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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海南州持续推进矿业活动生态环境保护

作者:州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文稿资料组 来源:青海湖网 时间:2017-09-05 11:56:00 点击数:

  海南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和省委“四个转变”发展思路,坚持保护优先,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把矿业活动生态环境整治和规范矿业秩序放在突出的位置,多措并举,全面发力,持续推进矿业活动生态环境保护整治行动,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坚持以“严”的标准规范矿产勘查活动。一是严格执行“三个停止”要求,即停止整装勘查区、重点勘查区、1:5万矿调区外设置探矿权,停止以申请在先方式申请探矿权,停止在三江源区、生态脆弱区设置矿权,加强与省国土资源厅的衔接协调,逐步有序退出自然保护区内地勘项目。兴海县中铁军功保护分区停止原商业性探矿权6个,限期注销财政出资探矿权3个。坚持生态保护优先,尊重群众意愿的原则,对省上拟投的金属矿权,广泛征求县、乡、村及群众意见,各级国土部门严格审核,因群众不同意而未设置探矿权项目达21个。二是严格勘查项目日常监管,对所有勘查项目全面实行合同管理,严格落实探矿权人在勘查活动中探槽开挖回填、探洞废石处理、探区生活垃圾处理、草地恢复等具体责任和义务。勘查活动结束后,由县级国土、环保、农牧等部门验收,州级抽查,使之成为矿权延续、年检的重要检查内容和必要条件,从而约束和规范勘查行为。三是加强地勘项目严格审核和日常监管,凡是勘查周期长、成果不明显、圈而不探的勘查项目,建议由省国土资源厅缩减勘查面积,共缩减勘查面积20.32平方公里。

  坚持以“细”的作风强化矿产开发监管工作。日常监管中,严格执行《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矿政管理规范,加强金属和非金属矿开发利用方案执行情况执法检查,逐矿核查开采面积、开采方式、开采规模、尾矿治理及环境保护、生态恢复治理情况,督促矿权人坚决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利用、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增强了矿权人依法开矿、依法办矿的意识。严格储量动态年报,把储量监管纳入常态化管理之中;严格执行矿山环境恢复保证金收缴制度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制度,结合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追缴持证矿山环境恢复保证金560.68万元,督促未编制矿山恢复治理方案的矿山企业全部编制矿山恢复治理方案。

  坚持以“重”的手段查处非法开采砂石行为。针对砂石资源非法开采、乱采滥挖等破坏生态环境行为,按照“依法整治,全面规范”的原则,以“查处一批违法违规砂石料场,关停一批证照不全且破坏生态环境的砂石料场,督促一批因基础设施建设确需存在,但手续不全的砂石料场尽快完善手续”为目标,先后开展了矿业活动生态环境保护、砂石“利剑行动”等专项整治行动。全州共排查砂石料场76处,依法整治60处、关停15处,恢复治理8处,拆除及扣押采砂设备44台套。在此基础上,由各县财政出资委托省上有资质的单位编制矿业权设置方案、储量检测报告、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方案等,组织相关部门现场踏勘、科学论证、公开挂牌,拍卖出让砂石采矿权52个,成交价款961.76万元。

  坚持以“实”的举措解决废弃料坑恢复治理问题。针对州域内以往矿产开发、重要交通建设等人为工程活动遗留的废弃取料坑多、环境破坏较严重、恢复治理难度大等问题,结合砂石资源整治规范,抽调人员会同有资质的测绘单位,对主要交通沿线、重点乡镇周边、废弃矿山和生态敏感区进行全面排查、现场踏勘、实地测量,摸清了需恢复治理的具体地点、具体位置,拐点坐标、占地面积,并建表造册,确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制定整改措施,限期进行了整改。经排查实测,全州需恢复治理工程建设废弃取料坑、废弃矿山和地质灾害治理区共101个点,目前已全部恢复治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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