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发展经济促创业
近年来,海南州将创业促就业放在重要位置,牢固确立就业优先战略,把全民创业与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发展主导产业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激活更多经济细胞,促进了创业与就业的协调发展,良性互动。
政策指引推动全民创业促就业。几年来,先后制定出台涉及市场准入、行政管理、税费减免、场地安排、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资金补贴等方面的创业就业扶持政策20余个,各地、各部门也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相应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在2012年全民创业促就业大会上明确了税费减免政策、创业限制、开业登记审批和优先安排场地四项政策扶持。首次创业、新办实体、从事个体经营的失业人员、低保对象、残疾人、大中专毕业生、复转退役人员及进城农牧民务工人员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前置审批费用。支持各类资本通过参股、兼并、独资等方式参与水利、交通、能源、通信、城建、环保以及科技、文化、教育等领域的投资建设。允许创业者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鼓励经营者在互联网上从事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经营活动。城乡居民参与连锁经营门店的,可持总部出具的相关文件材料直接到门店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手续。目前,一批下岗失业人员和失地农民成了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者,占到全州个体工商户的90 %以上,成为我州创业的主导力量。
良好的服务促进全民创业成功。目前,全州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市场全部建立了创业服务窗口,共建立北京、西藏、江苏、浙江、山东等劳务输出基地6处;州、县分别成立创业指导和企业小额担保贷款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企业贷款条件,加强贷款资金监管;建立了由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专家学者及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共同组成的创业服务指导专家队伍,为创业人员提供咨询服务和业务指导。目前,全州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9866户,从业人员21365人,注册资金4.23亿元,营业额达20多亿元。
资金扶持激发创业活力。截止2011年底,共安排小额担保贷款基金1100万元,放贷金额7137万元,财政贴息212万元,扶持创业人员850人,创业带动就业人数3000人。在取得显著成效的基础上,2012年,海南州紧紧抓住创业发展的大好时机,明确州、县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100万元的创业发展专项资金,开展贷款担保、创业补贴、创业奖励以及创业服务体系、基地建设。各级财政还将逐步增加中小企业发展资金规模和小额贷款担保基金。财政部门在就业资金中筹集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基金2000万元以上,由担保机构和银行按照5倍以上的比例进行放贷,放贷规模要达到1亿元以上。同时,加大了小额担保贷款支持力度。对所有在劳动年龄内的各类创业人员全部纳入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扶持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申请的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提高至15万元;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额度提高至100万元;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当年新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达到企业在职职工总数4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参加社会保险的,贷款额度提高至30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各类创业人员,取得“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培训合格证书,创业项目经过县以上创业指导专家成立的“创业指导咨询委员会”论证通过的,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可取消反担保。经担保机构和经办银行共同评估认可的失业人员自有房屋(两证齐全)、 机器设备(有购置发票)、有价证券均可作为抵(质)押品,房产部门对用于抵押的房屋免收抵押登记费。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申请贷款的,可由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供反担保。对无第三人反担保的,可由符合反担保要求的商标、专利、股权、产权、个人银行定期存款单等提供反担保。
创业培训提升创业能力。发挥定点培训机构、专兼职创业培训师资队伍作用,针对不同群体、不同阶段的创业需求,提供不同形式的创业培训模式,真心帮扶,切实增强群众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2009年至2011年,全州共举办创业培训班45期,培训1122人,培训合格达率达98%以上,成功创业率达61%以上;对5619名下岗失业人员开展了计算机、餐饮、十字绣、景泰蓝、美容美发等专业技能培训;培训农民工10778人;劳动力转移就业217606人(次)。从2012年,通过推进全民创业工作,每年力争新增个体工商户300户以上,新增规模以上企业10家以上,提供贴息贷款3000万元以上;扶持吸纳就业能力强的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10家,提供创业小额担保贴息贷款2000万元;扶持300名劳动者成功创业,提供创业小额担保贴息贷款1000万元,带动就业2000人;开展创业培训500人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