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湖敌不过盗捕,青海湖湟鱼在呼救
作者:佚名
来源:信息中心
时间:2009-04-01 16:4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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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捕者在冰上准备下网捕鱼

如今的湟鱼个头都非常小
早在1964年,青海湖湟鱼已被列为我国的稀有名贵水生动物,是重要保护对象。然而,现实中,处于青海湖整个生态系统核心地位的湟鱼数量却急剧下降,这将导致整个青海湖生态系统的崩溃,个中原因正是一些人受经济利益的驱使,对青海湖湟鱼进行违法盗捕。这种行为若再不严加治理,青海湖湟鱼可能灭绝。
“一年长一两,十年长一斤。”知道青海湖的人应该知道,这说的是该湖独有的名贵鱼种青海湖湟鱼。然而,作为我国水产资源重要保护对象的青海湖湟鱼,正面临严重的被违法盗捕贩卖的问题。
“鱼郎”帐篷支在湖边
当地村民反映,近5年来,偷捕贩卖湟鱼的现象从未间断,而在刚刚过去的这个冬天,违法捕鱼现象尤为严重。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江西沟乡某村村民告诉笔者,村民们实在不忍心看到湟鱼遭受严重捕杀,近几年一直自发到湖上收网。仅今年1月到2月,他们就收了大约三四千张渔网。
“最多的网上挂着400多条湟鱼。很多湟鱼来不及拿出去卖,已经死在网上或湖面上。”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村民心痛地说。
村民们还反映:“本来有法律管这事的,但法律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有胆大的违法捕鱼者,竟然将帐篷支在湖边一直捕鱼。”
笔者从当地村民口中得知,村民把捕鱼的人叫“鱼郎”。最早一批“鱼郎”在上世纪80年代流落到该村,当时只有几户人家。现在他们已经发展成当地的富裕大户,“鱼郎”的数量也增加到20多户。他们从湟源、湟中等地雇人来此捕鱼,受雇者的工资有上千元。
由于国家明令禁止在青海湖上捕鱼,这些“鱼郎”就在夜晚收鱼,然后用车一批批将鱼运到市场上出售。“他们不敢在当地卖,一般都运到兰州、西宁等地。一斤湟鱼可以卖到20多元甚至更贵。”村里一个小伙子说。
村民自发阻止盗鱼
据村民们介绍,他们在自发组织收网时,还会捣毁“鱼郎”们的三轮车、摩托车和帐篷,而这种行为招来了“鱼郎”们的野蛮报复。
今年3月初的一天,“鱼郎”们雇了一群人,要将带头收网的村支书“灭口”。“所幸村支书当晚没睡在家里,躲过一劫,但他的儿子却惨遭伤害,至今还躺在医院里。”有村民告诉笔者。
受大环境和综合因素影响,青海湖水位不断下降、湖面面积连年萎缩,加之屡禁不止的盗捕贩卖,青海湖湟鱼不仅数量越来越少,湟鱼的个头也越来越小。一位村民用双手比画着说:“过去湟鱼像树干那么粗,现在的湟鱼最大的也就手腕粗。”
在当地,“保护湟鱼”的宣传语随处可见,但几乎每一个村民都知道“鱼郎”们的猖獗活动。在村民眼里,当地渔政管理部门“力量有限”、“起不到什么作用”。村民不知道怎么解决这一问题,唯一能做的就是自发组织去收网。
但是,在冬季,村民们还可以骑着摩托车到冰面上收缴渔网,但如今湖面慢慢解冻,收网变得越来越危险。村民们看着湖面上千余张渔网,只能无奈地“望网兴叹”。用他们的话说,“就算每天不吃饭地干,网都收不完”。
保护工作一直在加强
其实,早在上世纪60年代,相关部门已经意识到了保护湟鱼的重要性。1964年,国家水产部颁布了《水产资源保护条例》,把青海湖湟鱼列为稀有名贵水生动物,要求加以保护。1979年,国家水产总局颁布条列,将湟鱼列为重要保护对象。1980年,青海首次成立渔政管理科,负责青海渔业资源的保护和渔业法规的实施。1982年,青海决定对青海湖施行为期3年的封湖育鱼,以便给湟鱼提供休养生息的机会。从1994年11月到2000年12月,青海省对青海湖又施行了两次封湖育鱼。当时,除允许青海湖渔场在规定的时间、水域、网目内每年捕捞700吨外,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青海湖及其附属水系从事捕鱼活动。[FS:PAGE]
2001年1月1日,青海省政府发出了为期10年的第四次封湖育鱼通告,此次封湖育鱼不但要求实现零捕捞,而且要求加大对湟鱼偷捕、贩运、加工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2001年4月20日,时任国务院副总理温家宝作出了“青海湖的综合治理应该提上议程”的重要批示,农业部也派专家组赴青海湖进行考察。
多年的封湖育鱼政策,再加上一些保护措施的不断落实,有效遏制了不法分子对湟鱼的偷捕滥捞行为,对保护湟鱼起到了很大作用。
2005年,青海湖封湖育鱼方案规定,要改变长期以来对违法分子以行政处罚为主、致使执法工作非常被动的局面,转而依照法律法规,对非法偷捕、运输、加工、销售湟鱼的人员追究刑事责任。2007年的封湖育鱼方案中再次提出要对那些长期捕鱼、以捕鱼为业以及抗拒执法检查甚至暴力抗法等破坏渔业资源的犯罪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守望者”与“渔郎”,“对峙”在持续然而,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受经济利益驱使,仍有一些不法分子不顾三令五申,非法捕捞、加工、运销湟鱼。据统计,2001年至2005年,渔政部门共开展封湖育鱼专项行动75次,查扣摩托车与自行车289辆、汽车26辆,销毁渔网57000盘、船只和皮筏子140只(艘),没收湟鱼近140吨。
湖没能“封”住,湟鱼仍在遭殃。如村民所言:“非法律规定不明,而是有法不执行。”
笔者被告知,渔政执法人员大部分没有被纳入公务员系列,而是作为事业单位编制;其经费得不到保障,甚至自收自支,执法手段欠缺。当然,正如其他领域的执法一样,渔政执法队伍本身也存在问题,执法也会受到各方干扰。有村民直言不讳地反映:“捕鱼的人一般都有‘后台’。”
有专家称,很多自然因素威胁着青海湖湟鱼的安全,而湟鱼主要繁殖水域的水利工程建设带来的影响最为严重。青海湖湟鱼为洄游性鱼类,这些工程建设将其洄游通道堵死,不仅改变了其习惯,还使整个生物链、生态环境都受到影响。
做资源最后的“守望者”还是“最后的强盗”?阻止盗鱼的村民与“鱼郎”们作出了不同的选择。“对峙”注定将持续。
但“守望者”们此时深感势单力薄。他们希望相关部门能给出更强有力的保护政策,理由是:“处于青海湖整个生态系统核心地位的湟鱼数量急剧下降,将导致整个青海湖生态系统的崩溃。如再不严加保护,最终将使青海湖从‘高原明珠’沦落为‘死湖’。”
“一年长一两,十年长一斤。”知道青海湖的人应该知道,这说的是该湖独有的名贵鱼种青海湖湟鱼。然而,作为我国水产资源重要保护对象的青海湖湟鱼,正面临严重的被违法盗捕贩卖的问题。
“鱼郎”帐篷支在湖边
当地村民反映,近5年来,偷捕贩卖湟鱼的现象从未间断,而在刚刚过去的这个冬天,违法捕鱼现象尤为严重。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江西沟乡某村村民告诉笔者,村民们实在不忍心看到湟鱼遭受严重捕杀,近几年一直自发到湖上收网。仅今年1月到2月,他们就收了大约三四千张渔网。
“最多的网上挂着400多条湟鱼。很多湟鱼来不及拿出去卖,已经死在网上或湖面上。”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村民心痛地说。
村民们还反映:“本来有法律管这事的,但法律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有胆大的违法捕鱼者,竟然将帐篷支在湖边一直捕鱼。”
笔者从当地村民口中得知,村民把捕鱼的人叫“鱼郎”。最早一批“鱼郎”在上世纪80年代流落到该村,当时只有几户人家。现在他们已经发展成当地的富裕大户,“鱼郎”的数量也增加到20多户。他们从湟源、湟中等地雇人来此捕鱼,受雇者的工资有上千元。
由于国家明令禁止在青海湖上捕鱼,这些“鱼郎”就在夜晚收鱼,然后用车一批批将鱼运到市场上出售。“他们不敢在当地卖,一般都运到兰州、西宁等地。一斤湟鱼可以卖到20多元甚至更贵。”村里一个小伙子说。
村民自发阻止盗鱼
据村民们介绍,他们在自发组织收网时,还会捣毁“鱼郎”们的三轮车、摩托车和帐篷,而这种行为招来了“鱼郎”们的野蛮报复。
今年3月初的一天,“鱼郎”们雇了一群人,要将带头收网的村支书“灭口”。“所幸村支书当晚没睡在家里,躲过一劫,但他的儿子却惨遭伤害,至今还躺在医院里。”有村民告诉笔者。
受大环境和综合因素影响,青海湖水位不断下降、湖面面积连年萎缩,加之屡禁不止的盗捕贩卖,青海湖湟鱼不仅数量越来越少,湟鱼的个头也越来越小。一位村民用双手比画着说:“过去湟鱼像树干那么粗,现在的湟鱼最大的也就手腕粗。”
在当地,“保护湟鱼”的宣传语随处可见,但几乎每一个村民都知道“鱼郎”们的猖獗活动。在村民眼里,当地渔政管理部门“力量有限”、“起不到什么作用”。村民不知道怎么解决这一问题,唯一能做的就是自发组织去收网。
但是,在冬季,村民们还可以骑着摩托车到冰面上收缴渔网,但如今湖面慢慢解冻,收网变得越来越危险。村民们看着湖面上千余张渔网,只能无奈地“望网兴叹”。用他们的话说,“就算每天不吃饭地干,网都收不完”。
保护工作一直在加强
其实,早在上世纪60年代,相关部门已经意识到了保护湟鱼的重要性。1964年,国家水产部颁布了《水产资源保护条例》,把青海湖湟鱼列为稀有名贵水生动物,要求加以保护。1979年,国家水产总局颁布条列,将湟鱼列为重要保护对象。1980年,青海首次成立渔政管理科,负责青海渔业资源的保护和渔业法规的实施。1982年,青海决定对青海湖施行为期3年的封湖育鱼,以便给湟鱼提供休养生息的机会。从1994年11月到2000年12月,青海省对青海湖又施行了两次封湖育鱼。当时,除允许青海湖渔场在规定的时间、水域、网目内每年捕捞700吨外,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青海湖及其附属水系从事捕鱼活动。[FS:PAGE]
2001年1月1日,青海省政府发出了为期10年的第四次封湖育鱼通告,此次封湖育鱼不但要求实现零捕捞,而且要求加大对湟鱼偷捕、贩运、加工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2001年4月20日,时任国务院副总理温家宝作出了“青海湖的综合治理应该提上议程”的重要批示,农业部也派专家组赴青海湖进行考察。
多年的封湖育鱼政策,再加上一些保护措施的不断落实,有效遏制了不法分子对湟鱼的偷捕滥捞行为,对保护湟鱼起到了很大作用。
2005年,青海湖封湖育鱼方案规定,要改变长期以来对违法分子以行政处罚为主、致使执法工作非常被动的局面,转而依照法律法规,对非法偷捕、运输、加工、销售湟鱼的人员追究刑事责任。2007年的封湖育鱼方案中再次提出要对那些长期捕鱼、以捕鱼为业以及抗拒执法检查甚至暴力抗法等破坏渔业资源的犯罪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守望者”与“渔郎”,“对峙”在持续然而,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受经济利益驱使,仍有一些不法分子不顾三令五申,非法捕捞、加工、运销湟鱼。据统计,2001年至2005年,渔政部门共开展封湖育鱼专项行动75次,查扣摩托车与自行车289辆、汽车26辆,销毁渔网57000盘、船只和皮筏子140只(艘),没收湟鱼近140吨。
湖没能“封”住,湟鱼仍在遭殃。如村民所言:“非法律规定不明,而是有法不执行。”
笔者被告知,渔政执法人员大部分没有被纳入公务员系列,而是作为事业单位编制;其经费得不到保障,甚至自收自支,执法手段欠缺。当然,正如其他领域的执法一样,渔政执法队伍本身也存在问题,执法也会受到各方干扰。有村民直言不讳地反映:“捕鱼的人一般都有‘后台’。”
有专家称,很多自然因素威胁着青海湖湟鱼的安全,而湟鱼主要繁殖水域的水利工程建设带来的影响最为严重。青海湖湟鱼为洄游性鱼类,这些工程建设将其洄游通道堵死,不仅改变了其习惯,还使整个生物链、生态环境都受到影响。
做资源最后的“守望者”还是“最后的强盗”?阻止盗鱼的村民与“鱼郎”们作出了不同的选择。“对峙”注定将持续。
但“守望者”们此时深感势单力薄。他们希望相关部门能给出更强有力的保护政策,理由是:“处于青海湖整个生态系统核心地位的湟鱼数量急剧下降,将导致整个青海湖生态系统的崩溃。如再不严加保护,最终将使青海湖从‘高原明珠’沦落为‘死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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