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式民居建筑碉房、楼房与平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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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青海湖网
时间:2007-12-08 15: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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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农区(含半农半牧区)和城镇的民居,大都是二三层的楼房或一层的平房,也有高达四五层的建筑物。“屋皆平顶”是其共同特征。
“屋皆平顶”的藏式民居建筑式样和风格从有关史料可知至少已有一千多年的历史。《旧唐书·吐蕃传》称:“其国都城号为逻些城,屋皆平头,高至数十尺。”《新唐书·吐蕃传》云:“屋皆平上,高至数丈”,由此可知吐蕃时期民居的建筑面貌。时过一千年后成书的《西藏志》,记述其时的西藏房舍:“自炉至前后藏各处,房皆平顶,砌石为之,上覆以土石,名曰碉房,有二三层至六七层者。凡稍大房屋,中堂必雕刻彩画,装饰堂外,壁上必绘一寿星图像。凡乡居之民,多傍山坡而住。” 这些记述与西藏腹心地区的民居情况基本相合。
碉房,藏语称为“卡尔”(tnkhar)或“宗卡尔”(rdzong—mkhar),原意为堡寨,多建于险峻的山石上,巍峨高耸,易守难攻。山南的雍布拉康,后藏的娘若香波,洛扎的桑嘎古托,便是此类建筑的代表。碉房是有着特定含义的建筑,它对西藏民居的形成和发展影响很大,如土石结构、如平顶风格;但碉房并不能完全代表西藏民居。西藏腹心地区的农村和城镇居民居住的房屋称为“慷巴”(khang—pa),有楼房亦有只建一层的平房。楼房多为二三层,个别富裕人家的楼房有四五层,而建一层房屋的在西藏各地随处可见。笔者多次在西藏各地考察,无论在后藏的定日、山南的措美、拉萨附近的墨竹工卡,都见到大量的一层民居。而在藏东昌都和藏东南的林芝、波密、察隅等地则较少一层房屋,多是二三层的楼房,主要原因在于当地多雨潮湿的气候使然。一层房屋显然不能称之为“碉房”,即使三四层的楼房也似与“碉房”无关,两者的名称、功能和作用都不同。因而,“碉房”并不是藏族民居的典型形式。藏东贡觉县三岩地区,人们所居住的是真正意义上的称为“康尔”(即“卡尔”,为藏语mkhar的不同译音)的碉房。刘伟先生在三岩地区考察时记述了“康尔”的情况:“三岩房子‘康尔’都是土夯的,低层畜养牛羊,二三层住人,顶端晾晒农作物或其他东西。房屋高达十几米,大都修建在地势险要的山坡上。这种碉堡式的建筑是中级野蛮社会的典型居房,上面没有窗,只有枪眼。一来是帕族之间打冤家防卫用,二来作为气窗,给屋内通气,漏入些光,上楼下楼全凭一根砍出锯齿样脚蹬的圆木。”三岩地区过去乃蛮荒之地,地形险要,人剽悍骁勇,常抢掠商旅。历史上曾抢劫运送皇帝赠送给达赖喇嘛物品的商队,引来汉藏军队的围剿,但因山高地险,“康尔”堡寨甚为坚固,令官军十分头疼。《清实录》和《多仁班智达传》等藏汉文史料对此都有记述。三岩社会带有浓厚的父系宗族制特征,人们分属于众多的称为“帕措”的以父系血统关系为纽带的集团,各“帕措”之间互不统属,喋血械斗频繁,因而人们的住房为易守难攻的碉房。三岩人从房屋名称到建筑形式都全面继承了藏族古代的“碉房”,这在西藏腹心地区是绝无仅有的。在山南地区,从措美通往洛扎的路途中,可以见到一座座高耸的称为“索孔”(意为“哨所”——碉房)的高大建筑物,大多已经坍塌或残缺不全,高的达15米以上,碉楼四周留有许多射击孔,显然这是用于战争或防备攻击时的建筑物。这是真正的碉楼而非民居。
西藏农区的楼房多为二层,一般为石木结构。墙体多为石砌,一层方石叠压一层碎薄石,以泥合缝。有的地方,墙体下部为石块垒砌,上部墙体为板夯土墙。还有的地方,作墙体的材料为土坏砖,往往以石、土、砖混合使用作墙体:墙体下部为石砌,中部为土夯,上部是土坏砖。墙体逐渐向上收缩,但内壁保持垂直。在内部建筑构造上,梁和柱不直接相连,柱头上平搁短斗,短斗上搁长斗,长斗上搁大梁,两大梁的一端在长斗上自然相接。梁上铺设檩条,檩条上再铺木棍,然后捶筑“阿嘎”土做成楼面或屋面。有的地方没有“阿嘎”土,则用一般的粘土夯实作顶。屋顶均为平顶,一般在屋顶四周的墙上还要加砌女儿墙,女儿墙上先铺一排短木,短上横铺长条木,上面再铺一层藏语称为“檐巴”的薄石片,最后捶打一层阿嘎土以保护墙体。在屋顶四角搭建约半人高的墙垛以插挂经幡。
住宅楼大多呈正方形或纵长形,底层为圈养牲畜,堆放杂物用,一般不开窗。二层为活动的主要场所,包括主室、贮藏室、经堂、楼梯间等。一般将前面较大的房屋作为主室,左右的小房间作贮藏室,楼梯间多位于主室右边的靠墙处,从这里可以通到各室及上下楼层。顶层,一般民居的顶层就是第三层,也有少数盖有四五层的。顶层多分作两部分,前为晒台,后为平顶屋,此屋既可作生产或生活性用房,又可装饰用作经堂或接待喇嘛、贵宾用。晒台则是人们晾晒作物、平日劳作和休息的地方。
农家的住宅多为一家一院。院墙有用柴薪堆积而成的,有夯墙的,也有土坯砖垒建的。宅院的门一般都南向而开。(选自陈立明《西藏民居文化研究》)
“屋皆平顶”的藏式民居建筑式样和风格从有关史料可知至少已有一千多年的历史。《旧唐书·吐蕃传》称:“其国都城号为逻些城,屋皆平头,高至数十尺。”《新唐书·吐蕃传》云:“屋皆平上,高至数丈”,由此可知吐蕃时期民居的建筑面貌。时过一千年后成书的《西藏志》,记述其时的西藏房舍:“自炉至前后藏各处,房皆平顶,砌石为之,上覆以土石,名曰碉房,有二三层至六七层者。凡稍大房屋,中堂必雕刻彩画,装饰堂外,壁上必绘一寿星图像。凡乡居之民,多傍山坡而住。” 这些记述与西藏腹心地区的民居情况基本相合。
碉房,藏语称为“卡尔”(tnkhar)或“宗卡尔”(rdzong—mkhar),原意为堡寨,多建于险峻的山石上,巍峨高耸,易守难攻。山南的雍布拉康,后藏的娘若香波,洛扎的桑嘎古托,便是此类建筑的代表。碉房是有着特定含义的建筑,它对西藏民居的形成和发展影响很大,如土石结构、如平顶风格;但碉房并不能完全代表西藏民居。西藏腹心地区的农村和城镇居民居住的房屋称为“慷巴”(khang—pa),有楼房亦有只建一层的平房。楼房多为二三层,个别富裕人家的楼房有四五层,而建一层房屋的在西藏各地随处可见。笔者多次在西藏各地考察,无论在后藏的定日、山南的措美、拉萨附近的墨竹工卡,都见到大量的一层民居。而在藏东昌都和藏东南的林芝、波密、察隅等地则较少一层房屋,多是二三层的楼房,主要原因在于当地多雨潮湿的气候使然。一层房屋显然不能称之为“碉房”,即使三四层的楼房也似与“碉房”无关,两者的名称、功能和作用都不同。因而,“碉房”并不是藏族民居的典型形式。藏东贡觉县三岩地区,人们所居住的是真正意义上的称为“康尔”(即“卡尔”,为藏语mkhar的不同译音)的碉房。刘伟先生在三岩地区考察时记述了“康尔”的情况:“三岩房子‘康尔’都是土夯的,低层畜养牛羊,二三层住人,顶端晾晒农作物或其他东西。房屋高达十几米,大都修建在地势险要的山坡上。这种碉堡式的建筑是中级野蛮社会的典型居房,上面没有窗,只有枪眼。一来是帕族之间打冤家防卫用,二来作为气窗,给屋内通气,漏入些光,上楼下楼全凭一根砍出锯齿样脚蹬的圆木。”三岩地区过去乃蛮荒之地,地形险要,人剽悍骁勇,常抢掠商旅。历史上曾抢劫运送皇帝赠送给达赖喇嘛物品的商队,引来汉藏军队的围剿,但因山高地险,“康尔”堡寨甚为坚固,令官军十分头疼。《清实录》和《多仁班智达传》等藏汉文史料对此都有记述。三岩社会带有浓厚的父系宗族制特征,人们分属于众多的称为“帕措”的以父系血统关系为纽带的集团,各“帕措”之间互不统属,喋血械斗频繁,因而人们的住房为易守难攻的碉房。三岩人从房屋名称到建筑形式都全面继承了藏族古代的“碉房”,这在西藏腹心地区是绝无仅有的。在山南地区,从措美通往洛扎的路途中,可以见到一座座高耸的称为“索孔”(意为“哨所”——碉房)的高大建筑物,大多已经坍塌或残缺不全,高的达15米以上,碉楼四周留有许多射击孔,显然这是用于战争或防备攻击时的建筑物。这是真正的碉楼而非民居。
西藏农区的楼房多为二层,一般为石木结构。墙体多为石砌,一层方石叠压一层碎薄石,以泥合缝。有的地方,墙体下部为石块垒砌,上部墙体为板夯土墙。还有的地方,作墙体的材料为土坏砖,往往以石、土、砖混合使用作墙体:墙体下部为石砌,中部为土夯,上部是土坏砖。墙体逐渐向上收缩,但内壁保持垂直。在内部建筑构造上,梁和柱不直接相连,柱头上平搁短斗,短斗上搁长斗,长斗上搁大梁,两大梁的一端在长斗上自然相接。梁上铺设檩条,檩条上再铺木棍,然后捶筑“阿嘎”土做成楼面或屋面。有的地方没有“阿嘎”土,则用一般的粘土夯实作顶。屋顶均为平顶,一般在屋顶四周的墙上还要加砌女儿墙,女儿墙上先铺一排短木,短上横铺长条木,上面再铺一层藏语称为“檐巴”的薄石片,最后捶打一层阿嘎土以保护墙体。在屋顶四角搭建约半人高的墙垛以插挂经幡。
住宅楼大多呈正方形或纵长形,底层为圈养牲畜,堆放杂物用,一般不开窗。二层为活动的主要场所,包括主室、贮藏室、经堂、楼梯间等。一般将前面较大的房屋作为主室,左右的小房间作贮藏室,楼梯间多位于主室右边的靠墙处,从这里可以通到各室及上下楼层。顶层,一般民居的顶层就是第三层,也有少数盖有四五层的。顶层多分作两部分,前为晒台,后为平顶屋,此屋既可作生产或生活性用房,又可装饰用作经堂或接待喇嘛、贵宾用。晒台则是人们晾晒作物、平日劳作和休息的地方。
农家的住宅多为一家一院。院墙有用柴薪堆积而成的,有夯墙的,也有土坯砖垒建的。宅院的门一般都南向而开。(选自陈立明《西藏民居文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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