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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全面整治市容市貌

作者:林有珠 来源:青海湖网 时间:2013-05-28 15:21:00 点击数:

  近日,海南州共和县全面启动恰卜恰地区市容市貌整治各项工作,从十个方面全力开展各项整治工作,着力提高城市人居环境质量,打造环境优美、文明整洁、管理有序、和谐平安的良好城市形象,努力为建州六十周年庆祝活动创造良好环境。
  一是切实加强市容和交通秩序整顿工作。大力整治乱摆摊点、占道经营、临街洗车等影响市容的违章行为和临街建筑污损现象,强化广场管理,规范镇区交通秩序,严格落实街道“门前四包”责任制,确保市容整洁、交通秩序畅通。
  二是认真开展建筑工地环境整治工作。加强对街面施工现场的标准化管理,集中整治建筑工地及墙体脏、乱、差,工地临时排水排污、建材乱堆放、围挡不达标等问题,确保施工工地的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渣土堆放整齐、规范。
  三是全面开展城区保洁工作。进一步加强餐饮旅店、美容美发等小型服务业的卫生管理,严肃查处街道两侧店面乱倒垃圾、堆放杂物、排放油烟等行为;开展白色污染专项治理,强化公厕日常保洁,实行街道清扫保洁定员、定岗、定责的环卫工作机制,分片包干开展工作,力争做到街道清扫保洁“八净十四无”;定时收集、清运镇区生活垃圾,密闭清运率达到100%。
  四是扎实开展违章建筑整治工作。限时拆除城区各类违章建筑,严格依照《城乡规划法》加大处罚力度,建立健全巡查、综合协调机制,对违法建设严查快拆;严厉整治挖掘城镇道路,对未经批准私自向城镇排污管道乱接排污管道,道路施工无明显标志、安全防护设施,占压、掩埋、堵塞或损坏市政设施,擅自在道路、广场设立广告设施,破坏行道树、绿地等违章行为。
  五是深入开展建筑垃圾渣土车整治工作。严格按照《海南藏族自治州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加强施工现场标化管理,制定县城建筑工地运输建筑砂石料和建筑渣土车辆通行制度,严禁车辆遗撒建筑材料和建筑渣土,查处非法营运车辆,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六是全力开展门头牌匾整顿工作。加强户外广告和街道门头牌匾管理,实行统一规划,对沿街户外各种未经审批的违章广告予以拆除,更换已有旧、破、脏、乱户外广告,设置美化户外广告、门店招牌,统一临街门头牌匾设置、制作标准。
  七是做好园林绿化工作。进一步完善城镇绿化体系,改善镇区生态环境,加强公共绿地、风景林地等绿地建设和城市道路行道树的管理,及时清理和补植,统一修剪和刷白,并进行定期浇灌,做到行道树及绿地植物生长良好、疏密得当;修缮广场公共设施,健全园林绿化管养制度,切实落实管养责任制,全面提升现有广场和道路绿化的管理效率和水平,做到草坪平整均匀,绿地卫生清洁。
  八是积极开展景观亮化工作。对镇区主干路两侧楼宇、标志性建筑等进行亮化,整治广告灯箱,按“一街、一景”统一色调,亮化装饰楼体轮廓、建筑立面、店面牌匾及标识,提高街道整体照明效果;认真做好小区亮化和庭院亮化,淘汰更换低效能照明设施,重点实施青海湖南北大街、青海湖广场、共和东西路等主要街道亮化工程,建立健全城市照明巡视和维护管理制度,加强亮化设施的维修保养,确保形成风格各异、错落有致的镇区夜间景观。
  九是及时修缮市政基础设施。全面治理城市主次干路人行道,维修人行道路面、树坑圈,及时更换破损雨、污水井盖,清理疏通雨水井、排水管网,做到路面平整、路沿石稳固、勾缝严密,各类井盖与道路衔接顺畅平整,排污排水管道畅通,街面无积水;加强城区各类管线规范化建设,定期维护和保洁镇区内的各类公用设施,及时修复破损设施,拆除废弃设施。
  十是着力开展城乡结合部卫生整治工作。重点整治城乡结合部垃圾死角,加强城乡结合部的卫生监管,增设一批垃圾收集设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治理公路沿线以及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确保公路沿线环境整洁、无破旧建筑、无乱堆柴草、无河塘漂浮物等,从整体上改善恰卜恰镇区环境卫生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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