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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州民族歌舞团公开聘用临时演职人员公告

作者:本站原创 来源:青海湖网 时间:2011-05-05 08:57:00 点击数:

  为解决海南州民族歌舞团专业人员紧缺的实际问题,报经州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限额外临时演职人员13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聘用岗位
  此次招聘属编制限额外聘用的演职人员,共招聘13名。其中:舞蹈演员10名(男5名、女5名);民乐演奏员1名 (竹笛),舞美灯光、音响操作人员2名(男性)。
二、招聘条件
  公开考聘按照资格审查、技能考试、体检、组织考核、聘用的程序进行。报考者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适应工作岗位需要,同时具备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懂藏汉双语者优先。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比例须达到1:3。
  1、舞蹈演员:年龄22周岁以下,男演员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演员身高不低于1.60米,艺术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具备较强的识谱、乐感、节奏、舞台表演等专业技能(参加大、中、小型节目的优先)。
  2、民乐演奏员:性别不限,年龄25周岁以下,艺术类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较强的独奏能力或兼其它两种以上乐器等专业技能。
  3、舞美灯光、音响操作人员:男性,年龄32周岁以下,中专以上学历,具备一定的舞台灯光音响操作技能。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1年5月9日至5月16日
  2、报名地点:海南州民族歌舞团
  3、报名手续:报名由海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派员与州民族歌舞团共同组织进行。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及相关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照片2张,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缴纳考务费100元。
四、考试办法及内容
  2011年5月23日下午3时在州民族歌舞团领取准考证。
  考试地点:海南州民族歌舞团
  (一) 初试(2011年5月24日 上午9时)。从形体、外貌、语言表达等方面进行初试。
  (二)面试即专业技能考试(2011年5月24日上午10时)。
 舞蹈演员:分别进行1.5分钟的基本功技巧组合及1.5分钟左右的舞蹈作品。另加1-2首歌曲。
 民乐演奏员:演奏一首独奏曲目、两首练习曲。另加基本乐理知识和译谱。
 舞美灯光、音响操作人员:采取笔试形式,卷面采用百分制。灯光笔试内容为舞台灯光应用及基本知识,另加设计简单的基本光灯位图;音响笔试内容为舞台音响应用及基本知识,另加音响链基本图。
 专业考试采取当场抽题的办法进行,现场评分,现场公布成绩。届时邀请纪检部门进行全程监督。
五、体检及考核
  根据专业技能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考核。根据应聘者的综合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六、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后,依照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内,由州财政解决试用人员每月2000元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月工资2500元,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和个人的缴纳比例按社会保障部门的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查询网:海南州政府网 青海湖网
 联系人 :关却杰 赵建梅 张祖伟
 联系电话:7511036(文体局) 8512820(人社局)

青海省格萨尔歌舞剧团、海南州民族歌舞团
招聘演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一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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