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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州突出五项重点 推动城乡环境卫生整治

作者:州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文稿资料组 来源:青海湖网 时间:2017-08-20 11:19:00 点击数:

  为进一步加强全州城乡环境卫生建设,彻底消除卫生死角,全面改善城乡卫生环境,8月17日,海南州结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要求,制定下发《关于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在全州上下开展以清理卫生死角为主要内容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通过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综合治理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格局,力争实现城乡面貌大幅提升、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的整治目标。

  突出统筹部署,坚持高位推动。《通知》要求全州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把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作为“分内事”和“责任田”,把卫生环境整治作为民生大事来抓,推动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主管部门抓落实的组织领导体系,把抓好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和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州”相结合,与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边督边改工作要求相结合,在工作部署、人员安排、财力保障等方面统筹协调。同时,要求州县乡村层层组建工作机构,细化分解任务,层层传导压力,统筹部署,全面推进,确保环境卫生整治活动有力有效推进。

  突出整治重点,坚持全面整治。《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围绕“视线之内不见垃圾,青山绿水不容污染”的目标要求,以县城区域、农村牧区、建筑工地、农贸市场、建筑立面和户外广告牌匾等五个重点为突破口,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查漏补缺,下大力气整治垃圾乱放乱堆、广告牌乱贴乱画、商铺摊点乱设乱摆、建筑立面破损、建筑工地脏乱等问题,并进一步将整治范围延伸至市政设施完善、禁养区畜禽养殖场拆除和环保排污手续不规范不健全的定点屠宰企业关停及荒地、草原、公路沿线残垣断壁拆除,强力推动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纵深开展。

  突出制度建设,坚持标本兼治。《通知》要求各县、各部门把制度建设作为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举措,建立和完善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综合运用行政和司法手段解决环保顽症,建立城市管理、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公安交警等部门的现场执勤、一线管理等制度,发挥网格化管理作用,第一时间发现、报告并及时解决问题,形成全天候、无缝隙的管理机制。建立相关部门联动和快速处置机制,及时受理并反馈处理结果。同时,要求各县将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所需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鼓励购买社会服务以及各类社会资金投资、建设、运营城乡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立以公共财政为主、社会资金为辅的多元投入机制,与完善各项具体措施相结合,真正建立起长效的管理机制,实现远近结合、统筹兼顾、精细管理、标本兼治的效果。

  突出宣传引导,坚持全民动员。要求各县各部门结合“生态环境保护九进”活动,把宣传教育和思想引导作为重要抓手,全方位、深层次、多角度开展宣传教育,持续深入推动生态环保和环境卫生整治教育进家庭、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寺院、进军营、进市场商场,动员组织各级机关单位和广大群众广泛参与环境卫生整治,提高环境保护思想意识,营造“爱环境、讲卫生”的良好氛围。

  突出整治实效,坚持跟踪监督。明确党政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负责人承担直接责任人责任,建立健全州县乡村四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明确任务目标和责任区域,实现责任到个人,并由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农牧局、环保局总牵头,及时组织力量下沉基层进行督查督办,不定期全州范围内进行通报。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督体系,完善环境整治投诉举报制度,强化相关工作的刚性约束,发挥媒体力量,鼓励干部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形成全方位、立体式监督,严防环境卫生整治效果反弹,确保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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