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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洛州对《果洛州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修订草案)进行调研

作者:佚名 来源:果洛州政府网 时间:2008-10-08 11:17:55 点击数:

根据果洛州2008年—2012年立法规划和州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果洛州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修订)已列入2008年的立法调研项目,为确保修订后的《果洛州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更突出地域特点,突出民族特色,力求符合果洛实际,8月21日—30日,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诺尔德带领教科文卫委员会和办公室的相关工作人员,先后到久治、班玛、甘德、达日、玛沁及州直机关,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对《果洛州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修订草案)进行调研。在调研期间,共召开座谈会6次,参会范围涉及人事、教育、文化、卫生、工商、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多个部门,人员达110多人,发出个别征求意见函40余份。
  座谈会期间,与会人员就《果洛州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修订草案)的整体结构、语句文字以及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等方面积极发言,并就《果洛州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修订草案)涉及到的自身工作谈了独到的见解,提出了许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与会人员一致认为,由于形势的发展和变化,我州《果洛州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的一些条款规定已不能完全适应改革发展的要求,失去了原有的法律效力,而《果洛州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修订草案)从重视和加强藏语言工作实际出发,立足于州情,在保障藏民族学习、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和自由,巩固和促进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方面将发挥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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