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奖征集地方标志性雕塑创意设计方案的公告
关于有奖征集地方标志性雕塑创意设计方案的公告
为树立海南城镇新形象,提升地区文化品位,扩大对外影响,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海南藏族自治州恰卜恰镇城北新区文化中心广场标志性雕塑创意设计方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设计基本要求
雕塑是一个地区文化含量和品位的高度浓缩。应征者要准确把握海南的历史文化内涵、资源特点和发展定位,充分展示新时期海南人的精神风貌。应征作品要集中体现海南藏区地域风情特色、民族特色以及海南各族儿女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
1、雕塑主题为“水与生命”。通过对藏文化元素的综合运用,体现大气、向上、时尚的现代特色,充分表现青藏高原水与生命这个永恒的主题。
2、雕塑设计风格、形式、材质不限,施工规格根据实际需要要可大可小。
3、作品要构思新颖,创意独特,内涵丰富,寓意深刻,富有艺术感染力,体现文化气质和现代特质。要有明确的思想、内容、精神。线条简洁流畅、色调和谐自然,造型雄伟大方,具有昂扬向上的时代感和强烈的视觉冲击力,具有鲜明的象征意义和人文韵味,要给人以深刻印象。
4、参选作品不得违反各项法律法规。
二、应征作品的版权事项
1、应征者(个人或团体,下同)将创意设计方案以邮件的形式投寄应征后,即视为参选作品。主办方拥有对设计方案宣传及推荐等形式的权力,无须书面或其他方式再行确认。
2、应征者必须是创意设计方案的原创作者,并依法享有著作权。必须保证提交方案的独创性和首次性;必须保证不侵犯任何他人的知识产权(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若发生由此造成的任何纠纷及给主办方造成的损失等一切法律责任全部由应征者承担。
3、在评选结果未出来之前,应征者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让其应征作品有关的权利。作品被征集单位选用后其版权归征集单位所有,征集单位有权决定该作品的使用场合、使用方式。应征者对此无权干涉。
4、未选用作品的有关设计资料、文件及作品原件等将会被退还,参选者可到海南州广播电视局取回。
5、凡参加本次雕塑的应征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版权事项的约定。
三、征集、评选办法
征稿截止后,海南州广播电视局将及时邀请有关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团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评出入围作品若干件,通过广播、电视、网站以及报社等渠道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5天),广泛听取和征集各方意见,并提交州政府有关会议终审。在入围作品中确定采用方案1名,优秀方案2名。
专家评选和领导小组终审,均邀请公证人员全程公证,以确保评选的公平、公正、公开。评选结果将在第一时间里通过前述媒体公布。
四、奖金设置
采用方案1名,奖金1万元;
优秀方案2名,奖金各5000元。
应征者所获奖励金额的税金以及在参赛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均自理。
五、征稿时间
征稿时间:自征集活动发布之日起至2011年9月30 日24时止,纸质文件以邮寄方式递交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六、相关说明
1、应征者要提供设计作品小型样品的同时将设计图纸、效果图、文字释义等资料的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要附上。纸质资料请使用a4纸张,电子文件请提供光盘,图片请使用jpg格式,投稿方式以邮寄或面交方式均可。
2、来稿请注明作者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址)、联系方式,并在邮件包裹或信封上标明“征标作品”字样。
3、已选用的创意设计方案版权属海南州广播电视局所有。所有人享有修改、复制、出版、发行等相关利用的权利。
4、方案被采用者可另行合同参与雕塑的详细施工设计。
5、此次标志性雕塑创意设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海南州广播电视局。
6、中心广场总面积为10824平方米,其中长132米、宽82米。
7、州情资料网站:
海南州政府门户网()、青海湖网(http:// www.amdotibet.com/)。
8、投稿地址:
青海省海南州广播电视局
邮编:813000,联系人:吴坚 电话:0974— 8523225。
电子邮箱: qhhnwtj@163.com
海南州广播电视局
201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