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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杰隆英强之博士答辩

作者:本站原创 来源:青海湖网 时间:2013-05-29 16:20:00 点击数:

  2013年5月17日11时,在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教学楼一楼106教室,由西北民族大学法学院讲师、中国政法大学藏族青年法学博士研究生南杰•隆英强做了题为《吐蕃王朝时期的法制研究:兼论藏族法制文明的演进》的博士毕业论文答辩报告会顺利通过,掀开了国内外第一次以藏汉双语法学专业知识为基础,涉足藏学、法学、史学、民族学、宗教学等多学科为视角系统研究藏族法制文明历史发展演进的新篇章。其研究填补了学术界对吐蕃王朝时期法律制度研究的空白和吐蕃王朝前后期乃至整个藏族法制文明史发展变迁研究的空白。
  此次论文答辩报告会由北京商业管理干部学院教授,法学博士,大律师,博士生导师组成员,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北京市政协第九届、十届委员,现任北京市人大代表,中国民主建国会北京市委常委,科教委员会主任强磊主持,并担任此次答辩委员会的主席。参加此次博士论文答辩会的有我国著名法制史专家、中国第一个法制史博士、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兼研究生院院长兼法律史学研究院院长、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教育部全国法律硕士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律史学会执行会长、博士生导师朱勇教授,著名民族学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陕西省民族法学会会长、西北政法大学民族法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穆赤•云丹嘉措教授,著名外国法制史专家、中国政法大学原图书馆馆长、博士生导师曾尔恕教授,著名民族法学与中国法律思想史专家、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博士生导师刘广安教授。
  南杰•隆英强博士在论文答辩中详细地介绍了以下九个方面:第一章,吐蕃文明的进程;第二章,史前时期和邦国时期的法律资源;第三章,吐蕃王朝时期的本土法律渊源与立法依据;第四章,发展期的吐蕃王朝法制;第五章,吐蕃王朝时期的宗教法律与伦理道德法规;第六章,吐蕃王朝时期的行政法律与军事法律;第七章,吐蕃王朝时期的刑事法律与诉讼制度;第八章,吐蕃王朝时期的民事法律;第九章,吐蕃王朝时期法制的基本价值、历史地位及其影响。该论文以马恩所创立的唯物主义历史观和法律史学观、法理学观、藏学观等多学科互补交叉为基础,掀开了充分应用藏汉双语史料及双语法学专业综合知识研究藏学与法学等崭新的研究领域,大量引用第一手藏文资料和古藏文文献以及法律文化方面的资料和理论观点,在国内外学者的研究基础上,勾勒出吐蕃王朝法制的基本轮廓和藏族法制文明演进的基本规律。
  下午15时30分,答辩会结束,参加报告会的专家对他的论文给予很高的评价,五位顶尖级专家从各自不同的视角客观评价该论文后,不约而同地投了五张优秀票,南杰•隆英强博士又一次刷新了在法学界同一时间内获得全优的第一位藏族法学博士。此次论文答辩会取得了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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