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藏族自治州公开选拔副县级干部公告
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海南州委决定在全州范围内公开选拔6名副县级干部。现公告如下:
一、 公开选拔职位及名额
1、共青团海南州委副书记1名;
2、海南州扶贫开发局副局长1名;
3、海南州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1名;
4、中共海南州委党校副校长1名;
5、海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副县级审判员1名;
6、海南州人民检察院副县级检察员1名。
二、报名范围
副县级职位面向全州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中公开选拔。现任副县级干部也可报名参加这次公选。
三、报名资格和条件
(一)具备《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符合公选职位的具体要求(具体见职位说明书)。对任职资格和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该职位具体要求为准。
(二)副县级职位人选的年龄应当在40周岁以下(1972年8月1日以后出生);团州委副书记职位年龄应当在33周岁及以下(1979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三) 报考团州委副书记、州委党校副校长职位的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余四个职位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副县级职务应在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等担任正科级职务(含非领导职务)满三年以上(2009年7月31日前任职);或担任正、副科级职务(含非领导职务)累计满四年(2008年7月31日前任职,其中任正科级职务须满一年);或担任副科级职务(含非领导职务)满五年以上(2007年7月31日前任职)。报考团州委副书记职位的人员,任职年限放宽到担任正科级职务(含非领导职务)满两年以上(2010年7月31日前任职);或担任正、副科级职务(含非领导职务)累计满三年(2009年7月31日前任职,其中任正科级职务须满一年);或担任副科级职务(含非领导职务)满四年以上(2008年7月31日前任职)。
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31日。
(五)报考共青团州委副书记和州委党校副校长职位的,必须是中共党员;报考州中级人民法院副县级审判员和州人民检察院副县级检察员职位的,有相应法律从业资格和从事法律工作5年以上的均可报名。
(六) 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其中报考州扶贫开发局副局长职位的,因同时要求有1年以上的乡镇工作经历。
(七) 少数民族干部、女干部和非中共党员干部以及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
(八)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九)身体健康。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受理: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的;
3、受过刑事处罚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提任的其他情形。
四、实施步骤
州公开选拔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任前公示、办理任职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报名工作由州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州公选办)统一组织,采取组织推荐的形式进行,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所在地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公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汇总后统一上报州委组织部进行复审(汇总表附后)。不接受网上报名和个人报名。
2、报名要求:每人限报一个职位,经资格审查和调剂,合格人数不足8人的职位,该职位不再公开选拔,允许报考该职位的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改报其他职位。
3、报名资料: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包括:填写完整的《海南州公开选拔副县级干部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其它相关证书、证明职务任职时间的文件复印件各一式3份,近期2寸浅底彩色照片4张。同时报考人员须提供身份证、任职文件、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职位说明书及报名表在青海湖网(www.amdotibet.com)下载。
4、报名时间:2012年7月24日8:30开始,到8月5日18:00截止。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拔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不符合参选条件的,随时取消参选资格;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参选资格并作出相应的组织处理。审查合格者,凭相关证件原件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内容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类(合卷),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试者的笔试成绩,按拟选名额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并向社会公布面试人员名单、通知考生本人。
(三)面试
对面试人选的综合能力和素质进行综合评价。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四)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应试者的综合成绩,按拟选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并向社会公布考察对象名单、通知考生本人。
(五)组织考察
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注重考察了解干部的德。
(六)讨论决定
考察结束后,研究提出2名差额人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交州委常委会议差额票决。经差额票决,如某一职位无合适人选,该职位可以空缺。
(七)任前公示
对常委会票决任用的人选,在有关新闻媒体进行任前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八)任用
对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干部,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任职手续,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享受相应职务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试用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
咨询电话:州委组织部干部二科 0974—8512790
监督电话:0974—12380
传 真:0974—8512575
附件:(点击可下载)
1、海南州公开选拔副县级干部职位说明书
2、海南州公开选拔副县级干部报名表
3、海南州公开选拔副县级干部推荐人选汇总表
海南州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