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召开2012年青海湖冬季封湖育鱼工作会
1月12日,海南州2012年青海湖冬季封湖育鱼工作会议在共和县江西沟乡召开,州政府才让太副州长、省农牧厅渔业局于立中副局长、省渔政总站李伟站长出席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省渔政总站拉尔其布副站长、州农牧局许景德副局长、共和县人民政府才洛加副县长,共和县农牧和科技局、环湖四乡镇主管领导,州渔政执法支队和县渔政管理站全体干部以及环湖地区部分村社群众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议分别听取了环湖四乡镇2011年度青海湖封湖育鱼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并就封湖育鱼工作中取得的经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交流。
于立中副局长在讲话中表示,海南州政府长期以来高度重视封湖育鱼工作,为封湖育鱼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各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同时加强了宣传教育,为封湖工作奠定了良好的群众基础,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新办法、新措施,海南州的封湖育鱼工作取得了突出成效,他代表省封湖育鱼领导小组办公室,向海南州、共和县、各有关乡镇政府领导、渔政执法工作者、农牧民群众以及关心支持封湖育鱼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李伟站长在讲话中列举了近年来发生的数起捕售湟鱼案例后指出,各级渔政部门要在看到数十年来四次封湖育鱼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充分认识封湖育鱼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树立牢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各级渔政部门从实现“生态立省”的战略高度,从强化执法主体的角度出发,进一步理清封湖育鱼执法依据,在政府重视、法律健全的良好工作环境下,树立正面宣传和警示宣传相结合,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相结合,青海湖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青海湖裸鲤种质资源保护相结合的工作理念,进一步加强领导、扩大宣传、严格执法,形成政府常抓不懈、部门尽心管理、群众主动参与,上下联动、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的工作机制,使海南州封湖育鱼工作取得更大的成效。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联系机制,省、州、县渔政部门经常互通信息、共办大案,共同为打击非法捕捞和经营湟鱼违法行为,保护青海湖湟鱼资源做出更大贡献。
才让太副州长在听取大家的发言后指出,青海湖是大自然奉献给我们共同的宝贵资源,我们各级政府保护好青海湖湟鱼资源和生态环境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长期以来,各级渔政部门、一线执法人员为封湖育鱼做了大量艰苦的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但是要实现“零捕捞”的目标,我们要以更加坚定的信心和更加有力的措施,坚持不懈地做好第五次封湖育鱼工作。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共和县和环湖四乡镇要把封湖育鱼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完善领导机构,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制。利用每年召开党代会、人代会时机,重点安排封湖育鱼工作,在保障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同时,把青海湖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好;二要进一步加强群防群治工作力度。各乡镇要从村社挑选一些有文化、有责任心、身体素质好的农牧民青年,通过执法培训,培养成为封湖育鱼执法协管员,把群众参与封湖育鱼的积极性培养起来,把群防群治网络建立起来。对那些重点、难点地区,要发动当地牧民群众从藏族宗教保护生灵的信仰角度出发,通过群众之间相互宣传和感化,说服教育捕鱼人员不要从事偷捕捞湟鱼的违法行为;三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我们要认识到只有保护好青海湖湟鱼,才能有效发挥“青海湖”这个品牌效益,才能充分体现“中国最美的湖泊”的旅游观光价值,才能带动环湖群众致富奔小康;要认识到每年前来青海湖景区观光旅游的大量游客,往往会因为缺少封湖育鱼政策宣传,不知晓湟鱼资源受到国家严格保护,而成为潜在的湟鱼及其制品的消费群体,其中形成的利益链条成为非法偷捕和经营湟鱼屡禁难止的重要原因。因此,今后要重点加大面向游客的宣传力度,要在旅游手册、游览图、门票上以及旅游大巴、宾馆、酒店等游客必经公共场所醒目处印刷宣传保护湟鱼的内容,让游客自觉自愿接受依法保护湟鱼资源的政策。同时,继续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媒体等更多手段,广泛宣传青海湖湟鱼的稀缺性、独特性和保护的重要性,使更多的人关注、支持封湖育鱼工作。
会后,才让太副州长视察了共和县渔政管理站江西沟驻点的办公用房及装备情况,并亲自到青海湖边了解冬季开展打击偷捕湟鱼抽网执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