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科学发展观与青海藏区经济

作者:佚名 来源:《青海金融》 时间:2007-12-30 10:47:59 点击数:
科学发展观是党中央对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践经验的高度总结和概括。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就是要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推动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科学发展观强调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推动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对青海而言,能否将藏区经济的快速发展纳入“统筹区域发展”的战略蓝图,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关键一环。它不仅是摆在党中央和金融经济界面前的一项战略任务,也是摆在青海金融工作者面前一项亟待研究和探讨的重大现实课题。
    一、金融支持藏区经济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
    1、必须全面理解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和基本要求。
    科学发展观是一个内涵丰富,完整统一的科学体系,其理论基础是马克思主义,第一要义是发展,本质是以人为本,内涵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基本的要求是统筹兼顾。科学发展观是与时俱进的马克思主义发展观,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立足中国、驾驭全局、未雨绸缪、高瞻远瞩的重要决策,同毛泽东、邓小平和江泽民同志关于发展的思想是一脉相承。是我们党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理论创新的重大成果,是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执政理念的一次理论飞跃,是时代的呼唤,社会的要求,历史的必然。科学发展观是一套完整的科学体系,体现了中国当代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它回答了如何发展、怎样发展、为什么发展等一系列的重大问题。
    其中,“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则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所谓“全面”,就是不能“片面”。不能只重视经济的发展,而忽视社会和人的发展;不能为了追求经济的高增长,而牺牲环境、资源、生态。所谓“协调”就是要注重“平衡”。中央提出“五个统筹”,其着眼点就是“协调”。所谓“可持续”,就是要着眼于长远,这也是“全面”和“协调”所追求的目标。对全国而言,藏区经济关系到全民族的发展,对青海来说,藏区经济是全省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关注藏区经济,就谈不上“全面”和“协调”。藏区经济是科学发展观题中应有之义。
    2、必须认真关注藏区经济发展在“统筹区域发展”中的重要地位。
    (1)重要的自然地理位置
    青海藏区面积69.9万平方公里,占全省面积的97.1%,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屏障之一,也是生态环境脆弱的地区;是长江、黄河、澜沧江的发源地,是我国淡水资源的主要补给地和生物多样化最集中的地区之一,素有“江河源头”、“中华水塔”之称。青海藏区地处青藏高原腹地,地势由东向西逐渐抬升,平均海拔3370米,地形复杂,山脉纵横,地域辽阔。整个地形分为祁连山地区、高原内陆盆地地区和青南高原地区三大部分。全省藏族人口118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22%,占全国藏区总人口的25%,是西藏以外全国最大的藏族聚居区,且全民信仰藏传佛教。
    (2)落后的经济现实
    青海藏区自然环境艰苦,大部分藏区经济发展以牧业为主,工业总体上处于工业化初级阶段,工业总量小、整体运行质量不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低、靠天吃饭因素大,经济发展水平落后于全省平均水平,且地区间经济发展也极不平衡。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因有盐化工、石油、天然气等重大项目开发而成为“热点”,近年来经济发展迅速,财政收入逐年增加;其余五个州的经济发展都依赖于财政的转移支付,财政支出水平超过财政收入近472.19%,是当地财政收入的5.73倍。特别是“黄、果、树”(黄南、果洛、玉树三个藏族自治州)三州高寒缺氧、地处偏远,工业企业仅41户(其中11户亏损),年产值仅1278.97万元。三个州2005年财政收入为17.49亿元,还不及发达地区一个乡镇的年财政收入。
    二、改变藏区经济的滞后性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完成的艰巨任务
    全面理解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和基本要求,就是在发展西部经济的大概念下,把青海藏区经济的发展作为全省经济发展的重要任务和必备条件,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宗旨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而从青海省藏区经济发展的现状看,却正是在实现全面发展的具体内容,即六个更加(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方面,存在着亟待解决的难题。
    站在科学发展观的角度审视青海藏区经济的发展,我们可以看出:提高藏区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必须实现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使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而多年来藏区经济发展中积累起来的困难和失衡,使经济的滞后性成为全面发展的最大障碍。其主要表现是:
    (一)经济基础相对滞后
    “十五”期间,青海省累计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003亿元,年均增长17.6%,低于民族八省区(5个自治区和云南、贵州、四川3个多民族省)6个百分点;6个藏区自治州占全省行政区划面积的97%,但2005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只占全省的39.24%。2005年青海GDP仅占全国的0.29%,列全国第30位。青海6个藏族自治州的GDP只占全省的45.79%,除去条件较好的海西州外,其余五个州GDP只占全省17.30%。
    青海藏区80%以上的财政支出依赖国家财政补助。.特别是“黄、果、树”藏区,随着沙金资源禁采、天然林保护工程的实施和免除农业税等的实行,该地区财源萎缩,发展乏力。此外,青海藏区地区发展不平衡。如2005年,海西州GDP为134.34亿元、地方财政收入12.86亿元;而果洛州GDP只有7.89亿元、地方财政收人4.94亿元,分别相当于海西州的5.87%和7.78%。
    (二)社会组织发育程度低
    青海藏区社会事业基础薄弱,社会发展滞后。由于信息闭塞、交通不便限制了商品货币流通,造成市场经济不发达,市场主体弱小,社会组织发育不完善;在偏远的农牧区,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仍占有相当的比例,农牧民信用意识和信用水平培植程度低。由于藏区地广人稀,公共服务半径大,交通网络覆盖成本高、效益差,抑制了金融、电力等行业的投放意愿,加之地方财力捉襟见肘、无力投入,致使基础设施建设十分落后,广大藏区难以平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目前,藏区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存在较大差距,尤其在广大农村牧区更为突出,主要表现在:公路密集度低,通达深度低,农村公路十分落后。藏区公路路面铺装率仅为27%,三、四级公路占总里程的71.9%,等外路占20.4%。青海藏区尚有864个无电村,村通电率仅为40.2%。
    (三)教育和人的全面发展严重落后
    藏区“普九”人口覆盖率为76.87%,初中毛入学率为83.8%,高中毛人学率为40%。藏区人均受教育年限为2.7年,比全国人均受教育年限8.5年少5.8年,比青海省人均受教育年限6.15年少3.45年。人口基数少、基础教育薄弱、职业教育滞后限制了藏区劳动力素质的整体提高,广大农牧民缺乏劳动技能和创收能力,观念落后、自身脱贫致富的意识不强,成为影响藏区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关键问题。
    (四)金融对藏区经济的支持功能弱化
    受整体经济水平落后的制约以及商业银行“扁平化”经营策略的影响,青海藏区金融业基础薄弱,金融组织体系不健全,金融服务功能弱化。整个藏区除海西州外,其他自治州一般仅有农业银行的分支机构,相当一部分县域无国有商业银行网点。截至2005年末,青海省六个藏区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为150.17亿元,占全省存款总量的20.49%;各
    项贷款余额为75.37亿元,占全省贷款总量的11.80%。其中,海西州的贷款占藏区贷款总额的59.57%,“黄、果、树”三个藏区所在的青南地区的贷款仅占藏区贷款总额的22.89%,占全省贷款总额的2.70%。金融的“缺位”与“边缘化”对发展乏力的藏区无疑是雪上加霜。
    (五)资源开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加剧
    藏区经济基本上是资源经济。在资源开发中,如果不能正确坚持科学发展观,处理好资源开发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必然造成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在青海藏区经济资源开发中存在着对矿业资源和藏药、虫草等滥采乱挖,牧业的过度放牧、珍稀动物的任意捕猎、水利资源开发补偿不足等问题,造成了资源浪费,草原植被退化,沙化严重,气候变暖,雪线上升,三江源水流减小,泥石流、滑坡地质灾害频发等严重生态危机。
    青海藏区的经济发展离不开科学发展观的指导和金融对经济的有效支持。这种支持,就是要实现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匹配,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科学文明发展之路。而要实现这一目标,就必须突破藏区经济发展的资金制约瓶颈,发挥社会整体功能,切实保护和利用好资源,为藏区子孙后代留下发展空间。
[FS:PAGE]三、金融支持藏区经济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措施
    (一)争取国家对藏区经济发展的政策和资金支持,促进财政手段和金融手段有效结合,实现财政金融的良性互动,突破藏区经济发展的资金瓶颈制约。
    青海藏区积弱已久,其独特的地理环境和恶劣的气候条件,使经济发展长期受阻,区内丰富的水电、盐湖及有色金属等资源因资金约束不能够大规模开发。青海部分藏区的农牧民为了“三江源”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放弃几百年来赖以生存的游牧方式、背井离乡迁徙并进行二次创业,而“三江源”的保护又直接关系到长江、黄河中下游以至全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故国家应给予扶持和帮助。
    1、国家在投资项目、税收政策和财政转移上应给予倾斜。一是国家对藏区涉及环境整治、生态建设及资源开发的关键性项目、控制性技术及重点企业应进行贴息补助或给予一定比例的国债资本金补助;当地政府也要从年度预算中拿出专项资金用于藏区基础设施建设及教育、卫生等社会公共产品的供给。二是在税收政策上对民族地区有所区别,降低资源开发企业,包括金融企业的税赋,吸引社会资金投入藏区资源开发,鼓励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在藏区设立分支机构或营业网点;同时,开征生态税,对经济落后地区进行反哺,实现生态和资源价值的合理补偿,缓解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矛盾。三是加大对藏区的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在“因素计算法”补助的基础上,采用专项转移支付追加的办法给予照顾,逐步加大藏区转移支付的比例,促进城乡之间和地区之间的社会经济均衡发展。
    2、引入市场机制,改变财政资金的传统用法,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改变藏区贫穷落后的面貌离不开国家的政策和资金扶持,但完全依赖财政手段,长此以往也会使企业和农牧民产生“等、靠、要”的思维定势,不利于藏区的可持续发展。如果把财政的公平职能和金融的效益原则结合起来,将一部分财政资金注入银行以壮大资金实力或将一部分财政资金作为银行经营的风险补偿,以此撬动银行信贷,通过货币乘数的作用扩大信贷投放,不仅能够满足藏区发展日益增长的金融需求,而且能鼓励银行涉足藏区开展业务,实现经济金融的协调发展。
    财政扶持资金是有限的,但如果将有限的资金做铺垫通过银行信用成倍地扩张贷放出去,既能解决藏区基础设施落后和生态环境保护、资源开发有效投入不足的问题,还能通过信贷资金的偿还性原则,培植藏区的信用意识和信用水平,促进和完善社会组织发育,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增强农牧民自主创业、脱贫致富的意愿,为藏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
    (二)完善金融组织体系,疏通货币政策传导,为藏区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金融生态环境。经济越是落后,金融生态越具脆弱性。青海藏区金融机构撤并、业务萎缩的现状与坚持科学发展观,支持发展藏区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新牧区不相适应。客观而言,青海藏区的确处在高风险、高不良的警戒地带,恢复和增设金融机构网点难以符合商业银行的效益原则。但藏区脱贫致富、日益增长的金融需求的确需要一定数量的金融机构来满足。为此,人民银行要通过道义劝说和窗口指导功能,引导各家金融机构着眼未来,合理布局机构网点,积极拓展业务功能,找准切人点,探索新方式,加大金融对藏区经济的支持力度。
    1、适当扩大县域商业银行的授权授信,规定其新增存款的一定比例投放于藏区。建议适当扩大县域商业银行的贷款审批权,并规定其新增存款的一定比例用于支持藏区经济发展,督促商业银行在发展中降低风险,用好项目的新增存款来稀释旧的不良贷款,实现藏区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2、拓展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和功能。一是调整农业发展银行职能。由目前单纯的粮棉油收购、储运领域向支持藏区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及农业产业化龙头延伸;同时,将农业银行承担的扶贫贷款等政策性业务,划归农业发展银行,完善其政策性支农功能;赋予农业发展银行开发性金融的资金运作方式,壮大其资金实力。二是积极争取国家开发银行对青藏地区的信贷支持,大力推进“将开发性金融覆盖到县”的经营战略,重点支持藏区水利、粮库、路桥、供电、供水、畜牧业防灾基地、教育基础设施及小城镇建设项目。通过开发性金融的辐射功能,带动藏区经济的发展。
    3、给予农村信用社一定的扶持政策,使其真正发挥支农支牧主力军的作用。各级政府要实施对农村信用社的扶持政策,从财政预算中拨付一定的资金给农村信用社,同时,落实保值储蓄贴息及营业税减免的优惠政策,以增强其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人民银行要加大对农村信用社的再贷款支持力度,适当延长再贷款期限,引导农村信用社促进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寻找和培植藏区高效金融载体和生息源,尽快实现自身的良性循环。
    4、抓住邮政储蓄银行建立的契机,使资金回流藏区。邮政储蓄机构遍布青藏地区的城乡,邮政储蓄银行成立后,可凭借其较强的网络优势和低成本优势及农牧民邮政汇兑的偏好等,通过国家级、地方级大型涉农项目和开办小额农产贷款、中小企业贷款等业务,使资金回流藏区,实现邮政储蓄从“抽水”到“活血”的转变。
    5、建立小额贷款组织,弥补藏区金融组织体系的残缺。青海藏区经济的发展主要依托资源性开发,资金需求缺口很大。通过建立由自然人或企业发起的小额信贷组织,撬动民间资本,为广大藏区提供金融服务。由于小额信贷组织实行风险自担,不会因吸收公众存款而造成金融风险的扩散。
    (三)找准藏区经济发展的切入点,创新金融产品,完善服务手段金融支持要实现其长期性、循环性和稳定性,必然要寻找不同于其他经济发展的路径和突破口。对于不同经济发展层次的藏区,金融支持的策略和方式应当有所不同;同时,要加快金融创新步伐,设计金融产品,创新营销方式。
    1、祁连山地区是以海北州为中心的地区,农牧业是其支柱产业,并拥有丰富的旅游资源。金融支持的落脚点在于支持农牧业龙头企业的发展,依靠政府的信用担保,扶植有潜力的企业扩大生产,占领市场;同时,做好青海湖、原子城及祁连山等旅游资源的深度开发,积极支持餐饮、民族饰品等第三产业的发展。
    2、高原内陆盆地地区(包括海西州和海南州)是盐湖资源及石油、天然汽和有色金属的“富矿区”,金融资源的配置要围绕柴达木循环经济实验区,重点支持资源综合开发、循环利用的骨干企业;对大型开发企业的贷款需求,可组织银团贷款给予满足,规避风险,发现和培育优质大户;繁育和孵化一批有产品、有市场、有发展前途的中小企业。
    3、对青南“黄、果、树”及海南四州,要以水电资源和民族风情旅游为主进行开发性金融支持。充分运用市场和非市场两种融资手段,坚持“借鸡生蛋”和“养鸡下蛋”两条腿走路,实现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同步发展,企业盈利与富民富县相得益彰。
    (四)重视金融生态环境与藏区经济自然生态环境的协调统一,确保藏区经济健康、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金融支持藏区经济,不仅需要安全、规范的金融生态环境,更需要健康、正常、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这仅靠金融机构和金融政策的改善是难以实现的,还必须由整个社会共同重视才能实现,为此,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建立藏区经济发展基金。以财政和商业银行资金为主。主要用于藏区牧业生产、农牧业加工、旅游资源开发等,也可拿出一部分作为藏区服务的金融机构信贷项目的风险补偿,以降低金融机构的信贷风险。
    2、建立藏区资源经济开发奖励基金。以财政资金为主,主要用于藏区工业企业在资源开发中实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能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和人力资源得到充分发挥”的目标时给予的奖励补偿。
    3、把牢固确立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观念贯穿于金融支持藏区经济的整个运作过程中。要在盐湖化工、水电、矿产等资源的开采、加工、运输、消费等环节建立全过程和全面节约的管理制度,逐步形成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产业结构和消费方式,彻底改变以破坏环境、破坏资源为代价的粗放增长方式,绝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去换取藏区经济的增长。
    4、要探索和强化藏区经济开发过程中的经济指标评价体系,确保藏区经济可持续发展。藏区经济的规划建设、资源的开发利用,都要充分考虑藏区自然的承载能力和承受能力,尊重自然规律,坚决禁止过度性放牧、掠夺性采矿、毁灭性砍伐等破坏自然生态环境的做法。金融机构应把探讨、研究绿色国民经济核算方法和金融评价体系作为重要课题,探讨藏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资源消耗、环境损失和环境效益,建立和维护人与自然的相对平衡关系,使科学发展观真正落实到藏区经济发展过程的始终。
    可以说,中国的发展看西部,西部的发展看青海,青海的发展看藏区,藏区的发展看金融。只要我们正确认识和掌握科学发展观,科学运用和驾驭好各项金融政策,就会使藏区经济这匹高原骏马,沿着可持续发展的宽阔大道,起步、加速、驰骋、腾飞!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