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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藏高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

作者:李锦 周娓 罗娜娜 来源:青海湖网 时间:2025-03-25 10:48:09 点击数:
摘要:青藏高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近20年,青藏高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与保护,已成为藏学研究的重要领域,更是青藏高原文化保护非遗转向的理论支撑。对青藏高原非遗的历史和文学价值、艺术价值、科学价值的认识与阐释,既能认识非遗的宝贵价值,建立民众非遗保护的主体性,更能将传统非遗价值与中华民族现代化目标连接,创造更美好的生活。而对各民族共创共享文化价值的研究,有利于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在青藏高原非遗保护工作的研究方面,对非遗存续现状和传承机制的关注是一项基础性工作,通过代表性项目认定、传承人保护、生产性保护、抢救性保护及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等措施,初步建立了系统化保护机制。尤其是热贡文化生态保护区、格萨尔文化(果洛)生态保护区、迪庆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等整体性保护案例,说明非遗保护与区域协同发展的可能性。同时,一些学者也对非遗保护方式和传承机制进行了反思。在全球化背景下,对青藏高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有助于非遗在活态传承中守正创新,为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建设和人类文明的多样性贡献青藏高原非遗的智慧与价值。
关键词:青藏高原;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华民族现代文明

一、青藏高原文化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转向

  青藏高原位于“世界屋脊”,其独特的自然环境和历史上人群的迁徙与融合,形成了丰富的生产生活习俗和文化传统。对青藏高原各民族文化,特别是藏族文化的研究和保护,一直是国内外关注的热点问题。在传统的藏学研究领域,有大量学者对这些宝贵的文化传统进行了研究,党和国家也支持开展了相应的保护工作。
  2004年,中国加入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并以新的文化保护范式进行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的认定、记录、研究、传承、传播,揭开了青藏高原传统文化保护的新篇章。
  经过20余年的努力,青藏高原的非遗保护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到2024年12月,在中国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遗名录的44个项目中,热贡艺术、格萨(斯)尔、藏戏、藏医药浴法、中国雕版印刷技艺(藏族雕版印刷技艺)均名列其中。列入国家级非遗代表性名录的项目超过300项,占国家级名录项目约10%。其中,西藏自治区有格萨(斯)尔等105个代表性项目,国家级传承人96人;青海省相关州县有锅庄舞(玉树卓舞)等88个代表性项目;四川省相关州县有多声部民歌(阿尔麦多声部民歌)等45个代表性项目;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有陶器烧制技艺(藏族黑陶烧制技艺)等8个代表性项目;甘肃省相关州县有藏戏(南木特藏戏)等22个代表性项目。各地都建立了省(区)、州、县级非遗代表性名录和代表性传承人名录,其中西藏自治区有区级代表性名录项目620项。
  随着非遗保护工作的不断推进,学术界也对这些文化传统进行了再认识。按照《公约》的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社区、群体,有时是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社会实践、观念表述、表现形式、知识、技能以及相关的工具、实物、手工艺品和文化场所。”     “这种非物质文化遗产世代相传,在各社区和群体适应周围环境以及与自然和历史的互动中,被不断地再创造,为这些社区和群体提供认同感和持续感,从而增强对文化多样性和人类创造力的尊重。” 这一定义使得藏学领域的文化传统研究有了新的取向,注重非遗的活态性,研究其文化价值,探索建立世代传承的传承机制,确定保护工作的方式和方法,传承和传播非遗的文化价值等成为非遗研究的新的热点。本文拟对这一新的研究热点在近年来取得的重要进展进行学术回顾,提出未来非遗研究的主要方向,探讨藏学视域中非遗研究的主要方法。
二、对青藏高原非遗价值的阐释

  非遗的内容非常丰富,《公约》将其定义为五大类,分别是口头传统和表现形式,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表演艺术;社会实践、仪式、节庆活动;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为了便于开展保护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以下简称《非遗法》)将其具体分为以下六类: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传统体育和游艺;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了建立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我国确定的名录分为十大类,分别是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由于非遗的类型多样,涵盖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其价值各有侧重,因而学界对非遗的价值阐释就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一般而言,学界重点讨论非遗的历史和文学价值、艺术价值和科学价值。
  (一)青藏高原非遗的历史和文学价值认识
  作为文化遗产,所有的非遗项目都具有不可估量的历史价值‌。对非遗历史价值的研究,重点在于非遗形成的历史过程及其对当代的影响。在西藏的国家级非遗名录中,有8项“羌姆”项目,分别是日喀则扎什伦布寺羌姆、拉康加羌姆、直孔嘎尔羌姆、曲德寺阿羌姆、桑耶寺羌姆、门巴族拔羌姆、江洛德庆曲林寺尼姑羌姆、林芝米纳羌姆。一般来讲,羌姆是藏传佛教的祭祀性舞蹈,使用不同材质的面具,在寺院进行表演,表演者为寺院僧人。学者们对上述羌姆进行了研究,发现不同羌姆具有不同的历史价值。王希华对桑耶寺羌姆的研究发现,这里是羌姆泥塑面具的发源地,更是羌姆作为藏传佛教寺院仪式舞蹈的发源地。这一结论对于认识藏传佛教发展史具有重要意义。1986年,桑耶寺一年两次跳羌姆,“每次跳羌姆时,第一天跳宁玛派的次久羌姆,第二天跳萨迦派的桑耶多德羌姆”  。他在另一篇文章中对曲德寺阿羌姆的研究,发现跳这一法舞时,人们会装扮为穿袈裟的僧人、穿满族服饰的唢呐号手、穿蒙古服手拿哈达的俗人、穿深蓝色缎子外袍的养牛人等,最后是穿着僧人武士服的鼓手,显示出该羌姆仪式所叙述的对象是多民族的。羌姆也有由俗人表演的。万代吉对拉康加羌姆的研究发现,拉康加羌姆是每年藏历十二月十五日山南洛扎县拉康镇举行拉康娘曲边贸会的开场表演,为俗人表演的法舞,其起源的历史意义是实现贸易空间的国家化。嘎鲁桑姆对林芝米纳羌姆的研究,则指出林芝米纳羌姆的表演频率极低,大规模的表演只在藏历马年八月十一日举行一次,即每12年才举行一次,以迎请保佑工布地区的宝物,祈求风调雨顺。这两个案例都说明羌姆与人们世俗生活的紧密联系。由此可见,对羌姆历史价值的讨论,可以呈现藏传佛教的发展史、藏传佛教与多民族的关系,以及仪式舞蹈和人们日常生活的紧密联系。
  藏族民间文学非常丰富,用不同藏语方言讲述的口头传统,都有丰富的文学价值。格萨尔史诗是兼具历史价值和文学价值的代表性非遗之一,过去对格萨尔史诗的研究,证实了格萨尔是藏族历史上真实存在的人物。近年来对格萨尔史诗传统发展的研究,侧重于讨论格萨尔在跨民族传播时,各民族对于格萨尔史诗的丰富和发展,学者不仅讨论了格萨尔史诗传统在西部广大地区传播的过程中,汇聚了蒙古族、土族、裕固族、纳西族、普米族等民族对于史诗传统的再创造,使得格萨尔史诗超越了传统学术中文献或民间文学的范畴,成为宏大的、多元的、综合性的非遗传统;还通过研究南方白族、普米族、怒族、独龙族、纳西族关于格萨尔史诗的地方叙事,指出格萨尔文本中稳定的结构,来自史诗传统保留的核心主题和内在结构,地方阐释则是在文化交流和时间作用下的文化交融,因而蕴含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核心理念和精神旨归。这些宏大的史诗叙事文学结构和多民族多语言丰富的地方叙事的融合,形成格萨尔史诗世界性的文学价值。
  所有非遗的研究,都会关注其历史价值和文学价值,这一研究重点,对于我们打破以政教关系和官方叙事理解青藏高原历史的演进和发展的思维定式,认识过去历史记载不太关注的普通人的生活和他们的文学表达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青藏高原非遗的艺术价值认识
  青藏高原的非遗丰富多样,其中涵盖表演艺术、传统美术、传统工艺,展现了独特的审美观念、创作智慧与精神世界。对非遗艺术价值的阐释,有利于认识社会大众的审美,理解其情感。近年来,对青藏高原非遗艺术价值的研究,整体上具有使用阐释人类学、符号学理论工具开展研究的特点。这一理论取向将作为艺术表现形式的非遗项目视为整体性的文化事项,关注艺术创作者的群体性、艺术创作时间空间的意义、艺术创作者与观众的互动关系等三大要素。
  作为非遗的藏戏,是一种集音乐、舞蹈、戏剧、工艺、仪式及口头传统等形式为一体的综合性艺术。在非遗保护开始前,人们的研究倾向于将其视为一种戏剧形式,关注其形成和发展的历史过程和艺术特点,总结出藏戏分为众多的艺术品种和流派。藏戏的剧目通常是“顿”(开场)、“雄”(正戏)和“扎西”(结尾)三段式结构,展现了戏剧流程的仪式化和程式化。正戏中穿插了幽默的丑角对白和歌舞表演,增加了表演的趣味性和戏剧张力。藏戏的面具和服饰具有鲜明的象征意义。
  非遗保护启动后,藏戏研究开始关注从表演者、表演的时间空间特征、表演的社会文化背景等角度认识其艺术价值。从艺术风格来看,藏戏吸收了民间诗歌、宗教歌谣、民俗传说等多种文学形式,并将这些内容融入歌、舞、韵、白、表、技艺等表演要素中,表现方式高度程式化,通过程式化动作与生活化表演相结合,形成独特的艺术风格。藏戏是音乐、故事和表演的结合,其舞蹈动作大量借鉴劳动场景,如纺线、狩猎等,反映了青藏高原人民的生活智慧。在不同的自然环境中,藏戏也呈现出多样化的艺术审美特征,觉木隆流派表现热闹活跃的风格,江嘎尔流派以悠沉缓慢为特点,而迥巴流派则强调古朴粗犷的美感。康区的藏戏舞蹈表演则融入了当地传统的锅庄舞、弦子等元素。此外,藏戏在创作过程中还借鉴了其他民族舞蹈元素。例如,通过对蒙古族骑马舞步的调整,形成了独特的“骑马步”。当我们把藏戏作为非遗进行研究时,研究的内容就会超越剧种、剧目、表演者的艺术表现力,转向对于青藏高原艺术与社会的关系、藏戏传承的机制、藏戏的活态传承和创新性发展的研究。对藏戏的艺术价值研究,导向在保护与传承中展现藏族文化的持久生命力。
  对奔子栏锅庄的研究发现,作为仪式舞蹈,其身体象征具有符号化的特点,“指的是在仪式语境中的物体、行动、关系、时间、体态和空间单位”,按照这一符号化特点,可以看到奔子栏锅庄3个层面的象征符号:分别是“礼佛式”的动作符号、代表生命运作的“圈舞”符号、代表献祭品的物品符号,3个层面的象征符号集中体现了人们对宇宙和生命的认知。这样的研究说明,舞蹈的艺术价值是一个活态的、与宇宙观和社会观紧密相联的象征体系。
  从美术价值出发对传统唐卡艺术特征的研究非常丰富,通常关注构图、图案、色彩、技法。当唐卡制作技艺成为非遗后,对制作技艺所形成的艺术特征研究成果逐渐增加。在研究了唐卡的审美实践后,学者提出唐卡的美学价值表达形式是一个社会过程,其中藏传佛教的造像量度是本土的审美观,唐卡大师具有“感物取真”的审美思维,将艺术表达和情感表达融为一体,因而在面对各种绘画技法时,对唐卡的审美评价应坚持造像度量这一标准。
  对非遗艺术价值的认识,是基于非遗与社会的紧密联系进行的,因而需要从社会审美观的特征出发,讨论具体艺术价值形成的时间和空间条件、社会和个人因素。
  (三)青藏高原非遗的科学价值认识
  按照非遗保护的整体性原则,我们认识到,大部分非遗都是基于人们对于自然和社会的认知而形成的,都具有科学价值和文化价值。非遗保护更重视文化价值的阐释,但有的非遗项目科学价值与文化价值几乎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特别是《公约》中规定的“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与实践”这一类非遗,会特别关注相关社区在与自然环境的互动中传承和发展起来的知识、诀窍、技能、实践和观念表述。这类非遗所涉及的地方知识体系、本土经验和民众智慧,在代代相传中面临着生态变化、生物多样性丧失和气候变化等挑战。藏医药就是典型的科学价值特别高的非遗,2008年,藏医药关于生命健康及疾病认识的知识体系、与之相关的针疗法、药物炮制法、典型药物制作方法等一并被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遗名录。
  从科学意义上讲,藏医药是基于生理学、生态学的整体医学理念,涵盖了疾病诊断、治疗学、草药学、食疗、推拿等多方面内容,强调人体与自然的和谐共生。从文化意义上讲,藏医药有独特的身体观,涵盖了大量与宗教、哲学、文化密切相关的治疗方法。其理论与实践注重对疾病的整体观察,并通过调节身体各个系统的平衡来恢复健康。藏医药发展至今形成了多个不同的流派,各个流派在治疗方法、药物使用及理论体系方面具有明显的地域特色,主要流派包括南派藏医药、北派藏医药及其现代融合流派。
  学者们对藏医药的科学价值进行了多方面的阐释:在医学理念上,藏医药的治疗原则是强调人体与自然的和谐,强调整体治疗与个体差异。在药理学方面,藏医药使用的药物多来自雪域高原,包含丰富的植物药、动物药和矿物药,具有独特的药理特性。藏医药逐渐与现代医学融合,提供了更加全面的治疗方案。这些阐释,使人们认识到需要有效保护和传播藏医药价值,体现藏族人民世代传承的优秀传统文化对于中华文明创新性的贡献。
  (四)“三交”视域下对各民族共创共享文化价值的认识
  青藏高原是多民族聚居地区,也是多民族交融的区域,在民族交往交流与交融过程中,非遗充分体现出共创共享的文化价值。通过非遗研究,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是近年来青藏高原非遗研究的一个热点。
  民族交往是共创共享文化价值的基础。藏族天文历算知识体系完整,对藏族社会影响很大。早在1993年,就有学者指出藏族天文历算的发展与唐代汉族地区文化的输入是难以分开的,至今流传甚广的五行、相克、十二生肖、六十年干支周、八卦、九宫以及《八十博唐算图表》,在藏族传统天文历算学领域中,仍被视为测算内外世界的标准。近年来,又有学者研究了“时宪历”传入的过程。值得注意的是,在非遗研究中,大部分学者不认为文化是单向的传播和影响,更多是互相吸收、共同创造、共同享有。
  学者们对高原地区的民俗活动如“花儿会”的研究发现,多民族参与是一种常态。“花儿”是中国西北地区甘肃、青海、宁夏和新疆等地方广为流传的一种古老的民歌,可能发端于元朝,盛行于明清时期,随着民族的迁徙与融合,逐渐流传于西北的回、汉、撒拉、东乡、保安、藏、土等民族之中,形成“河州型花儿”和“洮岷型花儿”两个主要流派,这两个流派的发源地均为今天的甘肃一带。例如,甘肃省岷县二郎山的“花儿会”,是各民族参与对唱和交流的平台。各民族在共同的文化氛围中增进理解、表达情感,形成了独特的文化共享模式。甘肃临潭的龙神赛会通过对明代抗敌英雄的纪念,强化了多民族对共同历史记忆的认同。这种纪念活动既是对民族英雄的缅怀,也是对多民族文化命运共同体的体现。不同民族在活动中通过共享仪式和节庆,逐步形成对区域文化和中华民族文化的共同认同。
  各民族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共享和共创,增进了彼此的理解与合作,为民族团结奠定了坚实基础。与此同时,青藏高原的文化遗产作为多民族文化交融的产物,展示了文化的多样性、丰富性与可持续性,为全球文化遗产保护提供了重要参考。
三、对青藏高原非遗保护工作的相关研究

  非遗保护工作开展20余年来,对于保护工作如何开展的理论和实践研究都是非常重要的问题。对中国非遗研究这20多年来取得的成果和存在的问题,学界已有一些认识和反思。例如,学界对非遗工作支持与对具体保护方式质疑的多元态度,对非遗的分类研究和具体保护措施的探讨不足等。青藏高原非遗的研究者对于非遗保护工作的研究大部分也聚焦在以下几个问题上。
  (一)对非遗存续现状和传承机制的研究
  青藏高原和我国其他地方一样,面临着现代化、城市化带来的人口流动和文化流失现象,很多在非遗保护一线工作的学者,关注非遗的存续状况,研究其传承机制,希望可以从理论和实践上解决相关问题,提高非遗保护的能力。
  大部分学者都注意到文化空间保护和政策支持对于非遗保护的重要性,如对扎尕那藏族榻板房制作技艺存续困难的研究,发现主要问题是其实践空间的逐渐缩小。也有学者关心非遗项目的核心价值与可持续保护。对西藏尼木藏香的研究发现,随着西藏旅游业的发展,尼木藏香部分或全部使用机器替代传统手工制作技艺,的确大大提高了藏香的生产效率,有助于提高当地民众的生活水平,但也对传统制香技艺的传承带来了挑战。开发过程中,始终都应该把保护放在开发之前,丧失了核心文化内涵的文化遗产开发,很难做到可持续发展。学者们也发现一些关键性非遗的存续,可能影响一个大类的非遗延续。西藏传统矿植物颜料是西藏传统工艺美术的重要组成部分,矿植物颜料的生产面临的挑战可能影响包括唐卡在内的传统美术和各种传统工艺的存续。对非遗传承人和传承群体的研究,往往成为了解非遗项目是否濒危、濒危原因何在的关键问题。大部分非遗的个案研究都会重点关注传承人的传承实践,评估项目的存续状况和传承活力。其中,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持续多年实施的《中国唐卡文化档案》就将唐卡传承人口述史作为工作重点,将过去对唐卡作品的保护延伸至对绘制工序和工具、画师传承与供养、相关民谣、故事等内容,形成以传承人为中心促进项目传承的整体性研究视野。
  对于青藏高原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机制的研究成果可以分为两类:一是讨论传统的传承机制,比如师徒制、家族传承和社区传承,如藏戏传承常采用“口传心授”的模式;格萨尔史诗的“仲肯”(说唱艺人)多出自特定家族或社区,代代相传;江孜达玛节通过民俗活动进行社区参与,实现共享和传承;昌都嘎玛乡一带的银铜工艺则通过开放的社区环境进行社区传承。二是现代传承机制,包括设立传习所、传承人研习计划、非遗进校园、非遗在社区等方式,培养年青一代的兴趣和技艺。
  对非遗项目存续现状和传承机制的研究,是非遗保护工作开展的基础,需要继续进行更细致的研究,才能为保护工作开展提供更多、更扎实的依据。
  (二)对保护方式的研究
  1.项目和传承人保护
我国非遗的主要保护方式是认定非遗代表性项目、确定代表性传承人,围绕传承人的传承实践活动开展保护工作。传承人保护与项目保护密不可分,没有传承人,项目也就消失了。实际上,即使在保护条件比较好的地方,如青海黄南藏族自治州的热贡艺术,也存在掌握传统技艺的老艺人逐渐减少,年青一代对传统工艺兴趣不高的现象。

  针对传承人的保护与培养途径,部分学者提出传统教育与现代教育相结合的培养方案。他们认为传统的师徒传授模式面临传承链条断裂的风险,必须结合现代教育体系提高年轻人对传统技艺的兴趣。勉萨派唐卡非遗传承人罗布斯达通过在西藏唐卡画院的教学实践,创新性地结合实物展示、图书陈列与展览等多元化教学方法,强调学生的综合训练,弥补了传统唐卡教学模式的单一性缺陷。罗布斯达关于唐卡教学模式的转变,完成了从传统的家庭式传承到新型的师徒传承模式的过渡。他还通过与西藏职业技术学院及西藏大学艺术学院的合作,推动了唐卡教育的职业化与现代化发展,培养出更多具备创作能力的复合型人才。非遗保护的教育模式需要依托政府主导的政策支持,同时结合当地的文化需求和社会发展,创建具有地方特色的教育体系。通过现代教育手段与传统教育的结合,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不仅能够传授传统技艺,还能创新与适应现代社会的需求。针对西藏唐卡传承人的培养模式,马宁提出采取民间教育与大学教育互为补充的培养方式。他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应该充分发挥现有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作用,用好国家政策,将民间传统培养模式与学校教育相结合,发挥唐卡传承人的主体性作用。同时,需要将唐卡传承人的培养方式与适应市场需求相适应,以包容的心态看待文化创新,才能确保西藏唐卡的生命力更加旺盛和不断传承。
  总的来说,以传承人的传承实践为中心的保护工作需要通过多方共同努力来实现,更需要将传统与现代结合才能取得实效。
  2.生产性保护
  生产性保护是针对不生产就无法开展保护工作的项目采取的保护措施,按照《非遗法》规定,只有传统技艺、传统美术和传统医药的药物炮制这两类半项目可以采用生产性保护的方式。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由原文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共同制定的《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近年来生产性保护得到充分重视,不仅关注传统技艺的传承,还强调将非遗与现代经济、社会需求结合,通过市场化手段提升非遗的活力,使其在传承的同时实现经济效益。
  藏纸作为藏族文化的重要载体,长期以来受到当地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注。学者发现生产性保护可以通过将藏纸制作技艺与旅游业和文化产业结合,建立藏纸文化产业链来开展保护工作。针对尼木藏香的保护和开发,部分学者提出了建立健全由法律、行政、经济、传承培训等构成的保障机制,制定集文化遗产保护和旅游开发于一体的复合型规划。也有学者认为在乡村振兴背景下,尼木藏香可以发挥带动乡村经济发展、解决村民就业、传承乡村文化等诸多功能,培育和打造尼木藏香品牌,改进包装工艺,拓宽销售渠道是传承和保护西藏传统手工艺的重要方式,也是西藏乡村振兴的突破口。有学者认为矿植物颜料的生产性保护关键在于通过提升工艺的质量、增加产量和拓宽销售渠道,推动这一传统颜料在现代社会的应用。
  尽管生产性保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提供了新的路径,但在实践中仍然面临诸多挑战,如在实现经济效益的同时,如何保持非遗的传统性和文化价值,在应对过度商业化可能导致的传统技艺失真时,需要严格把控其市场化过程,确保文化的核心价值不被侵蚀。因而,在生产性保护过程中,各方利益的平衡至关重要,政府、企业和传承人之间需要达成共识,制定符合非遗特性的产业化发展规划,避免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文化价值的传承。
  3.抢救性保护
  “抢救第一”是我国非遗保护方针之一。抢救性保护工作,一方面针对高龄传承人,一方面针对濒危项目。数字化记录是抢救性保护的重要内容。西藏那曲地区录制了3000多小时的《藏北格萨尔艺人独家说唱》,支持自治区藏剧团开展高龄藏戏戏师及专家抢救性记录工作。西藏的国家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程,用文字、照片、音频、视频等形式完成了50名高龄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的抢救性记录工作,涵盖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包含的所有资源类别。  2023年成都国际非遗节期间,中国非遗研究中心发布了十大类非遗项目的数字化保护行业标准,为下一步开展数字化记录提供了依据。采取特殊措施,加强濒危项目保护,也是抢救性保护的重要内容。林芝米纳羌姆过去是按照6年一次小规模,12年一次大规模的时间进行,由于仪式流程复杂,内容丰富,间隔时间太长很容易导致文化流失。为此,采取了非遗进校园、非遗进社区的方式,在校园和社区内教学,在节庆期间展演,改善了项目的存续状况。
  (三)对文化生态保护区的研究
  文化生态保护区是我国实行非遗整体性保护的重要措施。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是指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核心,对历史文化积淀丰厚、存续状态良好,具有重要价值和鲜明特色的文化形态进行整体性保护,并经文化和旅游部同意设立的特定区域。非遗的整体性保护是将非遗与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其他文化遗产视为一个整体进行保护。设立文化生态保护区的条件,一是非遗项目本身的重要构造与特征的完整性,这是非遗固有的基本特性;二是非遗项目与周边自然、文化环境的完整性,这是由非遗项目的生存发展决定的。通过这一模式,非遗保护才能确保其在现代社会中的活态延续。
  到2024年12月,我国设立了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23个,其中青藏高原有5个,分布相对密集。2008年8月,设立“热贡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2019年通过验收,成为“热贡文化生态保护区”;2010年设立“迪庆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2014年8月,设立“格萨尔文化(果洛)生态保护(实验)区”,两个实验区都在2023年通过验收,成为“迪庆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和“格萨尔文化(果洛)生态保护区”;2017年1月,成立“藏族文化(玉树)生态保护实验区”。近两年,西藏自治区先后命名了两个区级生态文化保护区,即“那曲格萨尔文化生态保护区”和“孜东文化生态保护区”。
  热贡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较早,研究成果也比较多。学者分析了热贡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建设成效,认为地方政府的支持与当地民众的积极参与是保护成功的关键。通过整合地方文化资源与现代经济需求,热贡实现了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地方经济发展的双重目标,形成了文化与经济协调发展的良性循环。有学者在对比分析了青海3个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差异与共性后,指出历史上热贡地区的民族征战与迁徙、商贸与民族往来,使得该地区民族多元、文化多元、意识形态多元,反映到热贡艺术中形成了热贡艺术在技艺、材质、传承、仪式、内涵等方面的多元化特征。分析“热贡”模式,可以发现热贡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规划采取了空间保护区划技术,充分考虑了文化生态本身的文化脉络、活态分布、遗产联系,也充分尊重了传统意义的文化区域格局。这样的保护规划既形成了文化区域之间的共建共享机制,也突破了各县域文化旅游资源管理各自为政的传统范式。此外,对热贡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建设成果进行总结后,强调其不仅推动了非遗项目的传承,还通过文化旅游和传统手工艺产业的结合,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通过这一区域的建设经验,我们可以看到文化与经济的融合能够为非遗提供可持续发展的平台。
  在格萨尔文化(果洛)生态保护区相关研究中,来自人文地理学的学者探讨了格萨尔文化资源的空间分布特征及与自然地理条件(高程、水源、坡度、坡向、可达性)的关系。他们认为,格萨尔文化资源的空间分布与自然地理条件有关,多位于海拔相对较低、距水源地较近的位置,不同类型的文化资源分布与坡度、坡向和可达性的关系不同。也就是说,文化资源的空间分布与自然地理条件密切相关,这为其他地区文化生态保护区的规划和设计提供了宝贵经验。还有学者以格萨尔文化(果洛)生态保护实验区为中心,分析总结了中国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保护传承理论创新,把“功能—情境—角色”的理论运用到格萨尔文化保护中,是把格萨尔文化保护放在更宏观、更具现实意义的情境中。格萨尔文化生态的核心竞争力在于重视格萨尔史诗说唱非遗项目多样化的体验塑造,通过人、物、力的集聚来巩固薄弱的传承链条,实现格萨尔文化生态的良性可持续发展。
  与其他单一文化形态的区域不同,迪庆以多民族与多元文化形态为特征。以迪庆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为例,研究整体性保护策略时,学者指出首先应针对迪庆多民族与多元文化特点,以民族文化生态研究为重点,进行保护层次划分。其次,根据迪庆文化空间分布特征,以民族村寨为基本单元,进行文化生态系统的整体性保护。最后,围绕迪庆民众为文化传承主体的特点,建立完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
  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建设已初步取得显著成果,尤其是在文化遗产保护与地方经济的结合方面,但在实际实施过程中,仍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比如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建设往往面临政策支持不均、地方政府重视程度不一等问题。这些问题导致部分保护区依赖外部资金支持,影响其长期可持续发展。此外,过度依赖商业化手段来推动非遗项目的市场化,也可能导致其文化价值的扭曲和传统性的丧失。对西藏山南错那县非遗保护的“勒布沟”模式研究,认为“勒布沟”模式提供了一种从非物质文化遗产所在地的基本情况出发,审视包括政府在内的各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量的影响和作用的视角,证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关键不在于政府主导与否,更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建立机制来有效调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群体的积极性,以及制定相应的激励措施和限制措施。
四、结语

  青藏高原的非遗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承载了悠久的历史记忆,更体现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文化特质。学界对青藏高原非遗历史价值与文学价值、艺术价值、科学价值的阐释,是非遗保护研究的基础性问题,能够为非遗创造社区的认同感,实现社区可持续发展提供核心价值阐释,使其在活态发展过程中不仅能够应对环境的变化,而且能够实现守正创新,永葆生命活力。
  青藏高原的非遗保护工作在国内外都具有很大影响,研究发现保护工作有法律和政策的支持,已经建立起四级非遗代表性名录和代表性传承人名录,通过项目和传承人保护、生产性保护、抢救性保护和整体性保护措施,初步建立了非遗系统化保护机制。但是,无论哪一种保护方式,都可能有保护效果的差异,因而需要重点研究分类保护的具体工作对象,聚焦传承机制和传承实践研究,帮助提供保护成效。
  青藏高原非遗项目涉及众多学科,各个学科都在运用自己学科理论的基础上,致力于将非遗项目置于社会大环境和项目所在地的社会关系框架下,研究如何促进非遗活态发展,具有注重整体性保护的学术诉求。青藏高原的非遗保护不仅延续了优秀传统,还推动了区域经济与文化的协同发展。不仅可以在全球化语境下,继续坚定文化自信,为人类文明的多样性作出贡献,也将进一步夯实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中华文明的持续繁荣与发展。
 
原文载于《中国藏学》2025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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