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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规划》

作者:晓姝 来源:西海都市报 时间:2008-01-04 09:46:03 点击数:
    2007年12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批复《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规划》。这个《规划》的批复,是我省继三江源项目后争取到的第二个大型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标志着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工程即将启动实施。
    据悉,《规划》范围为刚察、海晏、天峻、共和4县的青海湖流域,面积29661平方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为湿地保护、退化草地治理、草原鼠虫害防治、沙漠化土地治理、生态保护林建设、水土保持工程等。涉及退牧还草85.47万公顷,生态移民4157人,农村饮水安全3.67万人,河道整治200公里及拆除水坝1处等,农村能源建设太阳房556幢,人工增雨基础设施和生态监测体系建设。
    《规划》估算总投资15.67亿元,其中纳入已有投资渠道实施的工程投资7.15亿元,国家安排专项投资实施的工程投资8.52亿元。《规划》实施期为10年。这个项目的实施,可有效保护和恢复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逐步缓解青海湖水位下降的趋势,维护该地区生态系统的稳定,同时可极大地改善流域内农牧民的生产生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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