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0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工作总结会议的通知
作者: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时间:2007-11-19 09:3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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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民司函[2007]38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有关研究生招生单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基础培训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0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06﹞6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07年全国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07﹞4号)要求,各研究生招生单位认真组织开展了200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目前各招生单位录取工作已基本结束。为做好今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和培养工作,我司拟定于2007年6月15日至16日在内蒙古召开200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工作总结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内容
及时了解各招生单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执行情况及存在的有关问题,总结经验,部署培养工作。
二、参会人员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主管部门的负责同志各1人,有关研究生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主任1人,承担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基础培训任务高校有关负责同志各1人。
三、会议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2007年6月15日至16日(14日报到,17日离会)。
会议地点:锡林郭勒宾馆(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
四、有关要求
1.请各招生单位将2007年少数民族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落实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三份带至会议交会务组,并同时将材料发送至tanyl@moe.edu.cn;
2.请于2007年6月11日前将与会代表姓名、性别、单位、职务和联系电话报我司。
联系人及电话:
教育部民族司:谭玉林 电话:66097592/66096354(fax)
锡林郭勒盟教育局办公室: 李俊涛
电话:0479-8268945/13604791606
3. 会议收取会务费500元。会议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
教育部民族教育司
二OO七年五月二十九日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有关研究生招生单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基础培训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0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06﹞6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07年全国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07﹞4号)要求,各研究生招生单位认真组织开展了200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目前各招生单位录取工作已基本结束。为做好今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和培养工作,我司拟定于2007年6月15日至16日在内蒙古召开200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工作总结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内容
及时了解各招生单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执行情况及存在的有关问题,总结经验,部署培养工作。
二、参会人员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主管部门的负责同志各1人,有关研究生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主任1人,承担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基础培训任务高校有关负责同志各1人。
三、会议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2007年6月15日至16日(14日报到,17日离会)。
会议地点:锡林郭勒宾馆(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
四、有关要求
1.请各招生单位将2007年少数民族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落实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三份带至会议交会务组,并同时将材料发送至tanyl@moe.edu.cn;
2.请于2007年6月11日前将与会代表姓名、性别、单位、职务和联系电话报我司。
联系人及电话:
教育部民族司:谭玉林 电话:66097592/66096354(fax)
锡林郭勒盟教育局办公室: 李俊涛
电话:0479-8268945/13604791606
3. 会议收取会务费500元。会议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
教育部民族教育司
二OO七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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