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推进土地草场流转促进农牧业规模化集约化
作者:本站原创
来源:青海湖网
时间:2010-07-05 11: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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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措施
海南州针对在农牧业生产经营方面,存在推进土地草场流转进展缓慢,效果不够明显等问题,对全州农村牧区土地草场流转现状进行深入调研,就进一步促进农牧业向规模化、集约化方向发展提出了具体措施和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一)农牧民群众小富即安的思想严重,存在忧患意识。由于目前农牧区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体系不够健全,多数农牧民主要依靠土地草场收入解决养老、医疗、上学等问题。特别是部分年龄大、无力从事其他行业的农牧民一旦失去土地,从某种意义上讲就失去了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尽管已经没有能力经营好所承包的土地、草场,但是宁肯粗放经营也不愿将土地草场流转出去。
(二)土地草场承包经营权流转程序不规范。当前,农牧民自主决定流转的形式较多,但签订书面协议,进行规范流转的几乎没有。使目前土地草场流转纠纷多,农民私自进行土地草场流转的自发性、随意性、盲目性现象普遍。
(三)土地草场流转机制不完善。由于没有土地草场流转的中介组织,土地草场流转信息不畅。加上土地草场流转市场不健全, 农牧区土地草场流转没有可操作性的价格标准,一方面存在压低租金,损害农牧民利益的行为;另一方面,也有少数农牧户漫天要价,阻碍了土地草场合理流转。
(四)土地草场经营产出效益低。由于农畜产品价格不稳定,农牧民隐性负担增加,使农牧民通过土地草场增收的空间十分狭窄。同时由于农牧业结构调整力度不足,科学技术应用水平不高,导致了土地草场对潜在需求者的吸引力不高,需求者并不是很多。
二、对策措施
(一)加强宣传,提高干部群众对土地草场流转政策的理解和认识。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农村牧区土地草场承包经营和流转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土地草场流转的作用和意义,要耐心细致地做群众思想工作,组织引导农民开展土地草场经营权合理有效流转。
(二)加强对土地草场流转的指导服务。加强土地草场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管理和服务,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调节、农牧民自愿、依法有偿”的土地草场流转机制。一要健全土地草场流转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县、乡、村土地草场流转服务中心,做好宣传、登记、信息发布、咨询等工作,制定土地草场等级划分标准,出台不同等级土地草场流转指导价格。二要健全土地草场流转序。各县、乡要制定出台土地草场流转实施方案,严格按各县、乡实施方案的流转程序操作,引导无言户、少畜户和无经营能力的农牧户向示范大户、合作组织、龙头企业流转,并签订规范、平等、合法的流转合同。三要健全土地草场流转纠纷仲裁制度。进一步完善州、县、乡、村四级土地草场流转纠纷仲裁委员会,及时解决处理流转中的各种纠纷,确保流转各方的利益不受损害。
四要加强管理,规范流转。土地草场流转中,要建立报表、登记、信息发布、备案审查、档案管理、合同签定等制度,按国家的有关法律、政策和地方管理办法进行流转。
(三)把握原则,引导农村土地流转。首先,坚持群众自愿的原则。土地能否流转,以那种形式进行流转,应由农户自主决定,不能靠行政手段强行流转。其次,坚持平等协商、有偿流转的原则,将流转受益归农牧户所有。第三,土地草场流转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党在农村牧区的各项方针政策。
(四)创新土地草场流转模式。目前海南州农村牧区土地草场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主要以转包和转让方式为主。为增强农牧户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降低农牧业和农牧户的风险,提高农牧业产出效益,解放农村牧区劳动力,积极探索土地草场流转到合作社连片集中经营的流转方式,同时也要积极探索农牧民的土地草场经营权以股份形式参与合作社的收益分配。
(五)加快结构调整,培育优势产业,促进土地草场流转。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农牧业发展要求,加大特色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加快产业带建设,培育优势产业,打遣优势品牌。把结构调整和土地草场流转有机结合起来,创造一区一品或一村一品的特色农牧业,促进农牧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重点为牛羊繁育、饲草料种植、粮油作物种植、蔬菜种植、药材种植、生猪养殖大户,培育合作组织、龙头企业+基地+农户和兴办家庭农牧场等适度规模经营模式。
(六)政策激励,资金扶持,带动土地草场流转。对连片经营流转土地草场的规模经营户,政府给予一定奖励,并采取项目倾斜、资金支持等措施,提高农牧民、企业、合作组织参与土地草场流转的积极性,使规模经营能力不断发展壮大,经营水平不断提高。加大对进城农牧民的技能培训扶持力度,落实进城务工优惠政策,减少务工成本,鼓励农牧区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带动土地草场流转,推进适度规模经营。
海南州针对在农牧业生产经营方面,存在推进土地草场流转进展缓慢,效果不够明显等问题,对全州农村牧区土地草场流转现状进行深入调研,就进一步促进农牧业向规模化、集约化方向发展提出了具体措施和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一)农牧民群众小富即安的思想严重,存在忧患意识。由于目前农牧区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体系不够健全,多数农牧民主要依靠土地草场收入解决养老、医疗、上学等问题。特别是部分年龄大、无力从事其他行业的农牧民一旦失去土地,从某种意义上讲就失去了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尽管已经没有能力经营好所承包的土地、草场,但是宁肯粗放经营也不愿将土地草场流转出去。
(二)土地草场承包经营权流转程序不规范。当前,农牧民自主决定流转的形式较多,但签订书面协议,进行规范流转的几乎没有。使目前土地草场流转纠纷多,农民私自进行土地草场流转的自发性、随意性、盲目性现象普遍。
(三)土地草场流转机制不完善。由于没有土地草场流转的中介组织,土地草场流转信息不畅。加上土地草场流转市场不健全, 农牧区土地草场流转没有可操作性的价格标准,一方面存在压低租金,损害农牧民利益的行为;另一方面,也有少数农牧户漫天要价,阻碍了土地草场合理流转。
(四)土地草场经营产出效益低。由于农畜产品价格不稳定,农牧民隐性负担增加,使农牧民通过土地草场增收的空间十分狭窄。同时由于农牧业结构调整力度不足,科学技术应用水平不高,导致了土地草场对潜在需求者的吸引力不高,需求者并不是很多。
二、对策措施
(一)加强宣传,提高干部群众对土地草场流转政策的理解和认识。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农村牧区土地草场承包经营和流转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土地草场流转的作用和意义,要耐心细致地做群众思想工作,组织引导农民开展土地草场经营权合理有效流转。
(二)加强对土地草场流转的指导服务。加强土地草场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管理和服务,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调节、农牧民自愿、依法有偿”的土地草场流转机制。一要健全土地草场流转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县、乡、村土地草场流转服务中心,做好宣传、登记、信息发布、咨询等工作,制定土地草场等级划分标准,出台不同等级土地草场流转指导价格。二要健全土地草场流转序。各县、乡要制定出台土地草场流转实施方案,严格按各县、乡实施方案的流转程序操作,引导无言户、少畜户和无经营能力的农牧户向示范大户、合作组织、龙头企业流转,并签订规范、平等、合法的流转合同。三要健全土地草场流转纠纷仲裁制度。进一步完善州、县、乡、村四级土地草场流转纠纷仲裁委员会,及时解决处理流转中的各种纠纷,确保流转各方的利益不受损害。
四要加强管理,规范流转。土地草场流转中,要建立报表、登记、信息发布、备案审查、档案管理、合同签定等制度,按国家的有关法律、政策和地方管理办法进行流转。
(三)把握原则,引导农村土地流转。首先,坚持群众自愿的原则。土地能否流转,以那种形式进行流转,应由农户自主决定,不能靠行政手段强行流转。其次,坚持平等协商、有偿流转的原则,将流转受益归农牧户所有。第三,土地草场流转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党在农村牧区的各项方针政策。
(四)创新土地草场流转模式。目前海南州农村牧区土地草场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主要以转包和转让方式为主。为增强农牧户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降低农牧业和农牧户的风险,提高农牧业产出效益,解放农村牧区劳动力,积极探索土地草场流转到合作社连片集中经营的流转方式,同时也要积极探索农牧民的土地草场经营权以股份形式参与合作社的收益分配。
(五)加快结构调整,培育优势产业,促进土地草场流转。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农牧业发展要求,加大特色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加快产业带建设,培育优势产业,打遣优势品牌。把结构调整和土地草场流转有机结合起来,创造一区一品或一村一品的特色农牧业,促进农牧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重点为牛羊繁育、饲草料种植、粮油作物种植、蔬菜种植、药材种植、生猪养殖大户,培育合作组织、龙头企业+基地+农户和兴办家庭农牧场等适度规模经营模式。
(六)政策激励,资金扶持,带动土地草场流转。对连片经营流转土地草场的规模经营户,政府给予一定奖励,并采取项目倾斜、资金支持等措施,提高农牧民、企业、合作组织参与土地草场流转的积极性,使规模经营能力不断发展壮大,经营水平不断提高。加大对进城农牧民的技能培训扶持力度,落实进城务工优惠政策,减少务工成本,鼓励农牧区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带动土地草场流转,推进适度规模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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