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机制政策将实施
这项政策涵盖青海省4.74亿亩可利用草原, 惠及75万牧民群众, 补奖资金19.47亿元,以保护草原生态环境、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促进牧民增收为主要目的的青海省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按照国家的部署,切实加强领导,全面动员部署,扎实做好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即将全面进入政策实施阶段。
全面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是党中央、国务院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青海省按照财政部和农业部的要求,结合实际,在做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前期七项工作的基础上,编制了《青海省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方案》。选择有代表性的6州15县、45个乡、135个村,组织开展了入户调查和模拟测算工作,对制定的方案进行了模拟验证。在此基础上,经过广泛征求各地意见建议,对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并上报国家财政部和农业部。这项政策涵盖青海省4.74亿亩可利用草原,惠及75万牧民群众。目前,国家已批复了我省的方案,共下达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19.47亿元,其中:天然草原禁牧2.45亿亩,补助资金14.73亿元;草畜平衡2.29亿亩,奖励资金3.43亿元;人工种草450万亩,补贴资金0.45亿元;牧民生产性补贴17.2万户,补贴资金0.86亿元。
为了扎扎实实尽快推动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的实施,切实将这项惠民政策落实到牧区、到草场、到牧户,依据国家指导意见,青海省制定了《青海省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实施意见(试行)》,对政策实施的目标、任务、措施等提出了指导性建议。同时,编印了汉、藏、蒙三种文字在内的《青海省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50问》,对390名牧户信息采集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集中进行了培训。为了使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落实到位,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栏等广泛进行了宣传,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结合宣传工作,省政府主管领导牵头,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多次派出工作组分赴各地开展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问题,督促各地加快工作进度,确保了工作质量,为稳步推进补奖政策的全面落实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