整人选;不准违反规定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提高干部的职级待遇;不准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准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对违反规定作出的干部任用决定,一律无效,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品的责任。
  严禁干扰换届。不准以威胁、欺骗等手段妨害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不准编造、传播谣言,诬告陷害或者侮辱诽谤他人;不准在换届选举期间私自向代表赠送纪念品和散发各种宣传材料;不准阻挠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调查和处理。对干扰破坏换届选举工作的,一律严肃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FS:PAGE]


  中共青海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
2011年换届期间严防“七种行为”、做到“七个坚决”的纪律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换届纪律要求,严防“7种行为”:
  严防拉票贿选行为。严禁采取打电话、发短信、请客、送礼、拜访方式请求他人给予关照;严禁托人说情、打招呼,搞串联、做工作;严禁私自散发各种宣传材料,赠送纪念品等方式拉票贿选;严禁以同学、同乡、同事、战友等联谊活动,请求给予自己或他人关照;严禁送钱、送物和各类有价证券,搞贿选;严禁收受他人贿赂、参加有拉票意图的吃请或其他消费活动。
  严防买官卖官行为。严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为他人谋取职务晋升等索取、收受贿赂;严禁以谋取个人职务晋升、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
  严防跑官要官行为。严禁通过拉关系、走门子、弄虚作假或者要挟、威逼等不正当行为,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严禁封官许愿,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提拔交流说情、打招呼,借机“还愿”等。
  严防违规用人行为。严禁拿原则做交易,违背政策、降低标准选人用人;严禁“程序空转”,搞暗箱操作,违反规定程序选人用人;严禁采取授意、暗示等方式,以个人意志选人用人;严禁任人唯亲,凭个人好恶、看关系亲疏选人用人;严禁违反规定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提高干部职级待遇;严禁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原工作地区、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禁借换届之名突击提拔、调整干部和违规越级、破格提拔干部;严禁在干部考察中弄虚作假,隐瞒和歪曲事实真相。
  严防干扰换届行为。严禁以威胁恐吓、弄虚作假等手段妨碍代表、委员等自由行使民主权利;严禁编造谣言或通过信件、传单、短信、网络等方式,侮辱、诽谤和诋毁中伤他人;严禁利用宗教、宗族、家族势力等妨碍他人行使民主权利;严防境外敌对势力等干扰破坏选举工作;严禁隐瞒、包庇、袒护换届选举中搞非组织活动的行为;严禁干扰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调查处理;严禁打击、报复对换届中存在违纪违法行为进行检举、控告的人员。
  严防跑风漏气行为。严禁泄露涉及换届人事安排的相关信息;严禁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严禁私自泄露未对外公开涉及换届工作的相关信息;严禁私自泄露对违反换届纪律案件的查处情况。
  严防借机腐败行为。严禁借换届之名迎来送往、公款宴请、大吃大喝、铺张浪费;严禁借换届之机,突击花钱或私分公款公物、滥发奖金、补贴或纪念品,公款旅游等行为;严禁借机处理国有资产,或将国有资产擅自转让、转借、转移、调换、改换用途等;严禁超标准、未经审批采购、更换公务用车等大宗物品;严禁赠送或接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等。
  对换届中反映性质严重、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人和事,必须及时进行调查核实,经查问题属实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绝不宽容,做到“7个坚决”:对在民主推荐、测评、考察和选举过程中拉票贿选的,坚决取消其考察人选或候选人资格,已经提拔的责令辞职、免职、降职或依法罢免,对参与、帮助他人拉票的,比照为自己拉票的行为给予相应处理;对买官卖官的,先坚决予以停职或者免职,再根据情节轻重进一步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跑官要官的,坚决不予提拔重用,并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相应的组织处理,同时记录在案,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跑官要官的人疏通关系、说情、打招呼的,要严肃批评,造成用人失察失误等严重后果的还要追究责任;对违反规定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坚决撤销,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利用宗教、宗族、家族势力等干扰破坏换届工作的或搞打击报复的,坚决查处,严厉打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跑风漏气,违规泄露换届工作信息的,坚决追究责任,是组工干部的一律清除出组工队伍;对违反财经纪律、廉洁自律规定的,坚决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换届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举报问题查处不力的,要严肃追究党委和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人的责任,决不姑息。[FS:PAGE]


中共海南州委
2011年换届期间“六个决不允许”的纪律要求

  2011年州县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在即,为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举环境,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按照中纪委、组织部“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的纪律要求,州委制定“六个决不允许”,就换届期间纪律作如下规定:
一、决不允许在选举期间拉帮结派,搞拉关系、打招呼等非组织活动。
二、决不允许采取串联、操纵、授意、暗示等方式搞非法活动。
三、决不允许宗教、部落、宗族和各种非组织活动干扰、妨碍、阻挠换届工作。
四、决不允许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和小道消息,捏造事实对他人造谣诬陷。
五、决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在选举会议期间,组织或参与非会议组织的宴请、娱乐或其它影响换届选举工作的活动。
六、决不允许私自假借各种名义走访代表和委员,采取封官许愿、赠送钱物或有价证券等手段拉票贿选。
凡违反上述规定,是党员、干部职工的一律给予党政纪处分,是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依法取消代表或委员资格,触犯法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对通过不正当手段当选的,除依法罢免外,还将从严追究纪律和法律责任。

海南州县乡领导班子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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