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生态环境—承担起我们的重要责任
作者:章悦
来源:青海日报
时间:2008-01-14 09:3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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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初,国务院批准我省实施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和建设总体规划,这项投资75亿元的西部大开发生态建设方面的标志性工程正式启动。为确保工程进展,省政府对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和建设总体规划组织实施机构设置及职责分工、天然草原退牧还草工程实施方案、生态移民工程年度实施方案等进行专题研究。
2005年5月,设立青海大通北川河源区、青海祁连山、青海诺木洪三个省级自然保护区。这三个自然保护区都属于我省的重要生态保护区和水源涵养区,已经具备了建立省级自然保护区的基础条件。建立这三个省级自然保护区,对促进区域生态环境及水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保持生态平衡,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等具有十分重要的生态意义和社会意义。2005年12月,讨论出台《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的办法(草案)》和《青海省征收煤矿生态环境补偿费管理办法草案(试行)》。决定在全省煤炭开采业范围建立生态恢复补偿机制,进一步明确企业和政府的治理责任,加大区域性生态环境治理投入,以保护好我省煤炭开采区脆弱的生态环境,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2006年7月,为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省政府确定目标:到2010年,我省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初步遏制,重要生态功能区的生态功能得到有效保护。到2020年,环境质量和生态状况明显改变,主要生态退化区域生态环境有所好转。重点城市空气质量和重点流域地表水水质明显好转,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计划指标以内,工业和生活污染得到全面控制。
2006年9月,制定《关于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规划》。确定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以尊重科学、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为依据,充分利用大自然自我修复的能力,运用生物、工程、行政、法律等综合手段,采取保护为主,恢复、治理、建设相结合的多种措施,使青海湖流域的草场(湿地)生态系统、森林生态系统和鱼鸟共生的水生态系统良性循环。
2007年8月17日,省政府召开常务会,就全国政协三江源生态工程实施调研组来青调研时所提有关建议办理议题进行讨论。对三江源项目中期评估准备、发展特色加工业、发展生态畜牧业、建立三江源生态补偿机制和争取把项目区列为生态补偿试验区、发展生态旅游业等全国政协调研组提出的建议和意见,进行分工,分解落实责任。
2007年底,确定实施生态立省战略,就是立足青海最大的优势,以保护生态环境、发展生态经济、培育生态文化为主要内容,坚持在综合循环利用资源中谋求又好又快发展,在保护建设生态环境中促进人与自然和谐,走出一条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赢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从总投资75亿元的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顺利实施到积极促成青海湖环湖地区被列为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的重点地区;
从三江源保护区不再考核GDP到设定招商引资“门槛”,对东部淘汰下来的落后产品、高污染项目说“不”;
从把生态保护看作是青海交给中华民族的一份历史性答卷的使命和责任到以保护生态环境、发展生态经济、培育生态文化为主要内容的生态立省战略的形成。
沿着这一件件工作、一个个项目的完成和实施,我们就会看到我省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感受和认知形成了一条清晰的脉络。
高原生态的保护不再是被动的贡献和责任,而是一种新思维中的优势和突破。“生态牌”正在成为青海最具影响的区位品牌。生态保护,也必然成为两会上的热点话题。
在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上,省长宋秀岩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这样表述:坚持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相统一,促进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这是过去五年发展的特色所在。我们不断深化对青海生态地位的认识,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决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的一时发展。在重点生态功能区不考核生产总值、不提工业化口号,着力加强生态保护与建设,引导和支持当地大力发展生态畜牧业、生态旅游业和民族特色加工业。在重点开发区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集约发展、清洁发展、可持续发展,使发展建立在经济效益提高、能耗排放降低的基础上,坚持把控制人口过快增长作为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任务,完善奖励扶助政策,人口自然增长率逐年下降。实践告诉我们,独特的生态地位和摆脱贫困的迫切要求,决定了只有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更加注重在发展中保护生态环境,在生态保护建设中提升发展水平,才能实现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的双赢。
的确,在全国来讲,青海的经济总量只有全国的3‰,但青海的生态地位极为重要,仅长江、黄河、澜沧江三条江河每年向下游地区供水600亿立方米,养育着全国一半的人口。对青海来说,保护好生态环境,是我们对中华民族义不容辞的历史责任,也是对全国的最大贡献。因此,青海省政府必须肩负起加快发展与保护生态的双重使命。
5年来,我省坚持把保护生态作为加快发展的首要前提,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着力推进以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与建设为重点的生态工程,三江源局部地区呈现出生态恢复的迹象。同时,积极引导和支持这些地区发展生态畜牧业、生态旅游业、民族特色加工业,促进生态功能恢复和民生改善。在重点开发区域,着重抓项目建设、资源转换、新农村建设、旅游名省培育、招商引资、地质勘探等工作,并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受益、谁缴纳”的原则,在矿产品销售收入中预提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用于治理和保护矿山生态环境。国家投资75亿元实施的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从2005年正式启动。长江、黄河、澜沧江,作为中华民族生存发展的三条动脉,其源头汇聚区的三江源自然保护区,正如省长宋秀岩所说,“关乎中华民族的长远发展”。
为扎实推进这一工程建设,省上相关部门多次深入调研,协调问题,从加强组织领导、推动重点项目建设、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把生态保护与改善群众生活有机结合等方面着手,综合采取“保”、“封”、“治”、“退”、“移”等措施,组织群众推进退牧还草、封山育林育草、鼠害防治、生态移民、人工增雨等重点建设项目。
三江源生态保护与建设项目实施至今,三江源地区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年增加雨量56.9亿立方米;黑土滩治理区多年生长的牧草覆盖度由20%提高到了80%;整个三江源地区鼠害灭治效果达到了95%以上;生态移民减畜140.4万羊单位。青海湖地处青藏高原东北部,是中国最大的内陆咸水湖,也是国际重要湿地。青海湖及其周围地区是青海湖裸鲤、普氏原羚、雪豹和众多鸟类的栖息地,被誉为天然的“高原生物基因库”。同时,青海湖是维系青藏高原东北部生态安全的重要水体,具有阻挡西部干旱荒漠环境向东蔓延的天然屏障作用。由于自然环境变化和人类活动的影响,青海湖水位下降,土地沙漠化面积扩大,生物多样性受到严重威胁。过去只注重对青海湖核心区的治理,而忽视了周边大面积的治理,这种做法是不合理的。流域是青海湖重要的来水补给地,周边地区的污染、沙化等问题都会对湖区产生重要影响,所以仅湖本身进行治理是远远不够的。
因此,由专家呼吁,青海湖流域并不是一个单一的生态系统,而是一个综合性的自然、社会、经济复合生态圈,应当建立这一复合生态圈保护区。在青海省政府的多方努力下,青海湖流域的生态环境问题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目前,青海湖流域综合治理规划已获批准。
总之,5年来,我省生态保护建设成效显现。退耕还林、退牧还草、水土保持、“三北”防护林、天然林保护等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成效明显。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全面实施,禁牧草场437万公顷,围栏草场173万公顷,搬迁安置牧民6800户、3.2万人,局部地区生态环境开始好转。累计人工造林80万公顷,封山育林103万公顷,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634平方公里,建立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11处,森林覆盖率提高0.8个百分点。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2007年省政府提出了生态立省战略,这是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落脚点和升华点。
根据党的十七大提出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任务,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明确提出实施生态立省战略,既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我省发挥比较优势、构筑发展新平台、树立发展新形象的最佳选择。实施生态立省战略,目的就是要立足青海最大的优势,以保护生态环境、发展生态经济、培育生态文化为主要内容,坚持在综合循环利用资源中谋求又好又快发展,在保护建设生态环境中促进人与自然和谐,走出一条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赢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生态立省战略的提出,正是青海省委“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保护生态作为重要责任、把改善民生作为当务之急”三战略的首位战略制衡与突破。生态立省,让青海的明天充满期待!
2005年5月,设立青海大通北川河源区、青海祁连山、青海诺木洪三个省级自然保护区。这三个自然保护区都属于我省的重要生态保护区和水源涵养区,已经具备了建立省级自然保护区的基础条件。建立这三个省级自然保护区,对促进区域生态环境及水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保持生态平衡,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等具有十分重要的生态意义和社会意义。2005年12月,讨论出台《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的办法(草案)》和《青海省征收煤矿生态环境补偿费管理办法草案(试行)》。决定在全省煤炭开采业范围建立生态恢复补偿机制,进一步明确企业和政府的治理责任,加大区域性生态环境治理投入,以保护好我省煤炭开采区脆弱的生态环境,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2006年7月,为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省政府确定目标:到2010年,我省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初步遏制,重要生态功能区的生态功能得到有效保护。到2020年,环境质量和生态状况明显改变,主要生态退化区域生态环境有所好转。重点城市空气质量和重点流域地表水水质明显好转,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计划指标以内,工业和生活污染得到全面控制。
2006年9月,制定《关于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规划》。确定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以尊重科学、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为依据,充分利用大自然自我修复的能力,运用生物、工程、行政、法律等综合手段,采取保护为主,恢复、治理、建设相结合的多种措施,使青海湖流域的草场(湿地)生态系统、森林生态系统和鱼鸟共生的水生态系统良性循环。
2007年8月17日,省政府召开常务会,就全国政协三江源生态工程实施调研组来青调研时所提有关建议办理议题进行讨论。对三江源项目中期评估准备、发展特色加工业、发展生态畜牧业、建立三江源生态补偿机制和争取把项目区列为生态补偿试验区、发展生态旅游业等全国政协调研组提出的建议和意见,进行分工,分解落实责任。
2007年底,确定实施生态立省战略,就是立足青海最大的优势,以保护生态环境、发展生态经济、培育生态文化为主要内容,坚持在综合循环利用资源中谋求又好又快发展,在保护建设生态环境中促进人与自然和谐,走出一条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赢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从总投资75亿元的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顺利实施到积极促成青海湖环湖地区被列为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的重点地区;
从三江源保护区不再考核GDP到设定招商引资“门槛”,对东部淘汰下来的落后产品、高污染项目说“不”;
从把生态保护看作是青海交给中华民族的一份历史性答卷的使命和责任到以保护生态环境、发展生态经济、培育生态文化为主要内容的生态立省战略的形成。
沿着这一件件工作、一个个项目的完成和实施,我们就会看到我省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感受和认知形成了一条清晰的脉络。
高原生态的保护不再是被动的贡献和责任,而是一种新思维中的优势和突破。“生态牌”正在成为青海最具影响的区位品牌。生态保护,也必然成为两会上的热点话题。
在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上,省长宋秀岩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这样表述:坚持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相统一,促进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这是过去五年发展的特色所在。我们不断深化对青海生态地位的认识,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决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的一时发展。在重点生态功能区不考核生产总值、不提工业化口号,着力加强生态保护与建设,引导和支持当地大力发展生态畜牧业、生态旅游业和民族特色加工业。在重点开发区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集约发展、清洁发展、可持续发展,使发展建立在经济效益提高、能耗排放降低的基础上,坚持把控制人口过快增长作为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任务,完善奖励扶助政策,人口自然增长率逐年下降。实践告诉我们,独特的生态地位和摆脱贫困的迫切要求,决定了只有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更加注重在发展中保护生态环境,在生态保护建设中提升发展水平,才能实现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的双赢。
的确,在全国来讲,青海的经济总量只有全国的3‰,但青海的生态地位极为重要,仅长江、黄河、澜沧江三条江河每年向下游地区供水600亿立方米,养育着全国一半的人口。对青海来说,保护好生态环境,是我们对中华民族义不容辞的历史责任,也是对全国的最大贡献。因此,青海省政府必须肩负起加快发展与保护生态的双重使命。
5年来,我省坚持把保护生态作为加快发展的首要前提,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着力推进以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与建设为重点的生态工程,三江源局部地区呈现出生态恢复的迹象。同时,积极引导和支持这些地区发展生态畜牧业、生态旅游业、民族特色加工业,促进生态功能恢复和民生改善。在重点开发区域,着重抓项目建设、资源转换、新农村建设、旅游名省培育、招商引资、地质勘探等工作,并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受益、谁缴纳”的原则,在矿产品销售收入中预提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用于治理和保护矿山生态环境。国家投资75亿元实施的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从2005年正式启动。长江、黄河、澜沧江,作为中华民族生存发展的三条动脉,其源头汇聚区的三江源自然保护区,正如省长宋秀岩所说,“关乎中华民族的长远发展”。
为扎实推进这一工程建设,省上相关部门多次深入调研,协调问题,从加强组织领导、推动重点项目建设、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把生态保护与改善群众生活有机结合等方面着手,综合采取“保”、“封”、“治”、“退”、“移”等措施,组织群众推进退牧还草、封山育林育草、鼠害防治、生态移民、人工增雨等重点建设项目。
三江源生态保护与建设项目实施至今,三江源地区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年增加雨量56.9亿立方米;黑土滩治理区多年生长的牧草覆盖度由20%提高到了80%;整个三江源地区鼠害灭治效果达到了95%以上;生态移民减畜140.4万羊单位。青海湖地处青藏高原东北部,是中国最大的内陆咸水湖,也是国际重要湿地。青海湖及其周围地区是青海湖裸鲤、普氏原羚、雪豹和众多鸟类的栖息地,被誉为天然的“高原生物基因库”。同时,青海湖是维系青藏高原东北部生态安全的重要水体,具有阻挡西部干旱荒漠环境向东蔓延的天然屏障作用。由于自然环境变化和人类活动的影响,青海湖水位下降,土地沙漠化面积扩大,生物多样性受到严重威胁。过去只注重对青海湖核心区的治理,而忽视了周边大面积的治理,这种做法是不合理的。流域是青海湖重要的来水补给地,周边地区的污染、沙化等问题都会对湖区产生重要影响,所以仅湖本身进行治理是远远不够的。
因此,由专家呼吁,青海湖流域并不是一个单一的生态系统,而是一个综合性的自然、社会、经济复合生态圈,应当建立这一复合生态圈保护区。在青海省政府的多方努力下,青海湖流域的生态环境问题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目前,青海湖流域综合治理规划已获批准。
总之,5年来,我省生态保护建设成效显现。退耕还林、退牧还草、水土保持、“三北”防护林、天然林保护等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成效明显。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全面实施,禁牧草场437万公顷,围栏草场173万公顷,搬迁安置牧民6800户、3.2万人,局部地区生态环境开始好转。累计人工造林80万公顷,封山育林103万公顷,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634平方公里,建立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11处,森林覆盖率提高0.8个百分点。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2007年省政府提出了生态立省战略,这是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落脚点和升华点。
根据党的十七大提出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任务,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明确提出实施生态立省战略,既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我省发挥比较优势、构筑发展新平台、树立发展新形象的最佳选择。实施生态立省战略,目的就是要立足青海最大的优势,以保护生态环境、发展生态经济、培育生态文化为主要内容,坚持在综合循环利用资源中谋求又好又快发展,在保护建设生态环境中促进人与自然和谐,走出一条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赢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生态立省战略的提出,正是青海省委“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保护生态作为重要责任、把改善民生作为当务之急”三战略的首位战略制衡与突破。生态立省,让青海的明天充满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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