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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海县乡村振兴景色新成色足

作者:曹有山 来源:海南报 时间:2024-01-17 09:07:13 点击数:
  过去一年来,兴海县坚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最大民生,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以更加务实管用、一以贯之的举措,确保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加持续、群众更有获得感。
  狠抓责任落实 力争取得实效
  强化统筹调度,县委县政府始终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青海省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细则》,建立有效衔接部门责任清单,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调度、安排部署有关工作,带头当好“一线总指挥”,在全面推动省委巡视、有效衔接问题整改的同时,坚持责任不松动,力度不减弱,政策不断档,始终保持工作总基调与上级同步,全力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压实帮扶责任,严格按照《关于认真做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调整轮换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精准选派72名干部到24个村开展驻村工作。积极落实“百企兴百村”工作,组织协调兴海县振农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可可西里集团在唐乃亥乡、河卡镇开展小麦优良繁殖基地等项目,牦牛育肥、青稞种植等相关产业发展,形成了“企业牵头+拓展就业+辐射带动”的良好局面。同时,全面落实驻村干部工作经费、生活补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待遇保障,用好用活青海省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信息管理系统,常态化推进驻村干部日打卡日报告,驻村干部打卡率保持在99%以上,有效杜绝了驻村干部“走读式”“两头跑”。
  狠抓政策落实 巩固脱贫成果
  做好民生兜底保障,发放各类保障资金6507.64万元。同时,优化调整医保扶贫政策,全面落实脱贫户、特困户、孤儿、优抚对象等参保金代缴工作,确保脱贫户、特困户、孤儿、优抚对象等100%参保,确保住院报销比例在90%及以上。2023年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70914人,完成扩面任务100%。对脱贫人口中的农村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2022年至2025年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逐年按80%、70%、60%、50%递减的比例给予资助。
  全县各村卫生室共计配备143名村医,对所有脱贫户、监测对象均进行家庭医生签约工作,对患有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四种重点慢性病的每季度进行一次随访工作。目前,全县脱贫户、监测对象中患有35种大病的共有430人,已进行规范化救治,救治率达100%。
  推动特色产业发展,围绕种植业、畜牧业、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集体资产租赁等产业类型,加大政策扶持,盘活集体资产,培育产业主体,采取“党支部+合作社+农牧户”的发展模式,大力发展农牧产业,实施千头牦牛、牦牛奶、帐篷加工、生猪养殖等产业发展项目15项,辐射带动受益15454人,其中脱贫户人口1121人。持续壮大村集体经济,全县村集体经济收入均已达到10万元以上,最高的达到195万,集体经济总收入达2905.5万元。
  狠抓工作落实 推动目标任务
  扎实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帮扶,认真落实防止返贫致贫“2411”动态监测帮扶机制,将农牧户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7300元作为识别监测的重要指标,集中力量开展入户排查工作。全年共开展2轮集中排查工作,落实好“因人因户”帮扶措施。
  加快推进乡村建设,分别实施了3个试点村建设项目、4个高原美丽乡村项目以及3个村400户农村居住条件改善、农村基础设施“补短板”农村道路巩固提升项目工程,人畜饮水、农田灌溉等项目建设,切实补齐了基础短板,使人居环境更加优化。
  乡村治理效能得到不断提升,不断推进网格管理标准化建设,全县共划分252个网格,配备409名网格员,深入开展推动移风易俗、提升文明乡风等活动,引导57个行政村、7个社区突出移风易俗、乡风文明新理念,建立完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用文明乡风铸魂乡村振兴。
  持续改善全县城乡环境面貌,完成2939座农村户厕整改任务,新建811座厕所全部完工。全县农牧区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建设达到92.3%以上,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的行政村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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