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县公开竞聘中小学校长公告
作者:本站
来源:青海湖网
时间:2009-05-11 10:4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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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海南州公开竞聘中小学校长工作实施方案》精神,进一步加强校长队伍建设,强化学校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中共共和县委、共和县人民政府决定对共和县布局调整定点学校校长职位进行公开竞聘,现公告如下:
一、竞聘职位
公开竞聘7所县城中小学校长职位,其中:
1、面向全州公开竞聘:共和县中学、共和县民族中学校长职位;
2、面向全县公开竞聘:共和县第一小学、共和县第二小学、共和县第三小学、共和县第一民族小学、共和县第二民族小学校长职位。
二、竞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2、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熟悉教育法律法规,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业务水平;
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管理能力,改革创新、团结协作精神和民主作风;
5、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级及其以上职称、教龄在10年以上,原则上有一年以上中小学校长或三年以上学校中层领导工作经历;身体健康,年龄在50岁以下(1959年5月1日以后出生)。
6、应聘民族学校校长的人员必须熟悉藏汉双语言文字。
三、竞聘程序
竞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竞聘考试(笔试、面试、业绩考察)、组织考察、组织任命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5月11日至16日;
2、报名地点:共和县教育局;
3、每人限报考1个职位。报名时须提供教师资格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聘任证、任职经历(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获奖荣誉等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3张和《共和县公开竞聘中小学校长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4、经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不足5人的职位,该职位不再公开竞聘,允许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竞聘条件改报其他职位。
(二)资格审查
中小学公开竞聘校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初审,中小学公开竞聘校长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审,对审查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发放准考证。
(三)竞聘考试
1、竞聘考试分笔试、面试、业绩考察三部分,笔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的30%,业绩考察占总成绩的30%。
2、竞聘民族学校校长职位的竞聘人员,可以用藏汉两文答题;
3、笔试成绩列前五名的人员进入面试和业绩考察。
4、总成绩列前三名的人员进入组织考察。
(四)组织任命
根据竞聘考试成绩和组织考察结果,按干部管理权限予以任命,中学校长按副科级岗位配置,小学校长按股级岗位配置。
四、校长管理机制
1、校长每届任期为6年,任职期满自动解职,重新聘任。
2、实行校长任期目标管理责任制。教育部门与校长签订任期目标责任书,对任期内各项工作实行量化考核,按学年度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学年度考核结果完成基本分95%(含95%)以上为优秀,85%—94%为合格,80%--84%为基本合格,79%以下(含79%)为不合格。
3、考核分学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两部分,其中:学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校长聘约,本人参与其它岗位竞聘。在6学年任职期内,考核结果累计3次以上优秀或6次合格的,可连任校长职务;连续2学年基本合格、累计3学年基本合格的,解除校长聘约。
4、健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实行民主管理;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必须经教代会讨论通过。
5、校长任期内,因特殊原因自愿解除聘约者,由教育行政部门给予妥善安排。
6、校长任职后半年内,应提出任期工作目标、办学目标、办学思路、改革措施等事关学校发展的规划、计划提交教代会或全体教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同时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
一、竞聘职位
公开竞聘7所县城中小学校长职位,其中:
1、面向全州公开竞聘:共和县中学、共和县民族中学校长职位;
2、面向全县公开竞聘:共和县第一小学、共和县第二小学、共和县第三小学、共和县第一民族小学、共和县第二民族小学校长职位。
二、竞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2、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熟悉教育法律法规,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业务水平;
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管理能力,改革创新、团结协作精神和民主作风;
5、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级及其以上职称、教龄在10年以上,原则上有一年以上中小学校长或三年以上学校中层领导工作经历;身体健康,年龄在50岁以下(1959年5月1日以后出生)。
6、应聘民族学校校长的人员必须熟悉藏汉双语言文字。
三、竞聘程序
竞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竞聘考试(笔试、面试、业绩考察)、组织考察、组织任命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5月11日至16日;
2、报名地点:共和县教育局;
3、每人限报考1个职位。报名时须提供教师资格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聘任证、任职经历(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获奖荣誉等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3张和《共和县公开竞聘中小学校长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4、经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不足5人的职位,该职位不再公开竞聘,允许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竞聘条件改报其他职位。
(二)资格审查
中小学公开竞聘校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初审,中小学公开竞聘校长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审,对审查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发放准考证。
(三)竞聘考试
1、竞聘考试分笔试、面试、业绩考察三部分,笔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的30%,业绩考察占总成绩的30%。
2、竞聘民族学校校长职位的竞聘人员,可以用藏汉两文答题;
3、笔试成绩列前五名的人员进入面试和业绩考察。
4、总成绩列前三名的人员进入组织考察。
(四)组织任命
根据竞聘考试成绩和组织考察结果,按干部管理权限予以任命,中学校长按副科级岗位配置,小学校长按股级岗位配置。
四、校长管理机制
1、校长每届任期为6年,任职期满自动解职,重新聘任。
2、实行校长任期目标管理责任制。教育部门与校长签订任期目标责任书,对任期内各项工作实行量化考核,按学年度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学年度考核结果完成基本分95%(含95%)以上为优秀,85%—94%为合格,80%--84%为基本合格,79%以下(含79%)为不合格。
3、考核分学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两部分,其中:学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校长聘约,本人参与其它岗位竞聘。在6学年任职期内,考核结果累计3次以上优秀或6次合格的,可连任校长职务;连续2学年基本合格、累计3学年基本合格的,解除校长聘约。
4、健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实行民主管理;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必须经教代会讨论通过。
5、校长任期内,因特殊原因自愿解除聘约者,由教育行政部门给予妥善安排。
6、校长任职后半年内,应提出任期工作目标、办学目标、办学思路、改革措施等事关学校发展的规划、计划提交教代会或全体教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同时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
共和县公开竞聘中小学校长工作领导小组(代)
2009年5月8日
2009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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